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無法隔絕的愛

參考經文: 羅馬書8章31~39節

8:31 既然這樣,我們該怎麼說呢?只要上帝在我們這一邊,誰能敵對我們呢? 32 他連自己的兒子都不顧惜,給了我們眾人。既然這樣,他不會也把萬物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33 誰會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上帝已經宣佈他們無罪了! 34 那麼,誰還會定他們的罪呢?不是基督耶穌!他是那位死了,其實,我應該說是那位已經復活、現在正在上帝的右邊替我們向上帝祈求的! 35 既然這樣,誰能夠使我們跟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困苦嗎?迫害嗎?飢餓嗎?貧窮嗎?危險嗎?刀劍嗎? 36 像聖經所說:為了你的緣故,我們整天被置於死地;人把我們當作待宰的羊。 37 都不是。在這一切事情上面,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已經獲得完全的勝利! 38 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 39 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

保羅在羅馬書,從信心、盼望談起,繼而談到上帝的愛。上帝如此愛我們,甚至將獨生子耶穌基督給了我們,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如今在上帝的右邊替我們向上帝祈求,還有誰能控告我們呢?還有什麼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基督的愛如此浩大,那麼我們是否讓基督的愛內化,進而展現在外顯的言行呢?事實上,我們常沒有活出基督的愛,因為我們仍受外在的環境衝擊,讓我們原罪的本性一不小心就顯露出來。

公共電視製播的《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社會寫實劇。故事描述一次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社會悲劇,造成加害人與被害人家庭及辯護律師之間的糾葛,彼此原本因為仇恨與愧疚而完全隔絕的關係,卻在命運安排下產生拉扯。劇中的新聞界女強人,在失去兒子後,用忙碌的工作與酒精來掩飾喪子之痛,外表堅強與內在軟弱的衝突,形成了極大張力。至於為殺人者辯護的律師,想盡辦法要進入加害者的內心世界,因他本身有著悲苦的童年,發憤圖強得以出人頭地,認為只要有一絲希望,死刑犯還是有改變命運的機會。另外,在殺人犯的家庭裡,當哥哥莽撞殺人後,全家也陷入困境。為躲避人群,父親關掉賴以維生的小吃店搬到偏遠鄉間,每天用酒精自我麻醉;妹妹自我放棄好一陣子,後來改名重返社會,努力成為新聞台助理編輯,而她的主管正是受害人的母親。從這部戲劇,我們看見,在迫害、仇恨、壓力、悲傷的苦痛中,有人選擇逃避不願面對,而內心受苦毒;有人則盡力要掙脫被惡捆綁的枷鎖,期待離開困境。

能放棄仇恨、勇敢面對錯誤,說出心裡的感謝,正是「愛」。愛存在人間,是維持人類生存的重要因素。但當我們身處複雜的社會,面對許多我們不能掌控的衝突和悲傷時,我們的愛還存在嗎?就像劇中因哥哥殺人而影響就業的妹妹問她的雇主:「妳相信像我這樣的人,還能在這裡工作嗎?」因弟弟是思覺失調而嘗盡人情冷暖的雇主說:「如果只相信那看見的,不叫相信,要相信那看不見的才是真正的相信。」勇敢去面對,上帝無法隔絕的愛就在裡面。



默想:
與其探討我如何得到上帝的愛,不如思考我如何付出愛給四周的人,上帝的愛必在其中顯明。

祈禱:
主上帝!我相信祢的靈就在我們當中,求祢幫助我不再只是當個軟弱的懇求者,而是成為一個在言行上能夠見證祢慈愛的使者,讓我周遭的人也能蒙受祢愛的恩澤。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