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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7/11/16更新日期:2017/11/17
賀!李勝雄律師榮獲2017「林哲夫教授人權獎」
作者/ 林佳靜台北報導

李勝雄律師(右二)與林哲夫教授夫婦及總幹事林芳仲牧師合影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提供)

 長期推動愛與非暴力運動的林哲夫教授,為獎勵在加拿大或台灣長期對人權、民主和社會公義有所貢獻的個人或團體者,每年由加拿大台灣人權協會(THRAC)主辦「林哲夫教授人權獎」。今年,台灣人權律師李勝雄受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的特別推薦,榮獲2017 Albert Lin Human Rights Award「林哲夫教授人權獎」。李律師已受到加拿大台灣人權協會會長史邁克牧師的邀請,將前往加拿大多倫多,於11月25日出席頒獎典禮。此外,李勝雄律師還受邀於26日在多倫多台灣聯合教會,及30日在約克大學法學院(Osgoode Hall)演講,並訪問渥太華議會的議員。

李勝雄律師於加拿大演講行程如下:

 11月25日,星期六,下午2點半「加拿大台灣人權協會林哲夫教授人權獎」頒獎典禮,於多倫多台灣聯合教會(53 Cummer Ave, North York)。儀式使用台語,有英語翻譯,典禮後茶點招待。

 11月26日,星期日,下午2點半於多倫多台灣聯合教會講道(使用台語)。禮拜後茶點招待。

 11月27日,星期一,晚上5點半於渥太華台灣同鄉會晚宴上演講。題目:「從台灣觀點論國家獨立運動與世界人權」(使用台語)。

 11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點半至下午2點於約克大學 Osgoode Hall Law School, Moot Court演講。題目:"National Independence Movements &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Perspectives from Taiwan" (使用英語) . Light Lunch provided. RSVP www.osgoode.yorku.ca/research/rsvp,所有在多倫多的活動都是免費並對外開放。

2017 Albert Lin Human Rights Award「林哲夫教授人權獎」

被提名人:李勝雄律師 簡介

提名人:林芳仲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

    鄭英兒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主任,曾任義光教會牧師)

 李勝雄律師,1941年10月7日出生於高雄市, 為東吳大學法學士、文化大學法學碩士和美國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比較法學碩士,為知名人權律師。曾任東吳大學、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創會成員與第三、第四屆會長、198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40週年紀念」台灣唯一受邀代表、民主進步黨仲裁委員、國際特赦組織(AI)台灣分會理事長、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副主席、建國黨秘書長、台灣貧困者扶助協會理事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法規委員會主委、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法律顧問。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爆發,李勝雄參與美麗島軍法大審辯護律師團,擔任林弘宣的辯護律師,並為「藏匿施明德案」黃昭輝、蔡有全、林樹枝等人辯護。

 1980年2月28日發生美麗島受難者林義雄住宅血案,李勝雄與鄭兒玉牧師、陳福住牧師、陳宇全牧師等人奔走和募款,於1982年設立義光教會。李勝雄擔任義光教會長老,將流血的所在,成為宣揚公義之光的聖殿,並且關懷政治受難者,盡全力追查林宅祖孫血案、陳文成命案的真相。

 李勝雄參與人權運動,深信「沒有人權組織的國家,就是對人權侵害最大的國家」,在戒嚴體制下,與多位有志之士於1984年12月10日創立「台灣人權促進會」,對台灣人權發展有深刻的影響。1986年5月19日,他與《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在台北龍山寺發起「519綠色行動」,呼籲終結戒嚴統治。爾後,參與1986年民主進步黨創黨。

 1987年二二八事件40週年,李勝雄與鄭南榕先生、陳永興醫師串連53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於1987年2月4日,發起「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與長老教會共同推動「二二八公義和平日」在戒嚴時期打破二二八40年禁忌,為二二八受難者與家屬平反,追求真相與正義。

 李律師為政治受難者,以及海外「黑名單」人士,包括,張燦鍙、王康陸、郭倍宏、李應元、羅益世、黃昭堂和史明等人義務辯護。1991年與李鎮源、林山田等人共同發起「廢除刑法一百條行動」以維護人權。

 身為基督徒與法律人,李勝雄堅信「在獄中受折磨,主必關懷!天賦的人權被蹂躪,主必關懷!在法庭上受冤枉,主必關懷!」(耶利米哀歌3:34-36),他反對死刑,挺身為蘇建和案、邱和順案、卓長仁案、武漢大旅社案等多件冤案與死刑犯辯護,2008年擔任陳水扁前總統的辯護律師。

 李勝雄強調:「台灣迫切的問題是國家定位和認同;人權重於國家主權,但國家定位沒有解決,人權問題難以提升。」,他以基督信仰和捍衛人權的胸懷,長期投入台灣獨立建國運動,認同和追求1977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理想,為台灣與普世人權和公義奮鬥。

 鑑於李勝雄律師堅持基督與人權道路,以生命實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通過愛與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的信仰精神,為人權、民主、社會公義、國家主權奮鬥且貢獻良多,符合「林哲夫教授人權獎」之宗旨,因此提名李勝雄律師參與「林哲夫教授人權獎」。


資料提供單位: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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