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傳道師分派辦法及訂定實施細則、對道碩生關懷方式一、依總會傳道委員會第59屆2015年3月3日第四次委員會議事議決,接納通過修訂傳道師分派辦法第一條第2款及訂定實施細則、對道碩生關懷方式。 二、即日起公告並放置本會網站http://evangel.pct.org.tw,於2016年度入學考實施。 三、為因應新制實施的過渡期,2016年報考者應於當年2月底前向教會提出申請,教會於3個月輔導觀察後,進行推薦程序。欲於2017年報考者,則按傳道師分派辦法及實施細則的要求,於2016年5月1日前向教會提出申請。 四、懇請中會、族群區會安排妥當時間,俾使傳道委員會前往說明。 五、公文詳見附檔。另附:傳道師分派辦法全文、報考神學院推薦表。 傳道委員會幹事:蔡南信牧師 Email:nanhsin@mail.pct.org.tw 電話:02-2362-5282 #151/助理分機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