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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30-1930年 法國人眼中的台灣印象
閱讀《穿越福爾摩沙》
作者 / 陳慈美

█寫作動機和收集資料過程

11月6日晚上,七星中會濟南教會舉辦《穿越福爾摩沙》新書發表會,作者龐維德(Fredric Laplanche)於1995年首次來台灣,後來陸續從巴黎政治學院(Institut d’Études Politiques de Paris)與東方語文學院(INALCO)畢業,於1997年進入法國外交部工作,2004~2008年擔任歐盟駐台灣辦事處副處長,2011年再回台灣擔任歐盟駐台代表。2020年龐維德暫別外交職務移居台灣,從法國國家圖書館數位典藏超過800萬條資料下手,展開一段自由研究、學習的旅程。

除了被書名吸引之外,作者的寫作動機和收集資料過程,讓我非常感動。因此,排除萬難去參加──會後很晚才能回到靠近烏來山區的家,對我是個很現實的挑戰啊!

抵達會場,還沒聽作者的分享之前,我就先買四本書,除自己留一本,其他準備送給對這個主題同樣非常感興趣的三位好友。精采的分享之後,與會者熱烈提問,令人感動──這幾天,即便工作很忙,還是忍不住儘量利用零碎時間閱讀。以下分享印象最為深刻的幾個心得!

█法國觀點的稜鏡

封面簡單描述台灣:「那是一個主要居住著各族原住民,一個臣服於一家荷蘭貿易公司、與日本從事鹿皮買賣的島嶼。」

全書的原作者包羅萬象:「探索原住民部落的外交官、充滿宗教熱情的宣教師、雄心壯志的帝國軍官、到東方尋找機會的傭兵、法國報刊的評論……」。透過這些不同時代且背景迥異的法國人,作者試圖凝視一段400年前開始的傳奇,真是「透過法國觀點的奇詭稜鏡」!

作者坦承,這些舊時代的法國見證者,他們的目光是選擇性的,而且有時他們會出錯,成見、優越感、種族歧視、殖民心態、輕蔑,經常令他感到錯愕。讓他感受到:「這些異鄉人為台灣記錄了高潮迭起的歷史,其中寫滿悲劇的不確定,激盪著人類的衝突與意志的撞擊。」

█荷蘭東印度公司時期

最早一批曾在台灣生活、而後詳加描述的法國人,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人員。這家聯合企業由荷蘭一些商貿公司共同創辦,成立於1602年,目的是拓展與東亞的經濟關係,1620年代,將亞洲總部設在爪哇島上的巴達維亞(今雅加達)。

1622年,荷蘭人試圖與中國展開貿易未果,遂在漁翁群島(今澎湖)的馬公建造堡壘。1624年在福爾摩沙西南部設立商館,那裡就是最早稱為「台灣」的地方。荷蘭人在這片沙洲上建立熱蘭遮堡(安平古堡),到1662年前後將近40年。

荷蘭東印度公司陸續與競爭對手爭戰,先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再來主要是美國人和法國人。他們會用武力逼迫亞洲國家開放通商,為迫使當地居民與其合作,訴諸暴力,無所不用其極。每年人力需求高達數千人,會從其他國家僱用水手和傭兵,一聘為三到五年。不過,這些人當中,可能只有一半能活著回到歐洲。

█貢獻專業知識的神父和學者

法國天主教神父馮秉正(Joseph de Moyriac de Mailla,1669~1748年)1703年抵達中國,延續耶穌會與康熙在地理方面的合作傳統,1714年到台灣,隔年寫信給里昂的神父柯羅尼亞(D. de Colonia):「大約四年來,我幾乎不能如己所願,真正獻身傳教職務。皇帝一直要我繪製中國地圖。祈求慈悲的天主實現我的心願,讓他們皈依!」

1683年清國攻取東寧王國、在台灣建立行政機構以後,這個遙遠的海島經常騷亂不斷。法國駐廣州領事菲利浦‧維耶亞爾(Philippe Vieillard)1684年寫《福爾摩沙報告》,幾年後,生活在法國的德國東方學者柯恆儒(Julius Klaproth)注意到福建巡撫上奏皇帝的報告,簡單描述一個人必須具備哪些必要特質,才能擔任台灣知府:「學養豐富、性格果決,懂得根據情況,展現剛或柔的治理手段。」

