201711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選民

參考經文: 尼希米記9章6~8節

祢是上主,是揀選亞伯蘭的上帝;祢帶他出巴比倫的吾珥,把他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尼希米記9章7節)

提到「選民」,這名詞似乎是基督徒身上的原罪,其他宗教經常以此批評我們的排他性。沒錯,選民的觀念,本身就有「我們」及「他們」之別。現實中許多人際關係,本質就是具有排他性。以夫妻關係為例:我的妻子,就不會是你的妻子,這關係是唯一且排他的。由此觀之,成為上帝的選民,代表上帝與我的關係也是有排他性的。若沒有與上帝建立關係,就不會是祂的選民。只是,排他不代表排斥,我們正視他人也有機會成為「選民」,在路得記、約拿書等經卷,正闡述這樣的理念。

回到經文,尼希米提到上主是創造的主,也是揀選亞伯蘭成為選民的神,並與他立約,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為業。這段敘述,展示出上帝的全能,以祂獨具的權柄,決定由誰成為選民並帶著特權身分,應允其子嗣將得到地產。由以色列史中,創造的上帝在歷史中彰顯自己,呼召亞伯蘭離開故鄉,以全新身分到陌生環境中,脫去舊有的人際網絡、依賴的物質環境、原有的信仰背景,長途地艱辛跋涉,使他重建新的價值觀,及堅定的信仰方向,這乃是上帝賦予孕育靈命的斷臍新生。亞伯蘭被上主改名為亞伯拉罕,全新的生命誕生了。

以整體人類歷史觀之,上帝似乎偏愛以色列人。常有人會問:為何上帝不選其他民族?難道別的民族就不值得祂愛嗎?其實不然,他們似乎刻意忽略亞伯蘭的積極回應。正如尼希米的時代,在歡樂聚集之後,隔了兩天,這所剩無幾、回歸故土的5萬多名以色列餘民,必須重新與主立約建立關係,再次回應呼召。當下是「選民」自行抉擇的時候,是選擇巴比倫的大神馬爾杜克,還是回到上主懷裡?就當時情勢而言,正如先知的預言:「雖然以色列人已經像海灘上的沙那麼多,只有殘存的人民能夠回來。」(以賽亞書10章22節a)成為「選民」,勢必與其他民族有所區隔,引起不可預料的敵意;同時,也會受到粗鄙的訕笑:亡國之民的神,又有什麼好敬拜的?只是,我們再次看到尼希米帶領他們共同決志:我們有堅決的信心,因為上主必定應驗祂的話,祂是公義的神。



默想:
我是否感恩及珍視「選民」身分?當神呼召我,我有積極回應嗎?

祈禱:
全能的上帝,在今日台灣百姓中,基督徒確實是少數,就像當時回歸的以色列人;在物質條件、社會地位上,我們也不見得比別人更好。因此,我們求祢賜給我們信心,來回應祢對我們的呼召,並讓我們能持守信仰,堅定不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