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補選第十七屆董事長蔡國明,已獲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許可,特聲明如下: 一、本會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下稱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捐助章程第七條所規定之董事提名單位,劉伯恩先生因失喪原產生單位之候選資格當然解任董事(長)職務,為補選董事長事宜,馬偕醫療財團法人十位董事於2018年2月22日依據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組織及議事章則第八條規定連署召集臨時董事會,並於2018年2月27日召開之臨時董事會中補選蔡國明自2018年2月27日起擔任第十七屆董事長至任期屆滿(2018年11月14日)為止,補選後立即依據醫療法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許可,業蒙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於2018年3月13日以衛部醫字第1071661602號許可。
二、本會除感謝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外,特勉勵所有受銓派擔任本會轄下機構之所有董事們,應秉持信仰精神、尊重教會體制、遵守法律規範、確實信守承諾,無私且忠誠地執行職務,服務廣大社會大眾,將基督愛人的精神發揚光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議 長 陳 明 志 主後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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