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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神學之環境講章3-3
生命與應許之地
作者 / Holmes Rolston III

編按 :〈生態神學之環境講章〉摘譯自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著作,提供不同的生態與神學議題供講道者預備,全文共分3篇,分3週連載。

譯/陳慈美(生態關懷者協會秘書長)

造物主對受造物的愛,是崇高脫俗的,這是因為它並不追隨人類的目的。上帝藉著文化所彰顯的人際關係,是一種個人化的關係(personal),並不代表上帝對老鷹的自然關係也必須是個人化的,也不表示人類要把老鷹當成像人一樣來對待。因著老鷹的野性,我們必須以合宜的尊重態度來對待牠們。「老鷹展開翅膀向南飛行;這是你教導牠的嗎?兀鷹在峭壁上搭窩;這是奉你的命令做的嗎?牠棲息在山崖上,以險峻的巖石作堡壘。牠從那裡俯視遠近,尋找可捕殺的食物。有屍首的地方鷹鳥結集,雛鷹也來吸血。──你向全能者抗辯;你跟上帝爭論,現在你答覆吧。」(約伯記39章26節~40章2節)

「野山羊住在高山上;石獾藏匿在巖穴中。──少壯的獅子吼叫覓食,尋找上帝所賜的食物。──上主啊,祢的創造繁多。這一切都是祢智慧的果實;遍地充滿了祢的造物。」(詩篇104篇18~24節)「良善」和「神聖」這樣的字眼,用在自然界,或用在文化界時,意義是不同的。你是否可以考慮以「老鷹和獅子的上帝」作為講題?

約伯站在人的觀點來看巴勒斯坦景物時,曾經感到極度困惑,因此上帝為他指點迷津。現代人如果以幼稚的心態,抱持諸如「耶穌愛我我知道」、「上帝站在我這邊」等偏狹的神學觀點的話,約伯的學習經歷,正好可以成為非常實用,而且可以糾正這類觀點的補救方法。經過這樣的重新學習之後,我們將會發現,除了滿足人類需求之外,整個自然界還有極為廣袤無邊的領域存在,整個宇宙悠久漫長演化史當中,多數是與滿足人類慾望這件事全然無關。假如我們一定要用「野地能夠『為我們』做什麼」這樣的講法,那麼,我們可以說,「野地會教導我們,上帝不只是『為人類』設想而已。上帝也『為一切野生生物』設想。」

聖經信仰擁有非常深刻的洞見,可以極為有力的支持設立野生動物保留區或是「保護區」(sanctuaries)的國家政策。野生動物保護區裡,所有的野生動物都是極為神聖的,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尊重牠們的價值是超越過經濟價值的考量,甚至也超越了一般所謂的資源利用(resource use)的考量。在這層意義上,基督教對於保護區的信念,不只是為人類自身而已,乃是為著野生動物。講道的題目可以用:「野生動物的至聖所」(Wildlife Sanctuaries)。

■地球倫理:面對環境危機(Earth Ethics: Facing the Environmental Crisis)

最後作為結論的講章,必須把重點放在環境危機。尊重並看顧環境,是我們去慶祝上帝的創造的一個好機會;這是一種正面的信息。但是,逐漸惡化的環境卻以巨大的威脅方式呈現。若我們繼續以不關心的態度來對待環境,也許,我們就應該以懼怕作為開始──或者,以體認到人類自身的利益,其實是與我們生活的地景,以及一個能夠持續的生態圈,一個可以居住的地球等條件息息相關來作為開始。要在一個已經生病的環境中享有豐盛生命和健全的經濟體系是不可能的。前幾個世紀裡,評論家因人類與上帝疏離而抱怨。當我們由20世紀進入21世紀,評論家又因人類與地球疏離而抱怨,這兩者其實是相互關聯的。我們在自己家園的領土裡卻面臨認同的危機,因此,我們希望能夠把人類的靈性再次放回去應有的地方。

若以整個地球的畫面來看,作為最晚近才出現的道德性物種的智人(Homo sapiens),數十萬年前才出現在地球上,甚至遲至20世紀後期,才藉著科技的快速發展,獲得重建及改造(也包含破壞)我們自己的地球家園的巨大能力。面對進入第三個千年的新世紀,人類目前所面臨的四個最關鍵性的問題:和平、人口、發展、和環境。而這四個領域全都糾結在一起。

人類想得到最大發展的渴望,驅使人口不斷增長,導致環境急速破壞,也點燃戰爭的強大火力。人類如果無法彼此和平相處,也就無法與大自然和平共存,反之亦然。剝削其他人的人,很自然地也會去剝削大自然──動物、植物、物種、生態系、以及地球本身。以環境作為講道的主題──只要你開始這麼做,就會有想法出現──可能是非常不受重視的,或許只是去談談花栗鼠和雛菊,或許是論到泛舟和樹林野營。事實上並不是要去講這些東西,環境責任其實正是位於新的千禧年世代(the new millennium)最核心的巨大挑戰。

「我們在地球上做了什麼好事?」是我們在這新的世紀開始時很好的結論講題(a concluding sermon)。一共可以分成三個副題:一、我們為什麼生活在地球上?;二、地球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三、我們在地球上應該做什麼?

