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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與人的關係,揭露你與神的關係
作者 / 洪奕蕾、張法芸

一位近40歲的姊妹,她的父親去世得早,母親患有精神分裂,她自己也曾經被診斷患有躁鬱症。她鼓起勇氣尋求教會的輔導時,剛離婚滿5年。

離婚時,姊妹已經有兩個女兒,一個剛進小學,一個在幼稚園。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丈夫的怒氣問題和婆家對她的歧視,而且不許她出去工作。她感到自己在這個家庭中已經瀕臨崩潰,所以決定離婚。她知道自己要養活自己都有些勉強,沒辦法把小孩帶在身邊,在完全沒有爭取的情況下,就把孩子留給暴躁易怒的父親,因為至少會有爺爺、奶奶幫忙照顧。不管前夫有多生氣,她自己一個人走了。離婚後的第二年,因為朋友的關心,她信了主。

◆羞於啟齒的問題

她主動來尋求輔導,但很奇怪的是,大半的時間裡,她都在愉悅地訴說上帝怎樣幫助她饒恕還在恨她的前夫,醫生還說她的躁鬱症快要可以停藥了,而她相信這一切都是上帝的祝福……但是她卻遲遲沒有說出為何要來尋求輔導。而且,她的分享中完全沒有提到孩子。

於是,輔導員嘗試兩次問她孩子們的情況如何,但很意外地,她都沒怎麼回答,馬上又把話題轉回對離婚後生活的感恩。

很明顯地,她在躲避這個話題,但這說明有可能這正是她要談的問題,只是她很難啟齒。那麼我們要思考的是,如果這就是她想談的問題,為什麼她要躲避呢?她很難啟齒的原因是什麼?還有,為什麼她躲避的方式是去講自己生命的改變?

如果是你,你接下來會怎麼做?可能的做法是直接問她為什麼來輔導。但我們觀察到,她躲避的方式是講自己生命的正面改變,而她之所以用這樣的方式,可能是不想讓輔導員因為她離婚、沒有帶孩子走就輕視她,這樣她才比較能開口講這個讓她感到羞恥的問題。也許她是有意的,也許她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這樣的動機。所以,我們決定不直接問她為什麼來尋求輔導。

但是當我們問她:「當初決定放下孩子離開,對妳一定很不容易吧?」她開始流下眼淚,顫抖著訴說她當時的艱難、愧疚,以及這些年來的罪惡感和想念。接著,她突然主動開口說她為什麼來尋求輔導了。

她說自己雖然已經饒恕了前夫和他的家人,日子過得很平靜,也在主裡得到很多休息、醫治和成長,但有件事很奇怪,就是她沒辦法為兩個孩子祝福。她知道自己雖然不能跟孩子在一起,但可以為孩子祝福,她也很渴望對孩子說祝福的話,但就是說不出來。

◆徒留形式的關係

這時我們應該怎麼做?給她如何為孩子禱告的書或文章嗎?其實她會上網,自己就可以找到很多。這樣的做法只是解決她行為上的問題,卻沒有真正了解她這個人和她的行為。

於是我們開始去了解這幾年她與孩子互動的情形。事實上,離婚後她跟孩子完全沒有機會見面,只能透過社群媒體有簡單的溝通,藉此了解孩子的生活。我們發現,她每次跟孩子的互動都只是她這邊單方面的生活叮嚀:要聽話、要穿夠衣服、要好好讀書、要照顧妹妹、有機會要信耶穌……,孩子那頭卻幾乎沒有什麼回應。

更重要的是,我們注意到姊妹對於自己的離開給孩子造成的影響,以及心中對孩子的虧欠與愛,完全沒有提及。事實上,她自己也坦承,這是她現在還很難做到的事情。

◆維持好的形象

這時我們應該怎麼回應?告訴她應該向孩子們認罪,請求她們的原諒嗎?她已經知道了,但是她做不到。這是為什麼她來尋求輔導的原因。

每一個行為的背後都有動機。我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她不希望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形象是不好的。至此,我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她的行為──她想要在小孩面前維持好的形象。事實上,她不是只有在孩子面前如此,她在輔導員面前也是如此,她希望自己的問題不會招來他人的輕視。

「好形象」是她行事為人的重要動機。這個動機導致她面對孩子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形象,而不是理解、體會孩子們的感受,為了愛上帝和愛她們而放下自己。保持好形象的欲望也使她跟孩子之間不能交流真正重要的事情,於是,不能表達的虧欠和愛就在她們中間長成關係裡的疙瘩。重要的事情不能講,其他的事情也就沒什麼欲望想要講了。

但是,光是看見這個欲望和動機對她與孩子的關係造成的影響,並沒有給她足夠的動機去悔改。即使她已經看見這樣的動機,讓她在孩子面前的形象變成錯上加錯,但是只要想到自己要以不好的形象出現在孩子面前,她還是做不到。

◆無法放棄的東西

這時我們應該說什麼?告訴她這是驕傲嗎?她知道。但她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最嚴重的不是影響她和孩子之間的關係,而是影響她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需要幫助她看見,在她和上帝之間,有一個東西對她來說重要到一個程度,以至於她不願意交出去而順服上帝。

我們告訴她,上帝已經為她這樣的抵擋放下了自己的形象,成為人,且極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為要將真正好與義的身分和形象賞賜給她。如果她不是為了上帝而悔改,只是為了孩子的緣故,很有可能她依然改不過來。

