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許願與還願

參考經文: 利未記27章1~34節

27:1 上主吩咐摩西 2 向以色列人頒佈下列的條例。當人向上主還特別許下的願時,要按照下列的規定清還。 3 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成人─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男性付五十塊銀子女性付三十塊銀子少年─從五歲到二十歲:男性付二十塊銀子女性付十塊銀子孩童─五歲以下:男性付五塊銀子女性付三塊銀子老人─六十歲以上:男性付十五塊銀子女性付十塊銀子 4 5 6 7 8 還願的人若因貧窮不能按照所定的標準清還,就要帶他到祭司那裏,由祭司按照他付得起的能力另定價格。 9 如果所許的願是有關獻給上主作祭物的牲畜,這種禮物要歸上主為聖物。 10 許願的人不得用其他牲畜替代─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如果有替代的,兩隻牲畜都要歸上主。 11 如果所許的願是有關不潔淨的動物,就是那不可獻給上主作祭物的,許願的人就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那裏。 12 祭司要按照牲畜的好壞估價,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 13 如果他想贖回那牲畜,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 14 人獻房子給上主的時候,要由祭司按照房子的好壞估價,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 15 奉獻的人將來若想贖回那房子,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 16 如果有人把所繼承的一部分土地獻給上主,要由祭司按照那份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可撒二十公斤大麥種的土地值十塊銀子。 17 如果他是禧年後立刻奉獻的,就要按照估定的價格付清。 18 如果他是在禧年以後奉獻的,祭司要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減值。 19 那人若想贖回那土地,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土地才歸給他。 20 如果他不先向上主贖回那土地,就把土地轉賣給別人,他就失去了贖回那土地的權利。 21 到了下一個禧年,那土地要成為上主永久的產業,歸屬祭司。 22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23 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錢要歸上主。 24 到了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 25 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 26 頭胎的牲畜,無論是牛或羊,已經歸屬上主,所以人不可再把牠當自願祭獻上。 27 如果那頭胎是不潔淨的牲畜,他可以按照原價加五分之一贖回;如果不贖回,可按照規定的價錢賣給別人。 28 那無條件獻給上主的東西,無論是人、牲畜,或土地,都不可賣給別人,也不能贖回,要永遠歸屬上主。 29 就是連無條件獻給上主的人也不能贖回,必須處死。 30 土地所出產的,無論是榖物或果實,十分之一屬於上主;這是聖化歸主的。 31 如果有人想贖回,必須按規定價錢再加上五分之一付清。 32 每十隻牲畜有一隻是上主的。每算到第十隻,那一隻就是上主的。 33 主人不可調換,把壞的選出來奉獻,也不可用別的牲畜替代。如果他用另一隻替代,兩隻都歸屬上主,不得贖回。 34 這些條例是上主在西奈山交給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的。

利未記最後一章談到許願和還願奉獻的條例,其中有人獻牲畜、房屋和土地,甚至是人。每種奉獻都有贖回的規定,但無條件獻給上主的東西,則不能贖回,要永遠歸屬上主。

這使我們想起聖經中哈娜的故事。撒母耳的母親哈娜原是不能生育的婦人,她為這事向上主禱告許願,如果上主賜給她一個兒子,她就把他終生獻給上主,一輩子不剃頭髮,作拿細耳人。後來,上主應許哈娜所求,孩子撒母耳出生後,哈娜就把他帶到祭司以利那裡,還她所許的願。她把孩子交給以利,使他終生歸屬上主(參閱撒母耳記上1章)。

在台南奇美博物館有一幅名畫作品《耶弗他的獻祭》(The Sacrifice of Jephthah),畫中有好幾位女孩聚在一個小山丘上,面容哀戚,其故事的背景來自聖經中的士師記。

士師記11章記載,基列人耶弗他天生是個戰士,當時亞捫人跟以色列作戰,基列的長老們就到陀伯請耶弗他出來領導他們。耶弗他說:「如果上主使我打勝亞捫人,我就作你們的領袖。」他們同意了。於是,耶弗他向上主許願說:「如果你使我戰勝亞捫人,我凱旋歸來時,一定把第一個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的人獻給你,把他當燒化祭獻上。」(士師記11章30~31節)後來,上主使他打勝仗。當耶弗他凱旋回來時,萬萬沒想到,他唯一的女兒拿著鈴鼓跳舞出來迎接他。耶弗他悲痛地撕裂衣服,哭喊著女兒的名,傷痛欲絕。女兒順服父親所許的願,只求父親給她2個月時間,與朋友上山哀傷。2個月後,她回到父親那裡,耶弗他照著向上主所許的還了願。

《耶弗他的獻祭》作者古斯塔夫‧多雷(Gustave Dore),透過畫面讓我們看見耶弗他女兒的哀傷,也可以想像作父親的耶弗他是如何心碎。耶弗他是一個勇敢的戰士,以色列的領袖,但他輕率的態度卻犧牲女兒的性命,可能也得不到上主的喜悅。

許願與還願,對以色列人而言是一件嚴肅的事。民數記中,當摩西將指示交給以色列各支族的首領,提到:「有人向上主許願,或是發誓守戒,都不可失信,一定要照著他所說的去做。」(民數記30章2節)利未記則指出,當人向上主還特別許下的願時,要按照規定清還(參閱利未記27章2節)。對今日的基督徒而言,這仍是一件嚴肅的事。



默想:
我向上主許了什麼願?我所許的願是蒙上主喜悅的嗎?

祈禱:
賜下應許的上主,謝謝祢垂聽我的禱告。求祢教導我不妄求自己的益處,使我的禱告蒙祢悅納。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