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牧者失怙子女教育關懷金—愛的五餅二魚」申請辦法 一、宗旨: 為關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下稱本教會)安息牧者之未成年子女就學費用。 二、申請資格(獎助對象): 1.安息主懷之本教會關顧安養牧者,其未成年在台就學子女(限年滿23歲前)。 2.夫婦皆為牧者(且均任牧職者),一方安息時不適用。 3.牧者夫婦雙亡,子女領有安養金者適用本失怙關懷金辦法。 三、每學期關懷金額: 1.國中以下(含幼稚園):每名5,000元 2.高中:每名一萬元 3.大學:每名三萬元 四、申請期限: 定期於總會與平安基金會網站公佈申請消息;每年3月底及10月底前提出申請。 五、申請文件: 1.申請表格(高中以上) 2.戶口名簿影本 3.所屬教會牧者關懷函 4.註冊單據影本(高中以上) 六、發放方式: 由本會委請副委員或牧者致贈,並公開徵信於總會及平安基金會相關刊物網站。 七、本失怙教育關懷金係專款專用,如募款無結餘時,即暫停申請。 備註:2026.5.11第71屆傳福會委員會議決通過,安息牧者之子女教育關懷金發放辦法,國中以下(含幼兒園),每名每學期關懷金修正為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