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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仍然有必要嗎?
作者 / 陳馥蘭

大約一個月前在新家附近的德國教會,認識一對中德聯姻的家庭,他們有兩個小女兒,先生馬堤,德國人,提起2006年去中國念書一年,申請簽證時他必須保證三件事:不可傳福音、不可販毒、不可觸法。馬堤開玩笑說:「福音跟販毒在中國政府的眼中一樣是罪大惡極呢!」

在德國呢?傳福音是過時的話題,人們將教會當成人文團體經營,與其說牧師是神職人員,不如說是維護教會禮儀與秩序的的專員;教會的活動多是以文化或人道為焦點,道德與永恆是盡量被避開的話題。傳福音雖然不犯法,卻是社交生活的大忌諱,看重理性與實際,凡事從長計議的德國社會早已不願受飄渺難解的屬靈國度領導,認罪悔改、地獄審判也被視為欺哄小孩的童話寓言,漸漸形塑出物質化的個人主義,已是社會的主流。

傳福音仍然有必要嗎?基督徒不再是更有道德之人的表率,沒有基督信仰的人也不見得更加無助或徬徨。信耶穌真如無神論者所言,是貧窮第三世界人們的慰問劑嗎?做禮拜僅是社會邊緣人的精神寄託嗎?

這個年輕中德家庭的女主人芮,來自中國西部,雖出身共產家庭,卻在德國聽聞福音,一聽我們夫婦是傳道人,喜出望外,認定上帝聽了他們的禱告,不斷強調他們的華人查經班多麼需要輔導。於是,那個週五我加入了他們的查經聚會。

這個聚會是由一群優秀的年輕華人所組成,大多是20多歲來到德國念書,完成學位後就留下來工作(多數是賓士汽車總廠的工程師或專員),年紀介於30~40歲之間,多已立業成家,在德國買房定居。

經過5次的聚會後,我深為他們飢渴慕義之心所感動,似乎白天理性科學的專業,並沒有限制這些青年尋索永恆問答的決心;已信主的,勇敢分享自己主觀的體會;慕道的,也直言尚未能決志的難處,每次的聖經研讀與交通都是熱切而溫馨,不知不覺時間就來到12點,雖已臨近半夜,大家卻是在不捨中互相道別,也清楚期待下一次的再會。

傳福音仍然有必要嗎?

這些把上帝的話當真的年輕人引我深思,他們想更明白聖經的態度讓我感動,他們邊學邊傳的積極讓我相信,不論人類如何高舉文明,模糊道德,否定上帝,基督福音仍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在貧窮的非洲荒野,在共產的中國大陸,在台灣的街頭小巷,也在德國的冷清教堂。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381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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