烏爾班‧佛里(Urbain Faurie)1873年以天主教宣教師身分定居日本,採集到大量野生植物,豐富了世界各地眾多研究機構的收藏。1901年首度來台灣採集植物,有辦法連續數天獨自待在山中。1913年佛里二度來台,一直到1915年6月在大稻埕教堂堂區去世。他相當遺憾自己在人生後期才發現台灣的寶藏。佛里的銅像於2017年重新矗立在台北植物園。

█歐洲人優越性站不住腳

進入19世紀後,歐洲人對世界各地的「野蠻」或「原始」民族產生了一種新的偏執:藉由科學證明某種人類演化理論,可用來將不同人類群體從「最原始」排序到「最進化」,其結論當然是歐洲人比所有其他民族更優秀。建立這套分類方式的主要工具是人體測量學,特別是「測顱法」;當然還有膚色。隨著歐洲人與其他文明的來往日益頻繁,他們意識到假定的優越性終究站不住腳。

書中提到,法國哲學家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年)早在16世紀與一名巴西印地安人接觸後,在《談食人族》(Des cannibales)中寫下:「所有人都將不屬於自己習俗的事物稱為野蠻,就像我們將大自然按其恆常律自行產出的果實稱為野果一樣。事實上,那些被我們用人為方式改變、從尋常秩序抽離的,才應該稱作野蠻。」在當今強調健康自然飲食的風潮中,這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提醒!

18世紀起,來自法國的見證者們顯然相當讚賞原住民社會中的女性地位。馮秉正寫道:「女人不會像在中國那樣被人買賣。」家庭是圍繞著女性建構和延續的,因此人們偏愛生女孩而不是男孩。

杰韓(M. Guerin)1864~1868年擔任法國駐淡水副領事。他直白地悲嘆福爾摩沙最終是由中國人殖民,而不是成為荷蘭的殖民地。他認為荷蘭人才可能讓原住民有機會學習「如何生活和維護自己」,而漢人只是「剝奪原住民族的一切,卻什麼也沒讓他們學到」。

19世紀時,杰韓將原住民婦女描述為她們丈夫「名副其實的合夥人」,原住民婦女如果與漢人結婚,就會成為「自然而然的中介者」,在部落與漢人社區的交易活動中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

█日本帝國統治時期

1895年《馬關條約》簽定,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法國駐東京大使館武官皮摩丹少校(Claude comte de Pimodan,1859~1923年)受邀參與日本最重要的軍事將領之一川上操六將軍的視察旅行。出訪行程首站是福爾摩沙,在基隆登陸,目的是了解這個新的日本殖民地有什麼秩序維持方面的問題。其後他會轉往東南亞的法國和英國殖民地,藉此研究歐洲國家的「綏靖」方法,以了解他們如何平定當地人民的叛亂。

1896年出訪期間,皮摩丹在福爾摩沙和漁翁群島拍攝了一些照片,並在返回日本不久後出版精美的攝影集,其後又透過1900年問世的一本書,將那趟旅行的日記公諸於世,是充滿興味的直接見證。1925年巴黎萬國博覽會中,日本館在面對法國外交部的左岸提供台灣烏龍茶。

日本殖民的仰慕者法國東方學者希爾梵‧列維(Sylvain Levi,1863~1935年)1929年寫一篇文章,大力頌讚日本在台灣的建設。

█珍惜當今的民主社會

作者坦承:「旅途動念之初,並沒有想過這些過程竟會令我如此驚訝、感動,有時是悲傷、同情、不安,甚至是憤怒。搜讀完這些老文獻,難以相信,那一切竟會孕育出今日我們所知的台灣。也提醒我們,不人道的心理和行為仍然隱隱作祟,而我們在明白這些之後,會更珍惜自己有幸生活在當今這個平和的民主社會中。我更加佩服也更珍惜台灣今日的民主、自由、人權、族群間的和諧,以及經濟的繁榮,所有這一切,真是得來不易!」

看完這本書,我相信,不但是作者希望能鼓勵台灣的讀者更多更深地去挖掘島上的歷史,這應該也是我們所有台灣人的期待!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641期

圖片來源:誠品線上,https://www.eslite.com/product/1001243252682078807002,2022.11.09摘錄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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