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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傳道師退休申請程序及表格

申請資料內容】  
1.審核簡表   
2.退休申請書  
3.牧師、傳道師履歷表
4.小會證明書
5.中會證明書
6.牧師、傳道師申領退休安養金同意書
7.身份證、郵局存簿影印本粘貼表格
8.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者退休金申請書
9.傳福會牧者夫婦團體保險加/退保意願書
10.請辭公職同意書

申請辦理程序
承辦單位及須辦理事項

一、申請退休人:
1.向中會、族群區會事務所或中會、族群區會傳福副委員或總會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簡稱傳福會)索取全份申請資料(表1~10)。
2.填妥表連同申請當月之戶籍謄本(正本)及全份資料交小會。

二、小會:
1.出具小會證明書(表4)
2.影印申請人所送全份資料備存
3.將全份資料(表1~10+戶籍謄本正本)寄交中會、族群區會。

三、中會、族群區會:
1.審核年資【註】後,出具中會、族群區會證明書(表5)。
2.影印小會所送全份資料備存。
3.將全份資料(表1~10+戶籍謄本正本)寄交傳福會,但外聘、國外宣教師資料寄交總會傳道委員會。

四、總會傳道委員會:
1.審核外聘、國外宣教師年資【註】通過後,出具服務年資證明書,連同全份資料(表1~10+戶籍謄本正本) 
 送交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覆核。

五:傳福會:
1.覆核通過後,公告二個禮拜無異議後,核發相關給付。
 
【註】審核標準:
1. 審核標準:已加入傳福制度者,依「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條例及施行細則」及「牧師、傳道師休假條例」之規定。
2‚未加入傳福制度者,可依行政法第116條及「牧師、傳道師休假條例」申請退休,但未能依傳福條例享有安養照顧福利。
3. 雖加入傳福制度,但未完全符合加入應有之各項規定時,退休之安養照顧亦各按規定比例給付之。

相關檔案下載:
mw67006t-牧師、傳道師申請退休表-2024更新版.doc
mw67006t-牧師、傳道師申請退休表-2024更新版.pdf

資料提供單位: 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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