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新任傳道師分派各中會/族群區會在即 1.請各中會/族群區會向總會傳道委員會申請應屆傳道師。 2.「傳道師分派辦法」經本會第63屆2019年第63屆2019年3月5日第四次委員會決議修訂,並自2019年4月起實施,加註底線部分為此次修訂之條文,詳如附件。 3.隨函附「傳道師申請表格B-01~03」,若不敷填寫請自行影印或傳委會網站http://evangel.pct.org.tw下載。 - B-01中會/族群區會申請傳道師申請表乙份(中會/族群區會用)
- B-02教會請派傳道師申請表乙份(教會申請用)
- B-03 本宗機構(含大專)請派傳道師 申請表(機構/大專申請用)
4.申請表,請中會/族群區會於4月22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傳道師。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亦請事先安排新任傳道師派駐之「教會」。 5.「布農族三中會、阿美族三中會」應屆傳道師分派協調會,預定6月中另行安排日期召開,屆時請議長、傳道部長、總幹事出席。 6.今年傳道師職前訓練暨分派於6月24~26日(一~三)假聖經學院舉行。屆時相關訊息http://evangel.pct.org.tw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