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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不見了?
作者 / 荊墨

隨著年底九合一選舉的逼近,居住在首善之都的人們,特別能感受到選舉的氛圍,五花八門的廣告、形形色色的宣傳充斥在生活周遭,有的來自網路傳媒,有的來自紙本文宣,令人目不暇給。

整理信箱時,有一張宣傳單倒是攫取了我的視線,那是一張市議員候選人的政見,其中有一句口號是這樣寫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愛看得見。」幾乎是在同個時期,也有位市長候選人不約而同提出類似的口號。

說這話的人,他們的信仰如何,我並不知道,老實說我也不認識他們。不過我們對這段話並不陌生,因為很明顯地來自舊約先知彌迦簡短而有力的呼籲:「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章8節)

這一定程度顯示他們認為選區中基督徒佔有一定分量,加上這段話用字的簡潔、對公義憐憫的訴求,在這個時間點提出是再適合不過的。當然,台灣就整體而言,基督徒比例還是比較低的,所以他們為了讓這段口號更通俗、更能被普羅大眾接受,在這段經節中做了些調整,於是乎,上帝就不見了。

■任憑己意

他們是不是基督徒、基督徒可否從政,這些議題都有討論空間,事實上也都是很大的題目,要一言以蔽之是困難的。我們也不容易在現階段就檢視他們是不是能言行如一, 抑或探究提出這口號的初衷。

但是讓我感觸良深的是,這種將上帝「請出去」的調整背後的考量。就民主政治的運作模式而言,有其現實層面的因素,畢竟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必須顧及多數人。然而, 這卻使我們不得不省思基督信仰的本質、內涵。我們在至高者藉由聖經揭示的啟示中, 尋求歷世歷代聖徒走過的基督腳蹤,面對亙古到永遠不改變的救主基督耶穌,我們不能在這條道路上賦予新的定義,但是我們能在這條通向父家的道路上留下新的足跡。

事實上,政治人物這種作為不是創舉,也不侷限在政治圈中。在今日,我們可以看到有一種人,他們對基督信仰堅持的價值,有一定程度的興趣與肯定,諸如愛、信心、公義、憐憫、良善等,他們都覺得很好,有時也認同相較其他宗教信仰,基督教更為卓越。他們甚至也會讀聖經、會聚會,甚至談得上殷勤、熱心,但是若要說他是否相信基督、跟隨基督,卻又是另一回事了。

對這種人而言,聖經是可以取捨的,他們覺得不錯的,就接受並肯定,他們感到不好的,便拒絕並否定。因此,有個聖經沒有、這世界所創造出來的新名詞──「文化基督徒」(Cultural Christian)。我想起大學時代教授哲學的老師便以此自許,乍聞之下他好像可以很理性地去分辨、並且肯定聖經的思想與傳揚的價值,但細聽這位師長接受的,其實是經過他的「過濾」、「調整」後的信仰觀,正如政治人物的競選文宣所傳達的信息,本質上都是出於己意。

■當知所信

只是,這樣經過取捨的信仰,是基督徒的信仰嗎?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真道嗎?基督徒所信的不是聖經的佳言節選、不是另一套道德律,基督徒所信的,是完整的聖經,任何在這經上加添、刪去,必有屬於他的結局(啟示錄22章18、19節),我們焉能對聖經斷章取義,盡揀我們喜歡聽的去相信呢?

我承認,聖經當中有太多因著我們的愚拙、有限而無法理解甚至難以接受的道理, 但我們也不能因為身為人的限制,就使上帝的話打了折扣,我們當如那位絕望的父親向主耶穌哀哭:「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9章24節)

我們且粗略地說,整本聖經讓我們看到一個完整的思想,從創世記記下始祖的犯罪起,整部舊約顯出人的全然敗壞與不信。人或許仍有向善的意願、有對敬虔的渴慕、有對公義的嚮往,上帝也以神蹟奇事顯明自己,以律例典章教導祂的百姓,並不斷地差遣祂的僕人警戒、勸慰、挽回,但是,人們所行出來的卻是截然不同的故事。整個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羅馬書8章20、21節)。

然而,舊約的晦暗也對比著基督降世是何等讓人安慰、激勵。如同先知所預見的: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以賽亞書9章2節)上帝將愛子賜給我們,不只使信祂的人不致滅亡,並有得永生、與上帝和好的確據。而聖經不只陳明人們昨日罪愆得贖、今日住在主基督裡,更指明基督徒前面的路, 是有一天要回到主所預備榮耀的父家、上帝兒女天上的家鄉、諸長子共聚的總會,並在那審判萬民的公義者面前憑憐憫、恩典而坦然無懼。

如此,我們可以理解,當這個宏偉浩大而環環相扣的思想少了任何一個環節、有所增添刪減,都會產生巨大的虧損。這樣的虧損不影響上帝的真實,但對於我們認識上帝卻造成極大損失,更何況以我所見到的這份文宣,被取捨的可是上帝呢!彌迦企盼人歸向主的呼聲,徒留公義、憐憫、謙卑、愛這類德行,卻獨獨漏掉這些德行的源頭。

■行出來由不得我

這份文宣所呈現的妥協,事實上也披露了一個實務上的困境,那便是聖經給我們的見證:「人沒有行善的能力。」人雖然知道什麼是善惡好歹,但是這樣的知識無益於行善,保羅的自白何等露骨:「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章18節)

我們喜愛這些道德,卻忽略了這些道德並不是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們不需要對聖經有太多的認識,只要在夜闌人靜時誠實、勇敢省察我們他人看不見的部分,便能同意保羅這段話是何等真實,我們的醜惡敗壞, 就是自己也不願意直視。

主耶穌很明確地指出我們生存的源頭、行事的基礎,祂在指出自己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時,如此訓誡門徒:「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15章5節) 是以,當我們離了那呼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上帝,我們就算是切慕公義、憐憫、謙卑,對我們而言仍只是遙不可及、徒留挫折沮喪。

我們所以能顯出屬上帝的性情,是因為上帝重生我們這必朽壞的人,使我們能因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而稱義。這些德行並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而是當我們向著基督這個標竿直奔時,自然產生的結果。我們不會一下子就成熟、完全,可是卻因著在基督裡所得死裡復活的生命,有著像基督模樣的確信,因為基督門徒是如此按上帝旨意蒙召的(羅馬書8章29節)。

於是,當我們因著屬天生命,活出屬上帝性情時,人們會看見並承認,這不是這世界的產物;當世人在我們這軟弱的人身上看見上帝的工作時,當世人在我們這瓦器中,看見與我們同在的上帝時,願那救我們出死入生的至高者得著祂當得的榮耀!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76期

圖片來源:天空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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