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 | 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 公 告 | 長老教會 | 主 旨:公告2017年度可分配淨額,分配原則、金額及利率 說 明: 一、2017年淨額依年投資報酬率計算,業經第六十二屆牧師、傳道師在 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議事(五)決議在案。 二、實施淨額分配的原則,以壹仟元為1點,每點40元,利率4 %計算; 分配點數採上、下半年負擔金平均數之方式計算(按級數減少%)。 各級之可分配金額如下表: 點數 | 繳交金額(元) | 點數/打折數(%) | 最高可分配金額 | 0-20 | 21,000以下 | 不分配淨額 | 0 元 | 21~25 | 21,001~25,000 | 實際點數X 100% | 840~1,000元 | 26~45 | 25,001~45,000 | 25+(實際點數-25)X 80% | 1,032~1,640元 | 46~60 | 45,001~60,000 | 25+(45-25)X 80%+(實際點數-45)X 65% | 1,666~2,030元 | 61~75 | 60,001~75,000 | 25+(45-25)X 80%+(60-45)X65%+(實際點數-60)X 50% | 2,050~2,330元 | ※ 級數最高額以75,000元計算之。 三、2017年利息計算之「利率」為:1.101%,依據第六十一屆牧師、傳 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議事(三)之決議辦理。 ◆教會或機構於2018年2月28日前繳交2017年上、下半年負擔金 及滯納金時,其所聘之牧師、傳道師,可參加淨額分配。若逾 越期限才繳交負擔金時,無淨額分配,仍需繳納滯納金。 主 委 江秋香 主後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