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以愛行事,活出信仰

參考經文: 羅馬書12章9~21節

12:9 愛人要真誠。要厭棄邪惡,持守良善。 10 要以手足之情相親相愛;要竭誠互相敬重。 11 不要懶惰,要努力工作,以火熱的心事奉主。 12 在盼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 要讓貧窮的弟兄分享你所有的;要接待異鄉人。 14 要祝福迫害你的人;是的,要祝福,不要詛咒。 15 要跟喜樂的人同喜樂,跟哭泣的人同哭泣。 16 無論對甚麼人,要同心彼此關懷。不要心驕氣傲,倒要俯就卑微;也不要自以為聰明。 17 不要以惡報惡;大家看為美好的事,要踴躍去做。 18 要盡你的全力跟大家和睦相處。 19 朋友們,不可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聖經又說:「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會使他羞慚交加。」 21 所以,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

保羅談完委身,接著談到基督徒應該行出的好行為。對保羅來說,基督徒要注意的是,我們不是靠行為稱義,但這不代表基督徒不必活出好行為。活出好行為,不是要增加自己得救的籌碼,而是為了蒙上帝的喜悅。

在羅馬書12章9~21節,保羅列舉了很多好行為或德行,但很重要的就是一開頭所說的「愛人要真誠」。在這幾節裡,保羅談到許多對待人的態度,例如:相親相愛、互相敬重;火熱服事;祝福逼迫我們的人;與貧窮的弟兄分享所有的;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哀哭;彼此關懷;謙卑不要驕傲;提供仇敵他的需要等。這些行為其實都根源於愛,若沒有愛,這些行為根本行不出來。

如果我們沒有經歷耶穌的愛與恩典,應該很難提升我們愛別人的能力,也不可能真誠待人。對基督徒而言,我們幫助人並不是要做表面功夫,而是真誠去愛對方,讓他感受到我們的誠心。就算我們無法做得很徹底,甚至還有很多軟弱無法愛對方,但若是出於真誠,相信對方能夠感受得到。

〈讓我〉這首詩歌中,有一段歌詞:「讓我服事非靠雙手,而禱告非僅用口,讓我愛人不要虛假,讓我待人由心而發。」第一次唱這首歌時,內心的激動真是難以言喻。對從小就在教會生活、服事、敬拜的基督徒來說,這首歌提醒我們,不管服事、禱告、愛人、待人,一切都要真實而沒有虛假。在教會生活中,基督徒難免有一種「我要符合聖經要求、符合他人期待」的想法,所以平常所做的事,有時會變成只為了達到這些標準,而非出於真心,也讓許多基督徒成為善於做表面功夫的人。

保羅所提出的好行為,其實是不容易行出來的,不只要真心愛人,還要為逼迫我們的人祝福,不要以惡報惡,甚至要為仇敵提供吃喝,這一切真的都不簡單。保羅就是要藉此告訴我們,我們若說要獻上自己當作活祭,就要玩真的,而不是嘴上說說,因為獻祭就是付出真實的代價。基督徒需要時常提醒自己,當我們說要跟隨主、要擺上自己、獻上自己的時候,我們必須真心用行動來回應這樣的心志。



默想:
在保羅所提到的好行為中,我有做到哪些,哪些有待加強?而我行出這些好行為時,是否打從心裡為主而做?

祈禱:
親愛的主上帝,求祢讓我因著回應祢滿滿的愛,而獻上自己。也求祢讓我一切所行都是出於真誠,能夠真實愛人、真誠對待別人,與他人同喜樂、同哀哭。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