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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能買賣土地?
作者 / Vawvawni Tuvong

凱道上聚集著抗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不公義的族人們,要求立法院應退回「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並要求原民會重新擬定包含完整傳統領域及知情同意權的劃設辦法,以確保傳統領域的完整性。然而,抗爭至今,仍未見政府出面予以正面回應。有漢人朋友問我:「你們抗議傳統領域劃設不公,那如果180萬公頃全都劃給你們,豈不是逼得我們要去跳海?」這是一個好問題,也是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遲遲無法取得共識的癥結點,到底原住民族180萬公頃的傳統領域一旦劃分確立,會不會逼得漢人跳海求生?

首先,我們要釐清的一點是,原住民族對於土地的認識並非建構在「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上,而是「土地是供給所需的母親」。換句話說,土地不單只是居住的地方,她更承載了族群的文化、知識與生命的傳承。因此,土地不是私有的,而是部落或家族共有的,是族群共享文化、知識與生命傳承的共同體。既然釐清了這點,便不難發現日前政府公布的傳統領域劃設排除了私有地,使得原本有180萬公頃的傳統領域面積縮限為80萬公頃,這對原住民族是不公義的,我們要挺身而出,要求退回並重新訂立目前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那麼,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既非關土地所有權,我們還需要抗爭什麼?

土地對於原住民族而言,如同母親一樣親密且需要尊重。在《西雅圖的天空》一書中,記錄一位印地安酋長面對政府收購土地時,發表了一段發人深省的聲明,聲明的第一句話即是「你怎麼能買賣天空,買賣土地……」原住民族歷經數百年殖民政權用政策、武力等方式奪取土地,使得原住民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生存空間逐漸縮限,我們抗爭的不只是政策的不公,我們也為著生存權發聲。私人土地不會因為被劃入傳統領域而改變所有權,但只要在私人土地被劃設在傳統領域內,且要進行大規模的開發時,則必須要徵求部落知情同意。這是要保護與我們共生的土地,使土地能夠永續利用,避免人為大規模的破壞。

如同酋長所言,自然資產是無法買賣的,我們都生活在其中,並享有美好的一切,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不會逼漢人跳海,也不威脅到私人土地所有權,站在「土地如同母親,我們應當好好保護、使用她」,我們會為了自己母親受傷、生病而難過,土地作為孕育萬物生長的母親,每當看到新聞報導土石流、或是不當開發而光禿的山頂,難道我們不難過嗎? (作者為台南神學院學生)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399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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