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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大祭司的死

參考經文:民數記35章1~34節

誤殺者必須留在庇護城,等大祭司死後才可以回家。(民數記35章28節)

上主揀選利未人代替所有以色列人來事奉祂,但進入迦南的土地分配上,利未人並未得到任何地業。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上主指示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他們從所得的地業中,分一些城鎮和草場給利未人居住和牧放他們的牛群和牲畜。各支派要分配多少城鎮給利未人,是根據他們得到的土地大小,而他們分配到的土地大小,則是根據他們的人數多寡而定。利未人從各支派中得到42座城鎮,他們除了在城鎮居住,也可以在城鎮中教導上主的律法(參閱利未記10章11節)。

除了42座居住的城鎮,以色列人還要給利未人6座庇護城。因此,利未人總共得到48座城鎮。庇護城除了提供暫時和長久居住的外僑庇護之外,更提供非蓄意殺人卻過失殺人者,可以逃到裡面尋求庇護。這6座庇護城,3座在約旦河東岸,另外3座在迦南地,方便過失殺人者得以迅速逃進城裡,得到性命的庇護。

不過,在庇護城的過失殺人者,他們的性命雖然被保護,心理和行動卻是不自由,因為他們不能隨意離開庇護城。如果過失殺人者離開庇護城,一旦被死者的親屬找到而被殺死,那些殺他的親屬是不算有罪的。過失殺人者若要離開庇護城,或想回到自己的地業與家人相聚,唯一的辦法就是等到現任的大祭司死了。唯有現任的大祭司死了,過失殺人者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傳統上認為現任大祭司的死是一種「贖罪祭」,人的性命寶貴,即使只是誤殺人,也要等到大祭司死了才能得到救贖。過失殺人者是否認識現任大祭司?他們在庇護城裡,是否知道大祭司死了的消息?他們可不可能因為擔心假消息而不敢離開庇護城,以致繼續生活在不自由當中?

在庇護城的過失殺人者若要得著真正的自由,一定要大祭司確實死了,並且要有人傳達正確的消息,而在庇護城的人也願意相信,他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大祭司的死」成為救贖,使人得自由。耶穌基督已經成為大祭司為我們而死,但是要有人傳真正的得救訊息,才能幫助那受罪綑綁的人得到自由;而受罪綑綁的人,唯有選擇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脫離綑綁,生命也因此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默想:

耶穌基督成為大祭司為我的罪而死,我是否真正相信並接受祂的救恩?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主耶穌成為大祭司為我而死,我願相信並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使我的生命得著真正的自由。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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