上帝給第一對始祖的命令是:「要生養眾多,使你們的後代遍滿世界,控制大地……。」(創世記1章28節)是的,你也必須講到目前幾乎是惡名昭彰的「控制」的經文,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把這段經文放在上下文的脈絡來看。或許,與這段舊約經文對應的新約經文就是記載在登山寶訓的:「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聖經裡所講的溫柔,代表人能夠以自我約束的心態來使用權力,並以尊重和仁愛作為規範來運用。

比爾.邁基本恩(Bill McKibben)很有趣地指出,這第一個誡命,也是第一個必須完成的誡命。講題可以是:「第一個,已經完成的誡命」(The first, FinishedCommandment)。我們再也不需要為了填滿整個地面,而去生養更多人口,也不再需要去增加任何對地面的控制。因此,我們應該把這一條從目錄表中刪掉。但是,我們不要丟掉這份目錄表,再繼續往下看還有什麼在後面。

經文裡緊接著有第二個誡命:「主上帝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叫他耕種,看守園子。」(創世記2章15節)經文中的「耕種」(till)這兩個字,也可以翻譯成「服事」(serve)。因此,前面經文所提及的「控制」,其實是涵蓋了「看顧大地」(Caring for creation)的實質內涵,只有在公義和慈愛的前題下,我們才有可能承受應許之地(以及地球)。值得注意的是,當人類的罪惡帶給大地一個悲劇性的審判時,創世記裡頭竟然也記載著第一個「瀕危物種法案」(Endangered Species Project)──挪亞和他的方舟!

「基督教生態學?」(Christian Ecology?)這個問題會引出「科學與信仰」(science and faith)這個更為廣泛的問題。生物學和宗教這兩門學科通常不是很容易結合在一起。近些年來,倒是在對於地球這顆奇妙的星球發出深刻讚歎方面,這兩門學科都有著相同的立場。除了智人(Homo sapiens)之外,再也沒有其他物種能夠以科學或宗教的方式來對待地球,人類不但學習自然史,同時也從靈性的向度建立起對待大地應有的責任。不論我們喜不喜歡,這裡頭的確擁有某種程度的控制在內,我們必須學習如何打點自己,並學習如何經營我們的文化,以及如何管理維繫文化的自然環境。在全球化、環境化的時代(a planetary, environmental age),人類的靈性必須要以一種全新的洞見和深度,將自然和恩典結合在一起。

地球是唯一「適合生命」(right for life)的星球,倫理學關心的問題,則是何謂在這星球上「對待生命的權利」(right to life)。當然,生命得以在這星球上延續,似乎是「正確」(right)的,從最深沉的意義來看,生命是所有現象中最為珍貴的,因為,遠在35億年前生命開始出現之後,它便以盎然豐盛的生命力不停地繁衍。

科學並不是倫理學,倫理學也不是科學,但是,它們彼此需要對方。特別在環境科學和環境倫理這兩門學科更是如此,因為,在這裡事實「是」(i s)什麼以及「應該」(ought)做什麼,絕對是息息相關的。

我們若賺得全世界,最終卻失去它,有什麼益處呢?──我們在經濟上賺得世界,把土地圈入自己的領域、舖設地表以供利用、耕種作物期待豐收;但是,我們卻在科學上、美學上、休閒上、宗教上失去世界,我們失去的是承載著自然史的奇妙世界,也失去了那超越人類卻又支撐著人類的全然野性的領域(a realm of integral wildness that transcends and supports us)──或許,在這場交易中,我們是否甚至失去了自己的靈魂?

地球是供應一切的根基(p r o v i d i n g g r o u n d),在地球上生命史詩正是依存在恆久的毀滅之上(the life epic is lived on in the midst of its perpetual perishing),生命來臨並朝向更高的層次奮鬥前往(life arriving and struggling through to something higher)。

尊重生命(respect for life)與敬畏生命(reverence for life)兩者之間,有時候並不是那麼容易區分。假如地球上有什麼東西是可以稱為神聖的,那必須是代表我們的地球家園特質的這種令人著迷的生產能力(generativity)。假如有所謂的聖地,或是所謂的應許之地,那必定是這顆充滿生之希望的地球。

文章與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396期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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