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和平教會設教40週年,小會決定分設一間教會,增加一處傳揚福音的據點,並以此做為禮物,獻給上帝。其過程如下:
1996年11月24日,年度第十次小會當中決定將開拓佈道所列為設教40週年紀念事工,並成立佈道所籌備小組,由當時小會議長賴永笙牧師任召集人,組員包括全體小會員及各增長小組代表等,共十餘人。
1997年2月2日,於定期會員大會明列「慶祝設教40週年,並舉行佈道所開設感恩禮拜」之事工計劃,經當天出席會員同意接納通過。
1997年3月5日,年度第四次小會議決:請佈道所籌備小組及時洽購該小組所提報告中之第三件建物:員林鎮靜修東路176巷19號之房屋,做為佈道所。1997年4月13日,年度第六次小會中,籌備小組回覆報告已完成一切購置手續,並將財產登記歸屬於「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1997年6月13日,年度第八次小會決定佈道所名稱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大同教會。1997年7月6日,下午三時,於大同教會現址,由當時小會議長許文耀牧師主持大同教會開設感恩禮拜。同年7月13日早上九點開始第一次主日禮拜。
1998年12月14日,下午兩點半,由中議長姚文德牧師主時「和平教會分設大同教會開設禮拜」。1998年1月4日,召開會員大會選舉第一任長執。1998年2月5日,彰中第28屆春季會議中,中會議長姚文德失師向全體議員報告並宣佈本會獲准升格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