在離開輔導室時,她感到自己找到了問題的根源。她決定回去好好禱告,讓自己能把這個欲望交給上帝。

隔了兩天,她打電話告訴我們,她已經透過社群媒體向孩子們認錯請求原諒,並表達自己的愛。雖然她們的回應有些冷淡,但她可以接受,也有面對的力量。她說自己為了這件事已經禁食禱告兩天。在寫信的過程中,她也必須不斷地向上帝祈求幫助,有時會大哭,想要放棄,但上帝幫助她。她覺得心裡有一樣應該早就要拿走的東西,終於被上帝拿走了。她感到很輕鬆、感恩、平安,而且在這之後,她終於開始可以為孩子們祝福。

【聖經輔導原則】真實改變,是全人、內在的改變

不論是在日常生活或輔導的過程中,有問題的行為、思想和情感往往很容易被看見。聖經對於犯罪的行為、思想和情感有很多描述:姦淫、汙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等,保羅在加拉太書5章19~21節中稱這些現象是「肉體所行的」(新譯本)或「情欲的事」(和合本)——這些「肉體的作為」(works of flesh)正是聖經所關注、福音要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一般諮商雖然學派紛雜,但致力解決的也是認知、情感和行為的問題,希望藉此使人們在家庭、社會和各種人際關係中活得更好、更健康。

然而,聖經呼召人追求的改變,不是只停留在行為、思想、情緒或態度的層面;聖經教導的真實改變,是指全人的、內在的改變。

◆根源是心之所向何處

絕大多數人會認為,思想、態度、情感和意志就是人的「內在」,因此許多信徒誤以為所謂改變「內在」就是改變自己的思想、情感、態度和意志。

但聖經卻指出,為人類帶來各種祝福或導致各樣衝突的情、意、志,事實上根源於一個「更內在」的地方:「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欲來的嗎?」(雅各書4章1節)那個地方用耶穌基督的話來說,就是人的「心」(馬可福音7章21節)。

因此,從聖經的眼光來看,認知、行為和情緒只是「外在」和「表面」的問題。輔導不是只處理這些行為、思想或情緒模式,更要處理背後的動機。

「心」在聖經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殊用法。指的不是心臟、心態、心思或心情,而是指人敬拜、信靠、渴望、愛戴、敬畏、忠誠、投靠、盼望的核心,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核心。這個核心並不是機械性的存在,所指向的是人與造物主之間的關係。

正如羅馬書1章20~32節所揭示的:人本來應該承認、敬拜、榮耀、感謝造物主,卻轉去敬拜、事奉必朽壞的受造之物,這個關係上的錯位,導致人出現各種行為、思想、情感的問題。

行為和那些同樣發自於心的思想和情感,的確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但從根源來看,它們的性質主要可分為兩種:要不是犯罪的,要不就是已經被救贖的;要不是處在與上帝的錯誤關係中,以別的神代替耶和華,成為他敬拜、愛戴、懼怕的對象,要不就是處在與上帝的正確關係裡,以耶和華上帝為神。

在錯誤的關係中,「心」總是抵擋耶穌基督;在正確的關係裡,「心」則向著耶穌基督,為了耶穌基督。不論是錯誤還是正確,人都是根據自己與創造主的關係——心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取代上帝的地位,來解讀、感受及回應生活中與所有受造物的關係。

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思想和情感是有原因的。相同或類似的行為究竟是對是錯,要看背後的動機。

同樣是向人道歉、請求饒恕的行為,動機可以是出於想要討人的喜悅,也可以是因為已經得到上帝的赦免和接納,因著愛和感恩而想要討上帝喜悅,所以產生願意去向人認罪的行動。

同樣是為自己的罪憂傷,動機可以是因為懼怕後果很嚴重,也可以是因為知道上帝的愛有多深,祂的聖潔有多美,因著感恩而不願意犯罪。

◆與人的關係vs.與神的關係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章31節說,信徒或吃或喝,或做什麼,都應該是為了榮耀上帝而做。當有其他欲望取代上帝,成為我們回應順境與逆境的動機時,聖經就稱呼這些篡奪上帝位置的東西為「偶像」。在耶穌之外,有什麼事物或什麼人取得了你心信靠、關注、忠誠、服事、敬畏和喜悅的首位?

通常,當有人出現行為或精神方面的問題時,大多數人自覺或不自覺地就會用機械式的眼光來解釋這些情況。他們把人的問題看成是心理或靈魂中某些部件發生故障,只要找出那個故障,把它修理好,整台機器、整個人就可以正常運作了。

但聖經卻將人的問題放在關係中去理解,因為人是存在於與上帝的關係、與鄰舍的關係之中的一種「盟約性」的受造者。

我和上帝的關係如何,會立刻顯明在我如何生活及對待鄰舍;而我如何生活、如何對待鄰舍,也會立即暴露我與上帝的真正關係如何。

人類是盟約性的受造者,我們的行為、心理和精神反應出現問題,不表示這些問題的核心就是心理或行為。人的罪行、罪思與罪情突顯出來的錯誤,是關係性、方向性的錯誤。它們是當人與上帝位格之間的方向出問題、人遠離上帝時一定會產生的症狀。

◆關注行為背後的動機

關注行為背後的動機,並不會導致對責任的妥協或不關心,反而會幫助人們更清楚自己的責任在哪裡。而且,如果我們的動機——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沒有真實改變,偶像沒有處理,有問題的行為、思想和情緒就不會真正改變。

從聖經的眼光來看,世界上其他解決行為問題的方法,因為不承認造物主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即便是最深刻的洞見,也只能停留在表面。或者說,本質上只是用一個偶像代替另一個偶像而已。

但源於聖經的輔導強調心的優先性,以內在的人為目標,因為所有的行為、思想和情感都是從心發出。我們既關注與受造界的關係,也關注與上帝的關係;既關注外在的人,也關注內在的人;既關注行為,也關注心的議題。罪,不是只在外在的行為、思想和情緒裡,更是在你我與上帝的關係中。

文章出處:<台灣教會公報>第3491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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