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耶穌是完全的祭司

參考經文: 希伯來書7章23~28節

這樣,耶穌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大祭司。祂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祂從罪人當中被分別出來,提升到諸天之上。(希伯來書7章26節)

祭司是上帝設立專門來服事祂的人,由來是從亞倫家族開始(出埃及記28章1節)。亞倫是第一位祭司,往後其子孫被設立為祭司,專門在會幕的祭壇前,為以色列民獻祭。祭司是聖潔的上帝與因犯罪而不潔的人之間的中間者。


服事上帝的人,必須先潔淨自己,在聖幕門口沐浴,穿上專屬祭司制服,要先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和燒化祭,才能在上帝面前服事(出埃及記29章)。祭司的職責主要記載於利未記,其主要任務是維持以色列人與上帝之間聖潔的關係。所以,當人因種種行為而不潔淨時,必須到上帝面前經由祭司獻祭而得到潔淨。另外,祭司也必須教導人民明白上帝的律法(利未記10章11節),並要奉上帝之名祝福上帝的子民(民數記6章22~26節)。


耶穌是上帝所設立的完全祭司,而不是依亞倫的世系。以往的祭司並不完全,要常為自己的罪獻祭,才得以在上帝面前服事;而且他們必須一代接一代來執行祭司的職分,不斷為人民和自己贖罪。但耶穌並沒有犯罪,且永遠活著;耶穌以自己為祭物獻上,因為沒犯罪,是完全的,所以獻一次就足夠。


耶穌已為我們贖罪,這是信靠耶穌最大的福分。台灣民間宗教經常為了酬神而滿桌牲禮,就像猶太人的獻祭一樣。其實,我們不必如此麻煩,因為耶穌已成就拯救除罪的救贖工作,只要藉著信,我們的罪就能得赦免,這是何等福氣啊!當我們奉耶穌的聖名,在上帝面前真心誠意認罪禱告時,耶穌基督的寶血就會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聖潔。



默想:
生活中,我有珍惜我聖徒的身分嗎?還是任意犯罪呢?

祈禱:
拯救的上帝,祢愛世人,賜下完全的耶穌為我們贖罪,這是何等的恩典與福分。求祢幫助我,珍惜這重價買來的恩典,在生活中不輕易犯罪,以聖潔的生活榮耀祢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