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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真理】〈一件禮物〉不受歡迎的禮物
作者 / 李佑生

在我聚會的地方,當想要介紹耶穌給未信主的朋友時,〈一件禮物〉是常見的的選項,因為歌詞提到馬槽中的嬰孩,也常在聖誕節時選用。這首由葉薇心作詞、吳作棟作曲的詩歌,出自天韻合唱團在1980年推出的專輯《好消息》,定位與福音環環相扣。

♥眼睛看不見

〈一件禮物〉以禮物為意象,以詢問為導引,以生命有限的現實為提醒,呼喚人們正視神為人所預備的莫大恩典──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誠如彼得前書1章8節所言,對多數的人們、甚至是基督徒而言,這份禮物是眼睛看不到的。

我們雖未曾憑著肉眼看過耶穌,但那些振振有詞聲稱「我若看見,就必相信」的人,實在是忽略了聖經界定信仰的基礎是憑著聽基督的話而來,「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章17節)他們也忘了瞽者的信靠在看見之先(馬可福音10章46~52節),而很多人雖親眼看見那位拿撒勒人,卻仍然不相信祂,「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祂。」(馬太福音21章32節)

〈一件禮物〉揭櫫那眼睛看不到的禮物是「馬槽的嬰孩」,是「人子主耶穌」。聖經啟示,耶穌是神給人最大的恩賜,我們在祂裡面得了永生,得以看見神對不配罪人的愛,曉得那赦罪的救恩是本於神的慈愛、耶穌基督的恩典、聖靈的代禱與幫助,因此永遠穩固。

♥生命有期限

「生命有限,時光也會走」,〈一件禮物〉深諳生命的現實,告訴人們當趁有機會時珍惜這禮物。這樣的邀請,因為觸及人們內心深處對死亡的恐懼,時而讓人抗拒,尤其在諸多忌諱的華人社會,不是一個受歡迎的議題。甚至,聖經所言死後的審判,更讓人心生反彈(希伯來書9章27節)。但這樣的思考卻很實際,因為死是每個人都無法迴避的事,既然無法迴避,就當思考如何面對,視而不見或遲疑觀望都無法解決問題。〈一件禮物〉說「生命有限,時光也會走」,語氣雖委婉,意涵卻關乎生死大事。

〈一件禮物〉藉著禮物的概念指向福音的核心──耶穌基督,這是頗常見的連結。但如果我們進一步思考詩歌的意涵,會發現一個頗值得討論的議題,即如何接受這禮物。回顧教會歷史,出現不同的看法,這些看法影響著我們對禮物內涵的界定。

如果我們有機會訪問來自大不列顛、品行端正的伯拉糾(Pelagius,360~420年),那麼以他對這個問題的認知,會說我們能以自己的意志選擇順服、接受神,恩典只是外在的幫助,而基督徒若願意,就可以不再犯罪。換言之,伯拉糾會同意這份禮物很好,而且我們可以憑自己努力得到這份禮物。這觀念受到人們歡迎,聽起來極符合我們一般的認知。

但若對教會歷史有所認識,就會知道這種觀點違反了聖經中對恩典的啟示,因而被定為異端。伯拉糾思想的繼承者如約翰‧卡西安(John Cassian,360~435年),曾說人雖然有原罪,但仍然可以憑靠殘存的善選擇接受神,因而得著救恩。他一方面同意奧古斯丁(Augustine,354~430年)認為人有原罪的看法,另一方面也同意伯拉糾對人自由意志的觀念。在教會歷史裡,這種人可以主動決定接受主所預備的救恩的觀念,或者說神人合作的方案,被稱為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雖然未被大公教會官方認同,卻成為廣受民間接納的神學。〈一件禮物〉的歌詞「禮物雖然好,如果你不要,你怎麼能夠得到」比較貼近這樣的想法。

♥眾人皆棄嫌

我們不能忽略另一個具有代表性且影響深遠的思想,17世紀時,雅各布斯‧阿民念(Jacobus Arminius,1560~1609年)及他的跟隨者認為,依據耶穌基督賜給全人類的先行恩典(Prevenient Grace),每個人的自由意志已被更新,可以決定接受或拒絕神的恩典,亦即恩典是可以抗拒的。

自伯拉糾以降,人們對於人是否有意願接受這份禮物都採取樂觀的態度,認為只要給予足夠的知識,所有人都會接納、相信這份禮物。但如果我們按照聖經對耶穌基督的介紹,就無法同意亞當的後裔會欣然看待、歡喜接受這份禮物。

我們平心而論,根據聖經記載,這其實是一份不太上相的禮物。

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以賽亞書53章2節)

這也是一份世人認為愚拙的禮物。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哥林多前書1章18~23節)

這甚至是一份令人討厭的禮物。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拉太書5章11節)

♥恩典到永遠

耶穌捨己、揹十字架、跟隨祂的呼召,與人們利己的價值完全牴觸(詩篇49篇18節)。聖經指出,即令真光照耀,黑暗仍拒絕生命之光(約翰福音1章5節),因為我們的本相原是可怒之子,住在悖逆之子中間,是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以弗所書2章1~10節)。因此奧古斯丁和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年)等,皆認為人性全然敗壞,若不是救主基督使我們活過來,主動賜下拯救,我們完全不可能有份於屬天的盼望與產業。

再者,我們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即是這禮物的必要性。我們為何需要這份禮物?這份禮物有什麼價值?這份禮物帶來了什麼絕無僅有的益處嗎?聖經啟示的真理對這些問題的回應是,這份禮物是我們唯一賴以得拯救的憑據,「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章12節)是耶穌以自己無瑕的生命,一次獻上成全永遠的贖罪祭(希伯來書10章12節),也是我們這些原與神為仇的人得以與神和好的途徑(羅馬書5章10~11節)。

我們得到這份禮物,不是因為我們配得,乃是因為神豐盛的憐憫而無條件給予祂揀選的罪人(提多書3章5節);也不是因為我們願意接受,乃是因為神先使我們重生,好讓我們被救主吸引,願意就近人子(約翰福音6章44節)。我們這些罪愆深重的人,不僅不配得到這份禮物,也無法靠任何努力得到這份禮物,甚至我們原本拒絕、討厭這份禮物。而得到禮物之人,因著所蒙的厚恩才得以打開眼睛,承認自己過往有眼無珠,在餘下的人生以愛慕主為回報,以頌讚神為回應,以全人為奉獻。

〈一件禮物〉
1.有一件禮物,你收到沒有,
眼睛看不到,你心會知道,
這一件禮物,心門外等候,
是為了你準備別人不能收。
2.親愛的朋友,你是否了解,
馬槽的嬰孩是為你而來,
親愛的朋友,你是否了解,
最好的禮物是人子主耶穌。
(複歌)
生命有限,時光也會走,
如果你不珍惜,機會難留,
禮物雖然好,如果你不要,
你怎麼能夠得到。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642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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