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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1 月 0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發誓

參考經文:《 約伯記27章1~23節 》

我指著沒有以公道待我的永生上帝發誓,我指著使我心悲痛的全能者保證……我的嘴唇絕不說虛假的話,我的舌頭絕不撒謊。(約伯記27章2~4節)

在約伯記27章2節,約伯用「發誓」來表示他是以生命做保證。一般人平時不會隨便發誓,但在受到不公平對待、想要陳明自己清白,或證明自己的話可信時,就可能會發誓。發誓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因此人在事態嚴重時會用發誓來表明自己的人格,正如約伯用堅定的語氣發誓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也有一種情況,就是人平常說話經常沒兌現,為了增加可信度,只好發誓。這種必須靠發誓來取信他人的人,最後常常說話不算話。

聖經中,有不少關於發誓的記載。有的指著王發誓,如創世記42章15節提到約瑟對他的兄長們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有的指著上帝發誓,如士師記8章19節、撒母耳記上14章39節、撒母耳記上14章45節都提到人們「指著上主發誓」。也有的對人發誓,如馬太福音14章7節記載希律對希羅底的女兒發誓。

聖經中有幾段關於發誓的提醒,值得我們思考:一、不可隨意發誓。利未記5章4節:「如果有人無意中隨便發誓,無論是好是壞,他一發覺他所做的,就算有罪。」上帝不喜悅人隨口發誓,即使是出於善意。我們平時答應人,都要信守諾言了,更何況發誓?二、不可指上帝的名發假誓。利未記19章12節:「你們不可指著我的名發假誓,侮辱了我的名。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在上帝面前,人不能隨便輕蔑發言,若有半點謊言就是冒瀆上帝,必被懲罰。三、指著上帝發誓,立約對象則是人。撒母耳記下14章11節記載,大衛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妳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和合本)人與人之間的立約有上帝作證,人絕不可隨意毀約,若其中一方毀約,將招來咒詛。

約伯用發誓的方式重申他的無辜與清白︰「只要我一息尚存,只要上帝的氣息還在我裡面,我的嘴唇絕不說虛假的話,我的舌頭絕不撒謊。我絕對不能承認你有理;我至死要堅持我無辜。我確認自己無過,永不放棄這立場;有生之日,我堅持良心清白。」(27章3~6節)這種始終堅持自己誠實、良心清白的態度,是否令我們羨慕?有多少人能在上帝與人面前堅定地表明自己的正直與清白?我們需要堅持品格的純正,但也要承認自己不可能無罪。唯有誇耀耶穌基督的救恩,並遵祂話語而行,才能擁有清潔的良心,活出正直的人生。



默想:

我曾否發誓,事後卻發現自己做不到?這對我有何提醒?

祈禱:

鑒察人心的上主,懇求祢光照我的心,察驗我的心思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活出誠實與正直的生命。奉主耶穌聖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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