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產婦的護理

參考經文: 利未記12章1~8節

12:1 上主吩咐摩西 2 向以色列人頒佈下面的條例。產婦若生了男嬰,產後的七天,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 3 第八天男嬰必須受割禮。 4 接著,產婦要再等三十三天,到流血停止才潔淨。在這段期間,在完成潔淨禮以前,她不可摸任何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5 產婦若生了女嬰,產後的十四天,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她要再等六十六天,到流血停止才潔淨。 6 產婦潔淨的日期滿了以後,無論生男生女,她都要帶一隻一歲大的小羊作燒化祭,一隻斑鳩或鴿子作贖罪祭,到上主的聖幕門口交給祭司。 7 祭司要替她向上主獻祭,替她行潔淨禮。這樣,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 8 產婦若買不起一隻小羊,她可以用兩隻鴿子或斑鳩代替,一隻作燒化祭,另一隻作贖罪祭。祭司要替她行潔淨禮。這樣,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

利未記12章特別記載關於產婦的潔淨禮,從中很明顯可以看到生下男嬰與女嬰所要潔淨的時間不同。生男嬰,只有7天不潔淨,如月經期一樣;但生下女嬰,就不潔淨14天。連產後復原時間,也有33天與66天的差別。或許,這是因為當時對男性與女性的態度有所不同。在以色列文化中,女性與小孩都屬於男人的財產,男孩必須等到12歲才算成人,才能列入人口數,也因此男性的地位確實比女性高。以我們今日的角度來看,確實有重男輕女的意味。

然而,若不把焦點擺放在數字上,回到生產後必須潔淨的原因,或許會讓我們比較清楚上主訂這個條例的用意。首先,我們要釐清一件事,不潔淨並不等同有罪。我們知道,婦女生產的過程是受苦的,創世記3章16節提到上主對女人說:「我要大大增加妳懷孕的痛苦,生產的陣痛。」生產同時是帶有極大風險,不論過去或現在,婦女生產總有可能喪失生命。因此,若能平安生產,就需要休養護理。而生產後被視為不潔淨的最大原因,是因為生產中的出血。血代表著生命,而出血就表示生命流失了。婦女在生產時,產下新生命的同時,也代表著失去某些生命。如此一來,潔淨的條例就不是用來懲罰婦人,而是用來保護婦人,讓她們有足夠休息、復原的時間。

不同文化下,對產後的護理也有不同的禁忌,當然許多禁忌在現代的醫學下已經被打破了,然而產後護理仍然十分重要。以現代醫學來看,生產後的身體與生殖器官仍需要一段時間復原,稱為「產褥期」,大約6到8週時間。這樣換算來看,利未記中關於產後需要潔淨的天數也算合理。在這段期間的不潔淨所帶來的隔離,也可能是一種善意的表示,讓產婦可以休養一段時間,等到惡露全都排除乾淨後,就可以得到完全的潔淨,生活得以回到常軌。

有關產婦潔淨條例,不是為了讓我們爭辯婦女是否比較不潔淨,而是讓我們更明白上主對人的心意,在未有醫學知識的時代處境中,讓產婦盡可能得到充分休養。同時藉由獻祭禮儀,得到上主的看顧與保守,並宣告這特殊的產褥期已經結束。



默想:
婦女生產後的潔淨條例,對我而言有什麼樣的意義?我有在其中看見上主的心意嗎?

祈禱:
賞賜生命的主,感謝祢讓生命能在母親的子宮內孕育,雖然必須經過懷孕期的苦楚與生產時的風險,然而在祢手中,短暫的受苦卻帶來生命的喜樂。謝謝祢透過我的母親,賜給我美好的生命。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