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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7/4/29更新日期:2020/3/5
2017年婦女論壇 從信仰看打結的性別議題
作者/ 林佳靜台北報導

2017年婦女論壇,啟發性別平等意識(林佳靜攝)

 為擴大教會婦女領袖關懷教會與社會之視野,透過性別主流化的概念,深入探討性別相關之公共議題,啟發性別平等意識,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4月27-28日舉辦「2017年婦女論壇」,邀請甫歸國的PCT海外宣教師蘇貞芳專講「我只想跟你談生命:從信仰看打結的性別議題」,以及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談「性別與法律」。

 在擔任PCT海外宣教師以前,蘇貞芳牧師曾是勵馨基金會的靈性關懷師,並讀過高師大性別研究所。幼年喪父,從小必須在母親經營的檳榔攤顧店的蘇貞芳,談到自己「從檳榔西施到牧師」,經歷性別意識的覺醒;她說,「檳榔西施」隱含著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和壓迫。「牧師」的工作雖被一般人所敬重,但成為女性牧師卻比男性經歷更多質疑的過程,一路走來,相當辛苦。

「從檳榔西施到牧師」,蘇貞芳牧師經歷性別意識的覺醒(林佳靜攝)

 「為什麼女生廁所經常大排長龍?」、「嘉義縣前議長董象送葬車隊50位鋼管辣妹跳給你看」、「越南新娘的價格」、「高齡90歲仍要離婚的阿嬤」、「台大宅王情殺前女友判無期徒刑」…。蘇貞芳列舉了許多新聞事件,嘗試從台灣人的處境來談生命的價值觀,以提高婦女對於性別議題的敏感度。

 她帶領婦女們察看聖經裡的性別關係,從創世記的名人婚姻,如亞伯蘭和撒萊的婚姻、路得、他瑪…的故事,檢視當時婚姻的本質,究竟是愛情還是契約。蘇貞芳認為,當有人將神所創造的人,「不視為人」的時候,就是對神的不尊重。她強調,女性身體的自主是靠長期爭取而來的性解放,而「性解放不是性淫亂」,不該有所誤解。她認為,性別歧視就像是一群盜賊,曾經偷走了她的自尊和信心,也偷走了原本屬於她的自由和快樂;性別歧視也使得許多女性被看輕、不被重視,被取笑、被拒絕,甚至連自己也不喜歡自己、不接納自己。

 蘇貞芳說,信仰並不是一個宗教儀式的舉行,而是要牧養靈性,關懷生命。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是信仰所要對抗的。她從耶穌的典範,談到愛與接納說:「耶穌的愛是先看到對方的需要,而不是先看他的罪。」信仰必須回答:究竟如何看待每一個人的價值。任何信仰行動,只要失落了愛,都不是耶穌的心意。

蘇家宏律師談「性別與法律」(林佳靜攝)

 頗受婦女歡迎的講員蘇家宏律師,也是第61屆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的委員。他提到,民法親屬篇,自民國20年5月5日施行(舊法),原則上採用男女平等的目標立法,廢除納妾,建立夫妻財產制等,但仍存在著許多男女不平等的規範。歷經數十年的多次修法,才逐漸修正。例如:早期婚姻制度容許一夫多妻,舊法改為一夫一妻,但是後婚(娶第二個太太)只是得撤銷,所以早期仍存有部分一夫多妻的情形,直到民國74年修法,才改為後婚無效。

 蘇家宏列舉許多法律條文解釋,舊法原則上是妻要冠夫姓、太太一定要住在丈夫家中、女人離婚後不能立刻再結婚、太太的錢也都是丈夫的、小孩要從父姓、兩人離婚,子女的監護權都要聽丈夫的…,後來經過修法,性別平等經由法律的基本保障才得以落實。然而,直到現在仍有一些不平等的條例,如祭祀公業條例,仍依循傳統的宗族觀念,限定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主。傳統社會可能有父母以親情壓力要求女兒預先同意放棄繼承等問題。有些看似平等的不平等觀念,如訂婚、結婚年齡的限制男女不同等等,都需要進一步探討。

 最後蘇家宏律師還以簡易的圖表,幫助婦女瞭解什麼是「法定夫妻財產制」、「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如何撰寫遺囑等。他提醒,「女人一定要比男人懂得法律!」,獲得在場婦女們的熱烈迴響。總會婦女幹事連嫦美牧師表示,性別公義委員會日前已通過決議,請各中會性別公義部和其他部合辦有關性別暴力相關課程,鼓勵婦女部也可和性別公義部合辦,講師費用由性別公義委員會支付。


資料提供單位: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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