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以上或未來三年內計劃辦理退休之牧者請注意:
近日已發函通知相關中會/族群區會,協助提醒屆退休年齡之牧者,需檢視曾經牧會的教會是否有未繳或繳交不足的負擔金,務請牧者及教會、中會/族群區會齊來關心欠款補繳問題,以免牧者退休時無法領取安養金!
敬請近期計劃退休之牧者,敦促相關教會/機構儘快完成傳福負擔金欠款補繳,依據傳福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4款、第5款,而致傳福年資未達安養門檻時,只得公告退休,無法安養。
圖片來源:張德謙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