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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與塞維特斯事件
作者 / 鄭仰恩
綜觀加爾文的一生,除了和日內瓦所謂「放縱派」的激烈對抗外,應該是塞維特斯事件帶給他「暴君」之惡名且讓他的歷史評價留下污點,因此我們有必要理解真相。

到底塞維特斯(Michael Servetus)是何許人?他於一五五一年出生於西班牙的維拉努瓦。自早他就關心為何猶太人和回教徒無法接受耶穌的問題,後來發現「三一論」的教義是主要關鍵。他於一五二七年左右到法國的土魯斯研究法律,也抽空研究神學,並開始對三一論和耶穌神性的教義產生質疑。後來他到巴塞爾和史特拉斯堡與當地改教家探討此議題,並於一五三一年出版《三一論的錯誤》。在巴塞爾當局要求他撤回主張且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企圖逮捕他時,他潛逃至巴黎攻讀醫學,並改名為維拉努瓦。他的醫學研究很成功,不但出版專書,並據稱已發展出血液循環的理論。最後,他於一五四四年起擔任維也納大主教的私人醫生,並開始撰寫至終讓他走上火刑台的《基督教的回復》。塞維特斯綜合新柏拉圖主義以及回教和猶太教的觀點,加上對聖經的獨特詮釋,將世界區分為超越的上帝、永恆不可見的觀念,以及受造世界三個層面,而視基督為連結萬物的「道」。不過,他主張耶穌也是歷史人物,同時具有觀念和實體的特質,因此不等同於上帝。他和重洗派一樣拒絕「嬰兒洗禮」的正當性,也提出末世將臨的看法。教理史家哈納克稱他為具有實證精神和創意思考的辯證哲學家。

一五四五年塞維特斯透過中間人向加爾文詢問有關耶穌的神性、上帝國的本質,以及洗禮等問題。儘管加爾文認真作答,但塞維特斯卻以傲慢且不贊同的語調加以辯駁。加爾文以長篇論述再回覆,並指責對方的驕傲,也決定停止通信。一五四六年二月加爾文寫信給法赫勒時,提及這些對話以及塞維特斯表達想來日內瓦一事,他如此回應:「他如果真的來,我將盡力阻止他活著離開。」這段話後來成為他被詬病的主因。很戲劇性地,一位法國難民信徒也是加爾文好友的威廉迪特里(Guillaume de Trie)和住在里昂的表兄通信時,將塞維特斯的身分背景和撰寫《基督教的回復》的事全盤告知。此事造成後者被西班牙裁判官逮捕,儘管他機警地在審判過程中逃離,不過裁判所於一五五三年六月以異端罪名判他火刑,且燒了他的假人替身。沒想到,真的塞維特斯卻於兩個月後,在逃往義大利的途中出現在日內瓦,且到抹大拉教堂聆聽加爾文講道(出於好奇或不夠謹慎)。他被認出且逮捕,經過兩個多月的審判,終於在十月底被判火刑燒死。

多數歷史學者確認加爾文在此事件中扮演部分協助的角色,但當時全歐洲的教會議會及改教家一致認定塞維特斯有罪且應被處死。換句話說,將他燒死的是當時的宗教見解和仍不知「容忍」為何物的時代文化。為此,日內瓦教會於十九世紀初在行刑場立碑記念此事,並期盼類似事件永不再發生。這應該是此一事件最重要的歷史教訓。

(本文作者為台灣神學院教授)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2994期
圖片來源:http:// www.albatrus.org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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