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沉重的代價

參考經文: 撒母耳記下21章1~22節

21:1 大衛統治期間曾有嚴重的饑荒,整整三年之久。大衛為這事求問上主;上主說:「這是因為掃羅和他的家族犯謀殺的罪;他殺死了基遍的居民。」( 2 基遍的居民不是以色列人;他們是亞摩利人中的一小族。以色列人曾經跟他們立約,要保護他們,但是掃羅想法子要消滅他們,因為他偏愛以色列和猶大人民。) 3 大衛召來基遍人,對他們說:「我能為你們做甚麼呢?我願意補償你們以往所受的迫害,好使你們為上主的子民祝福。」 4 他們說:「我們跟掃羅家的爭鬥不是金銀所能解決的;我們也不願意殺害以色列人。」大衛問:「那麼,你們認為我該為你們做甚麼呢?」 5 他們說:「掃羅謀害我們,要消滅我們,不讓我們在以色列有立足之地。 6 所以,請你從他的後代中交出七個男丁來;我們要在基比亞,在上主面前把他們懸掛起來,就是在上主選立為王的掃羅的家鄉吊死他們。」王說:「我會把他們交出來。」 7 大衛王因為曾經跟約拿單有過誓約,所以留下約拿單的兒子─掃羅的孫子米非波設, 8 卻把愛亞的女兒利斯巴為掃羅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和米非波設交了出來。他也把掃羅的女兒米拉為米何拉人巴西萊的兒子亞得列所生的五個兒子交了出來。 9 大衛把他們交給基遍人;基遍人就在山上,在上主的面前吊死他們。這七個人一同死亡。他們被處死的時候正是晚春,開始收割大麥的季節。 10 掃羅的妃子─愛亞的女兒利斯巴,在靠近屍體的地方,用麻布在磐石上為自己搭了一座棚子,住在那裏,從開始收割大麥一直到降秋雨的時候,白天不讓飛鳥停在屍體上,晚上不讓野獸走近。 11 有人把掃羅的妃子利斯巴所做的事告訴大衛, 12 大衛就去基列的雅比把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屍骨搬回來。(那地方的人從伯‧珊廣場把屍體偷了去;非利士人在基利波山殺死掃羅那天把他們的屍體掛在伯‧珊。) 13 大衛帶回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骨,也收殮了那七個被吊死的人。 14 照著王的指示,他們把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骨葬在便雅憫境內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裏。從此以後,上帝垂聽他們為國家的祈禱。 15 非利士和以色列之間又有了戰爭;大衛帶他的部隊去打非利士人。一場仗打下來,大衛疲乏了。 16 有一個巨人叫以實‧比諾;他帶著重三公斤半的銅矛,佩著新劍,想殺死大衛。 17 但是洗璐雅的兒子亞比篩過來協助大衛攻打那非利士人,把他殺死了。後來大衛的部屬要求大衛答應他們說:「請不要再跟我們出征,免得以色列的燈火被熄滅。」 18 這事以後,以色列人在歌伯又跟非利士人打起仗來。戶沙人西比該殺死了一個巨人叫撒弗。 19 在歌伯,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又有另一場戰爭。伯利恆人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個人的長矛像織布機的軸那麼粗。 20 後來在迦特又有戰爭。那地方有一個巨人很喜歡打仗;他的雙手雙腳各有六個指頭,共有二十四個指頭。 21 他向以色列人挑戰;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殺了他。 22 以上四個人都是迦特巨人的後代;他們都死在大衛和他部屬的手下。

大衛執政後,連續發生三年嚴重的饑荒,求問上主的結果,竟與掃羅和他的家族犯謀殺罪有關。因為掃羅偏愛以色列和猶大人民,因此殺害了基遍的居民。儘管以色列曾與基遍人立約,要保護他們,掃羅仍想消滅他們,只因他們是外族人。

2017年11月,聯合國在荷蘭海牙設「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針對1995年波士尼亞戰爭(Bosnian War)種族屠殺罪行作出判決。審判主要與「雪布尼查大屠殺」(Srebrenica massacre)有關。1995年,塞爾維亞族(Serbs)與克羅埃西亞族(Croats)的軍隊在波士尼亞的雪布尼查,屠殺超過8300名穆斯林平民。這次屠殺被認為是「種族清洗」事件,也就是強權者為了政治、經濟或宗教等目的,對特定族群實施無差別屠殺,或強制遷徙的活動。

為此,塞爾維亞族指揮官姆拉迪奇(Ratko Mladić)被控11項戰爭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克羅埃西亞指揮官普拉里亞克(Slobodan Praljak)則被判有期徒刑20年。但是,72歲普拉里亞克不服,在法庭上大喊:「普拉里亞克是無辜的!我拒絕你們輕蔑的判決!」之後,突然喝下預藏的毒藥,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以色列三年嚴重的饑荒,讓大衛有機會反省國家的錯誤,尋求補償之道。我們不知道掃羅到底對基遍人做了多麼殘忍的事,只曉得基遍人要求大衛交出掃羅後代中7個男丁,並要在掃羅的家鄉將他們吊死。我們看見,其中一位母親利斯巴為死去的孩子搭棚子,住在那裡,從開始收割大麥一直到降秋雨的時候。母親悲傷的身影,著實令人不捨。那不是孩子們的錯,卻要為此付上代價。

在舊約聖經有兩處都提到一句以色列的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女的牙齒酸壞了。」(參閱耶利米書31章29節;以西結書18章2節)當時,百姓將自己所受的刑罰歸咎於祖先的罪所帶來的結果;不肯承擔自己犯罪的責任。所以先知提醒以色列百姓,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過。如果父親因自己犯罪而與上主關係隔絕,就好像父親吃酸葡萄,應該是酸壞自己的牙齒,而不是酸壞兒子的牙齒。同樣的,我們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莫讓自己愚昧犯下的過錯,變成後代子孫沉重的負擔。



默想:
我可以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嗎?我可以為子女或教會青少年立下正確的榜樣嗎?

祈禱:
施恩的上主,有時我會因自己的愚昧犯下無知的錯誤,求祢幫助我檢視自己,做祢喜悅的事。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