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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讓我在勵馨的服事得以持續
作者 / 紀惠容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教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章18-19節

■壓傷的蘆葦

同為婦女,能為婦女工作,是一種福氣。我在勵馨服事,遇到許許多多被壓迫、被傷害的女人或少女,面對她們的處境,就會想到聖經〈以賽亞書〉四十二章3節說的:「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這樣的信念,激勵我們不放棄,而且願意堅持繼續在勵馨工作。

在台灣、世界各角落裡有許多女孩、婦女在困境中哭泣,她們包括了被運輸或受暴被性侵的婦女與少女、早婚、未成年懷孕或墮胎的青少女、無身分地位的婦女與女孩……,她們承受著各式各樣的性/性別暴力。首先,我們檢視一下聯合國的數字,世上三分之一女性曾遭虐待;俄羅斯每年1.4萬婦女死於丈夫或她家人手中;南非四分之一女性是家暴受害者;美國、加拿大平均達三分之一女性遭受熟識之人性侵害或身體虐待。

至於台灣的數字呢?根據台大教授馮燕的調查,全國3.5%已婚婦女曾有被丈夫虐待經驗。2011年性侵害通報數超過1萬件,女性就占近八成,2014年婚暴聲請民事保護令超過10萬件;2014年未成年少女生下將近3000位嬰孩。

若從聖經所記載的故事,夏甲事件(〈創世記〉十六章、二十一章)、利未人之妾(〈士師記〉十九章22-30節)、他瑪事件(〈撒母耳記下〉十三章),這些女人幾乎被當成生產、性發洩的工具,她們的處境為何是如此的難堪?你也會懷疑上帝為何允許這些事情發生?

■弱勢婦女的處境

我在勵馨工作,也可以舉出許多在台灣弱勢婦女的處境與故事,首先從外籍配偶與被運輸婦女處境談起,許多經濟弱勢國家的女人,為了家庭、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千里迢迢地跨越海洋來到台灣。當中不少外籍配偶被仲介「賣」到台灣,與從未謀面的所謂丈夫,成為夫妻,開始進入悲慘生活,從家防會的資料中,可以看到每年有上萬位外籍配偶通報被家暴、虐待。也有被仲介到台灣工作,在完全不知情之下,進入了情色行業,被迫陪酒、接客,也有移工在工廠裡、在東家裡被迫長時間勞動、被虐待、被性騷擾,不勝枚舉。從外籍勞工求救電話1955的資料中顯示,每年有數千件的外勞求救、申訴。不僅如此,她們在台灣背負社會歧視與偏見、低經濟處境、剝削工作權、缺少安全生活權、無參政權,自稱為民主國家的台灣,我們可以如此對待他國的女性嗎?

另外,我們也談台灣少女處境,這是讓我最傷心的,記得我們曾接到少女性侵網路影片的舉報,真難以置信,有大叔將自己性侵少女的影片放到網路分享,無視影片中女孩的抗拒與痛苦。家防會每年通報上萬件的性侵案件,其中18歲以下的女孩占了七八成以上,女孩的人身安全受脅迫。台灣女孩還面臨被物化、商業化的命運,如穿得極端暴露的show girl、檳榔西施、伴唱伴遊女孩,社會公然消費、意淫女孩,毫不自覺。台灣女孩還因為媒體過度剝削少女、貶抑女孩、販賣瘦身美容訊息給女孩,讓女孩失去自信,與夢想擦身而過。

■破除暴力迷思

再來,我想談台灣最為嚴重的家暴與性侵害,在教會裡面很難面對這樣的事實,甚至給予錯誤教導,要受暴婦女「順服」、「包容」,卻無法或無視於施暴者的暴力存在。這些迷思也存在台灣的社會裡,例如:婚暴只發生在社經地位、教育差的家庭、常到教會或廟裡拜拜虔誠的人不會是加害者、受害者?受虐婦女是自找的?婦女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無法離開暴力處境?喝酒、嗑藥的人才有暴力?

事實上,勵馨的經驗,家暴經常是一種循環模式,而非一次暴力,當施暴者壓力累積到一定程度時,發生爭執、進入施暴期,接踵而來的是道歉的蜜月平復期,可是,暴力並未因此而終止,反而進入下一階段的壓力累積,繼續暴力循環。上帝創造亞當與夏娃,怎會是如此的性別不公義?眼前所看到的女性處境怎會如此的不堪?盡是女人成為男性的附屬品或財產?

■為受苦者禱告

勵馨成立於1988年,目前近500位同工、全國有60個服務據點,27年前從第一位個案開始,去年服務超過四萬位;然而勵馨卻是哀傷的:我們還可以忍受嗎?性暴力事件不斷重演而且持續增加中,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公義與大能。勵馨非常期待教會可以學習,不只站在破口上禱告,成為勵馨的支持,成為受苦婦女重要他人,更重要的是不再要求婦女「順服」、「包容」,而是勇敢面對、終止施暴者的暴力的繼續發生。求上帝釋放祂的大能。

若可以,請你為下列事項禱告:

•列舉暴虐事件,為受苦女人持續禱告

•正確理解「順服」定義

•為庇護所安全、團隊、婦女禱告

•為被運輸婦女禱告

•使教會成為能醫治受虐者的地方

•使各國政府採取行動,遏止暴力

最後,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上帝,靠著祢聖靈的大能,我們祈求祢釋放祢的孩子。求祢釋放她們!願祢興起更多工人,成為祢的手、腳,起來拯救這些孩童、婦女。願公平如大能的河川湧流,願正義湧流,遍滿這地,使這邪惡的荒漠成為伊甸園。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祢。

文章出處:<女宣雜誌>第420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婦女事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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