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重視立約勝於發誓

參考經文: 希伯來書6章13~20節

6:13 上帝向亞伯拉罕立下應許的時候,他曾發誓。因為沒有比他自己大的,他就指著自己的名發誓。 14 他說:「我一定要賜福給你,使你多子多孫。」 15 亞伯拉罕耐心等待,終於得到上帝所應許的。 16 當人發誓的時候,他指著比自己大的發誓;這誓言做擔保結束了人和人當中一切的爭執。 17 對那些要領受應許的人,上帝要明明白白地指示,他永遠不會改變自己的計劃,於是在應許上面加上誓言。 18 這兩件事是不能改變的,因為上帝不會撒謊。因此,我們這些尋求他庇護的人深受激勵,要抓住那擺在我們前面的盼望。 19 我們有這盼望,正像生命之錨,又安全又可靠,通過了天上聖殿的幔子,直到裏面的聖所。 20 為了我們,耶穌作了先驅,先到了那裏;他已經按照麥基洗德一系永遠作大祭司。

台灣在一黨獨大時期,選舉常受到操控,各種亂象時有所聞,選舉期間更發展出台灣特殊的選舉文化──斬雞頭發誓。1977年高雄市長與省議員選舉中,國民黨提名的王玉雲與黨外的洪照男競爭激烈。此外,黨外省議員參選人趙綉娃指控王玉雲包庇家族炒地皮,王玉雲則指控對方貪汙,雙方激烈交鋒,分別斬雞頭發誓以表明清白。後來,每當選舉中有人被指控,被控方常以斬雞頭的方式來表明清白。這種「斬雞頭」儀式,被視為「向天咒誓」。在農業社會中,人們若發生爭執,被控方常用「向天咒誓」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清白。其中「斬雞頭」可說是最嚴重的方式,表示自己若不清白,就會像那隻雞一樣,頭落地,不得好死。

後來,這種發誓方式在選舉中沒落,可說是民主進步的重要指標之一,讓台灣邁入理性的公民社會。現代社會所講究的不再是發誓,而是契約。發誓通常是單方的承諾,契約則必須在雙方同意下,才會成立。在今天的經文中,作者用當時人們所能理解的「發誓」方式,來說明上帝永不改變的應許。就如16節所說,發誓的重要功能是「做擔保結束了人和人當中一切的爭執」,發誓是表示決心或提出保證。上帝用人所能理解的「發誓」方式來保證,祂的應許永遠不會改變(17節)。

上帝也通過耶穌基督與人立約,這約不再是單方的發誓,而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這是信仰的基礎,而且此基礎並不是條件交換式的「賄賂」,而是建立在愛與恩典中的「立約」。在教會生活中,其實到處可看到「約」的形成。牧師就任要誓約、長執就任要誓約、團契會長就任要誓約……,在在提醒我們約的重要。

約,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是建基在人與上帝的關係上。然而,我們常忽略約的訂立,是建立在「我(們)願意」的基礎上,總認為立約只是一種儀式而已,以致當我們的關係遇到問題時,總是以世俗的方式處理,而非回到信仰,重新檢視,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約的內容,殊為可惜。

在基督信仰上,我們不用斬雞頭發誓來自清,只要相信上帝的愛與恩典。但也不要忘記,除了與上帝的關係之外,信仰團體當中的人際關係,也是與上帝立約的一部分,必須重視並努力實踐。



默想:
我是否看重每一次在上帝面前所立的誓約呢?

祈禱:
主上帝,謝謝祢不因我的軟弱而離棄我,而是伸出祢慈愛的雙手牽我走,並用祢不變的應許讓我知道祢的恩典。求聖靈保守,使我能在與祢所立的約上,堅持到底。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