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庇護城啟示錄

參考經文: 申命記19章1~21節

19:1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摧毀他要賜給你們那地的各民族、使你們佔領他們的土地、房子,並在那裏定居以後, 2 你們要把整片土地劃分為三區,每區建一座來往方便的城,好使因過失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裏,要求庇護。 3 4 如果有人誤殺跟他毫無仇恨的人,他可以逃到任何一座庇護城求生存。 5 舉例說,有人跟鄰人一起到林中伐木,伐木的時候,他的斧頭脫了把,飛落在他鄰人身上,以致於死,這個人可以逃避到任何一座庇護城。 6 如果只有一座庇護城,距離太遠,那替親人尋仇的人可能追上他,在烈怒下殺死他。其實,這個人無意中殺了跟他毫無仇恨的鄰人,是不應處死的。 7 所以,我命令你們要設立三座庇護城。 8 「上主─你們的上帝照他向你們祖先所做的應許擴張你們的地界,把他許諾給你們的土地給了你們以後, 9 你們要另外增加三座庇護城。(如果你們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一切誡命,愛上主─你們的上帝,遵照他的教訓生活,他就把這土地賜給你們。) 10 你們要這樣做,使無辜的人不必死;你們也不必在上主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承擔無辜者被殺的血債。 11 「但是,如果有人預謀,故意殺害鄰人而逃到一座庇護城去, 12 他本城的長老必須把他押解回來,交給報血仇的至親,處死他。 13 你們不必憐憫這種人,要從以色列中除掉這類殺人犯,就會事事順利。」 14 「你們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不可挪移鄰居的地界;那是前人所劃定的。」 15 「一個證人不足以定人的罪;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才可定人的罪。 16 如果有一個人作假證,陷害另一個人, 17 這兩個人都要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請求值班的祭司和審判官審斷。 18 審判官必須詳細調查案件,如果發現證人作了假證,陷害以色列同胞, 19 這個人就得接受被告應得的懲罰。這樣,你們可以除掉這種惡事。 20 其他的人聽見也會害怕,就不再有人敢做這種惡事。 21 對於這種人,你們不必憐憫,應該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13~19章記載摩西傳達上帝要以色列人遵守的各種條例,使所有百姓能安居樂業。上帝同時也顧念邊緣人,乃至於特殊狀況的人,如過失殺人者。關於庇護城,出埃及記21章13節、民數記35章6~33節、申命記4章41~43節、19章1~13節,以及約書亞記20章1~9節都有提及,可見設立庇護城是一件重要的事。

今天的經文指出,以色列人必須在迦南地設立六座庇護城,三座在約但河以西,三座在約但河以東。設立庇護城的目的,是讓過失殺人者有個安身的庇護所,避免遭到被害者親人的追殺。這六座庇護城分別是約旦河東邊的戈蘭、拉末、比悉,及約旦河西邊的基低斯、示劍、希伯崙,平均分散在約旦河兩岸的北、中、南地區,使罪不至於死的人都能得著恩典,有機會存活下來。

申命記19章4~6節,舉例說明無意間誤殺了人的情況,讓罪不至於死、情有可原的人有機會活下來。上帝出於憐憫,要以色列人設立三座庇護城,並因愛上主的緣故,遵照祂的教訓再多設立三座。庇護城的設立,除了讓過失殺人者有機會存活,可以展開新生活之外,也讓人謹慎注意不要流無辜人的血。

15~21節則提及有關證人的條例,指出不可作偽證陷害另一個人。若有人故意作偽證,流無辜人的血,這人就要接受應得的懲罰,讓其他人不敢再做這種惡事。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基督徒知罪、認罪、悔罪,讓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得到赦罪的救恩,不至於在罪中滅亡。有很多解經家認為,舊約的庇護城預表耶穌基督的救恩。雖然在舊約中沒有完全落實庇護城的功能,但在新約中已藉著基督彰顯,讓屬上帝的兒女不再活在罪中。

在今日網路社群媒體發達的世代,我們也要省思,是否在社群媒體上為了逞一時之快,而留下毫無證據的偽證、毀謗或批評呢?今日的網路媒體,往往殺人不必用刀,只用不實的言語和扭曲的批評就能使人的身心深受折磨,造謠中傷人的人卻想用一句「人不是我殺的」來表示清白。這樣對嗎?箴言6章16~19節提到:「有七件事是上主所憎恨,是祂所不能容忍的,就是:傲慢的眼睛,撒謊的舌頭,殺害無辜的手,策畫陰謀的心,奔走邪路的腿,編造假證,在朋友間挑撥是非。」我們當引以為鑑!



默想:
我是否愛傳舌、聊人的八卦是非,以致被上帝憎惡?

祈禱:
天父上帝,感謝祢的恩惠慈愛,讓我在無意中犯錯時,得到屬靈的庇護城的保護。求祢讓我能謹言慎行,以免傷及無辜,褻瀆祢的名。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