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隨情慾起舞

參考經文: 申命記21章1~23節

21:1 「如果你們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發現有人被謀殺,屍體被丟棄在野地,卻不曉得是誰殺的, 2 你們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趕到棄屍的現場,量一量從那裏到周圍各城鎮的距離, 3 看哪一座城最靠近現場。最靠近的那城的長老要選一頭沒有耕過田的小母牛, 4 把牠拉到從未乾涸過的溪旁,在沒有人耕種過的地上打斷牠的頸項。 5 利未祭司要跟著去,因為他們要審斷有關爭端和傷害的每一案件。上主─你們的上帝已經選召他們來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 6 最靠近現場那城的長老要在那頭小母牛上面洗手, 7 然後禱告說:『我們沒有殺這個人,也不曉得誰殺了他。 8 上主啊,求你饒恕你從埃及拯救出來的子民以色列。求你饒恕我們,不叫我們承擔殺無辜者的血債。』 9 你們這樣實行上主的要求,就不必負這殺人的罪債。」 10 「上主─你們的上帝使你們打勝仗,俘了戰俘。 11 你可能在戰俘中發現美麗的女子,喜歡她,想娶她為妻。 12 那麼,你可以帶她回家。她應該剃頭髮,剪指甲, 13 換衣服,在你家裏為她的父母舉哀一個月。過了這段時間,你就可以跟她成婚。 14 後來你如果不喜歡她,就要讓她自由;因為你曾經強迫她跟你結婚,不能把她當女奴販賣。」 15 「若有人有兩個妻子,他寵愛一個,不愛另一個。她們都給他生了孩子,但是長子是那個不受寵的妻子生的; 16 到了分財產的時候,他不可偏愛他那寵妻所生的兒子,把長子的權利給他。 17 即使長子是那不受寵的妻子所生的,也得承認他的長子權利,在分財產的時候多給他一份。他是長子,應享有長子的特權。」 18 「若有人有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次懲戒,他仍然不服從父母, 19 父母就要帶他到本城長老們面前接受審判。 20 他們要對長老們說:『我們的兒子頑固忤逆,不聽從我們,整天酗酒放蕩。』 21 城裏的居民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們可以除掉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以色列人民都會聽見這事而懼怕。」 22 「若有人被處死,屍體懸掛在柱子上, 23 這屍體不可留在柱上到第二天,必須在當天埋葬,因為屍體掛在柱子上將招惹上主詛咒那土地。你們要埋葬屍體,免得玷污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

人生真的變化無常,有「我沒有殺人,也不知誰殺了他,我卻必須出來證明人不是我殺的」這類不請自來的麻煩,也有「原先我喜歡他,沒多久又不喜歡他了」這種自己變心的困擾。在生活中,我們都可能遇到照慣例、照習俗、照規定、照判斷應該怎樣才是最好,對方卻不按牌理出牌的狀況。事實上,這類不按牌理出牌的情況,連上帝的子民也無可避免。

人生就是無法隨我心所欲!今天的經文點出,在古代的人們也常面對無法隨心所欲的局面。在這種連人都無法掌握自己的情況下,上帝透過律法來幫助祂的子民。講到律法,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捆綁、限制、沉重、規定、處罰,甚至是一種難以達到的標準。然而,上帝的律法核心意義卻是界線,這是出於上帝的愛和保護。律法界定了上帝子民的身分,幫助上帝的子民活出上帝的心意,愛上帝所愛、惡上帝所惡。律法的規定讓人即便在迷茫時,還可以找到指引;在「我不喜歡了」的時候,還可以知道底線;在被誣告受委屈之時,還能受到捍衛與保護。

學習律法,能提供人清晰的行為指引,並且發出戰勝誘惑的喜訊。律法不僅規範人的行為,更是要形塑人的內心,幫助人活出聖潔和公義。保羅說:「你們必須治死在你們身上作祟的那些屬世的慾望,就如淫亂、汙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是一種偶像崇拜)。」(歌羅西書3章5節)「治死」是一個強烈的詞語,表明我們必須積極、有意識地去對付那些試圖掌控我們的情慾;不是被動的承受,而是主動的抗拒,表明遵從上帝的界線,接受上帝的保護。保羅也提醒基督徒,「要專心於天上的事,而不是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章2節)。當我們將思想專注於基督、天國和永恆的價值時,地上的短暫慾望就會顯得微不足道。當我們從內心最深處思念上帝的愛和創造,便讓我們一生的渴望指向耶穌;當我們單單仰望基督,便不再隨情慾起舞,而能進入生命的自由。

不隨情慾起舞,就是一生以上帝為我的滿足和喜樂的自由生命。當我們與上帝的心意對齊,就不再被罪惡的慾望奴役,而是活在基督所賜的自由中。我們不再滿足於短暫的感官刺激,而是滿足於與基督連結,以祂為樂;不再漫無目的地追逐,而是有方向、有意義、結果子的生命,一生榮耀上帝的名。



默想:
最近這一個月,我有沒有「不隨情慾起舞」的新進步?

祈禱:
主啊!幫助我,不再讓情慾成為我的主人,操控我人生的方向。我要以祢為我的喜樂和滿足,以祢為我生命的權威、生命的方向。奉耶穌基督聖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