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福音使命,盡心傳揚

參考經文: 羅馬書15章14~21節

15:14 弟兄姊妹們,我自己確實知道你們滿有良善的品德,也具備著豐富的知識,能夠彼此勸導。 15 但是,在這封信裏,對於某些問題,我仍然大膽地提醒你們。我這樣直言無諱,是因為上帝給我特權, 16 使我成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在外邦人當中工作。我像祭司一樣宣講上帝的福音,為要使外邦人成為聖靈所獻上的祭物,是上帝所悅納的。 17 這樣,因為我在基督耶穌裏,我可以因著事奉上帝而覺得光榮。 18 我所要大膽講的只是這一句話:基督藉著我的言語行為,又用神蹟奇事和上帝之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上帝。因此,從耶路撒冷一直到以利哩古一帶地方,我到處傳揚關於基督的福音。 19 20 我一向的抱負是在還沒有聽見基督的地方傳福音,免得我的工作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上。 21 聖經說過:不曾認識他的人要看見;沒有聽見過他的人要領悟。

1865年,英國宣教師馬雅各醫師來台宣教,福音從此在台灣一步一腳印地傳遞。1954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開始推動倍加運動,歷經10年,在宣教百週年時,福音遍傳全台,幾乎各鄉鎮都建立教會。其實那是累積百年的宣教實力,在倍加運動時,眾教會的動能確實發揮極大果效。但在倍加運動之後,長老教會的宣教似乎越來越緩慢,不僅開拓比例很少,越來越多教會停滯不前、邁向老化,甚至凋零的窘境。

那麼,保羅如何傳揚福音?保羅說,他只大膽的提一件事,就是基督透過他的言語和行為,又用神蹟奇事和上帝之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上帝(羅馬書15章18~19節)。可見,保羅傳福音有果效是因為三件事:1.他的言語和行為;2.神蹟奇事;3.聖靈的大能。

由此可知,傳福音不是只靠「口傳」就好。雖然口傳是不可或缺,但僅口傳是不會成功的,因為人還會看你的行為。這也是為什麼親人最難傳福音,因為你的行為是完全展現在他們面前,當你口說基督的愛,家人卻完全看不出你有這樣的愛,那要怎樣傳呢?

傳福音要有果效,除了個人的言行,再來是神蹟奇事。在初代教會,常有神蹟奇事隨著基督徒。近年來,台灣不少教會也很強調神蹟奇事,但因為有些現象比較靈異,所以有些人對神蹟奇事也比較排斥。但我們來想想,當有人生病了,在教會兄姊為他祈禱後,原本不樂觀的病情改善了。我們知道,這就是神蹟奇事。不只病得醫治是神蹟,包含和家人的關係改變了、原本不好的個性改變了,這也都是神蹟。因為若不是上帝介入,很多事情是很難改變的。

最後,傳福音要有果效,最重要的關鍵是聖靈的能力。因為神蹟奇事只是上帝的作為,但聖靈就是上帝,即我們敬拜的對象。我們若不認識上帝、不敬畏上帝,就不可能從聖靈得著能力。傳揚福音必須靠聖靈所賜的能力,而不是靠我們自以為擁有的恩膏能力,兩者是很不一樣的。一位真正敬畏上帝的人,才能得著聖靈的能力,而且不會因此驕傲。

傳揚福音是耶穌的命令,就如保羅努力傳福音一樣,基督徒對於傳福音的使命都無可推諉。但我們要知道,傳福音不是靠自己,而是靠基督耶穌、靠上帝的能力,才會有果效。



默想:
我有領人信主或帶領人認識基督信仰的經驗嗎?

祈禱:
親愛的天父,我知道祢願意萬人都認識祢,成為祢的兒女,祢也要我去傳揚福音,求祢讓我知道不是倚靠自己,乃是倚靠祢所賜的力量,方能成事。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