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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8/4/9更新日期:2018/4/13
教會繳交「傳福負擔金」說明
願主祝福滿滿

教會繳交「傳福負擔金」說明,以下Q&A

摘自傳福會『教牧致勝葵典』P.10~P.16

(傳福會『教牧致勝葵典』已於2016年寄

送至各教會)

 

牧師,傳道師,以及教會長老,執事,對

『教牧致勝葵典』手冊還有需求者,可至

傳福會免費索取,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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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教會為何要繳交「傳福負擔金」?

A、為照顧在職暨退休牧者及其配偶,由各教會或機構共同承擔,並每年按期提撥所聘牧者「實領謝禮」二個月為牧者在職暨退休福利負擔金。未聘牧者之堂會則依所屬中會、族群區會規定之最低謝禮(傳道師謝禮)提撥一個月為傳福負擔金。

 

 

Q2018年上半年負擔金需於何時繳交?應繳交金額為多少?

A2018年上半年負擔金繳交通知將於20185月下旬寄發,應於2018630日前繳交。如貴教會之牧者有變動,務必請中會、族群區會或小會發函通知傳福會更新資料。

 

上半年負擔金應繳交金額為牧者一個月之「實領謝禮」,當貴教會收到負擔金繳交通知時,若發現記載之金額與牧者目前實領的金額不同時,係因為傳福會尚未收到牧者謝禮調整的公函,如遇此狀況,請貴教會當期即依照牧者最新實領謝禮金額繳交,並通知傳福會有關牧者謝禮調整之正確資訊,我們將儘速為您更新牧者實領謝禮之金額!

 

若牧者於201861日以後離任之教會,仍需依牧者一個月之「實領謝禮」繳交,若牧者於531日前離任之教會,則依中會、族群區會所訂傳道師最低謝禮標準繳交。提醒您!牧者有變動或實領謝禮有調整時,請儘速來函通知傳福會,可避免差額補繳或產生滯納金。

 

 

Q:何謂「實領謝禮」?

A實領謝禮(同慰勞金)乃指根據牧師聘書或傳道師謝禮證明所載之謝禮,或日後隨實情調整之最新謝禮,須與牧者每年6月和12月所領之慰勞金金額相同,實領謝禮不包括研究費、子女教育補助費及交通補助費等。

 

 

Q:教會上半年未聘牧,是否仍需繳交「上半年負擔金」?(參細則§7-1

A1.教會若為堂會,就需要繳交,因為「上半年負擔金」是共同承擔關顧牧者夫婦的責任。其應繳金額係依據中會、族群區會所訂傳道師最低謝禮標準,且不得低於勞保規定最低投保金額。

2.若為支會,則不必繳交。

 

電子報圖檔來源:典匠/富爾特圖庫/意念數位


資料提供單位:傳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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