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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面對台灣傳統文化和習俗的態度(上)
作者 / 張仁和

對誕生在基督教家庭的我來說,成長的過程幾乎離不開教會的生活。兒時的玩伴是教會一同上主日學、參加青少年團契的契友,學校以外的娛樂活動,如:跳格子、桌球、撲克牌、游泳…,也都是從教會那兒學來的。撇開學校與家庭的生活不說,當時教會的團契、主日禮拜與特殊節期(新春感恩禮拜、復活節、母親節、聖誕節),成為我們家裡大人小孩依循的作息週期。教會圍牆以外的社會生活是什麼特色?非基督徒的人們有著如何的喜怒哀樂?並未在我好奇的心靈留下太大的影響。雖然我的老家後面便是緊鄰著一座民間信仰廟宇-「褒忠義民廟」,每逢農曆七月中元普渡大拜拜時,廟前廣場擺放著嘴裡含著一顆橘子的各類「神豬」,比賽誰家養的巨大肥碩,伴隨著鑼鼓齊鳴、各式各樣的野台歌仔戲和布袋戲,還有五花八門的陣頭比拼人氣。至於廟裡究竟供奉著什麼神明?鄰居們究竟在熱鬧什麼?一點也不比流水席、燒酒螺、醃芭樂、彈珠台的滋味所帶給我的印象深刻。

做為一個基督徒,生活在大多數是非基督徒的社會裡,我對於台灣傳統文化和民間習俗的認識是很陌生的。或許由於深受教會對於基督教信仰以外的排斥和負面教導,內心深處對於陌生的台灣文化,包含所屬的民間信仰、禮儀、節期、風俗、活動,從來也不具有任何正面的觀感,總覺得他們的所思所行無非是一種迷信。台灣傳統的教會戴著西方文化影響的「眼鏡」,不加思索地把一切不符合歐美傳統文化瞭解的社會,歸類於「異教」世界的範圍,是一個必須用純正基督信仰救贖的社會,甚至是一個必須被福音「征服」的世界。在這樣的觀念中所形塑的聖經教導,要求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要分辨「聖俗」的標準,拋棄所有傳統的台灣文化,將之視為偶像崇拜的異教風俗,舉凡安太歲、點光明燈、敬祖禮儀、放天燈、點蜂炮、貼春聯….都被當成是與福音相悖離的文化迷信,是忠信的基督徒不可隨從的活動。

然而,生長在台灣這塊土地,身為一個基督徒不可能活在教會的圍牆裡,斷絕和我們周遭的非基督徒同學、朋友、親人、同事往來互動,也不可能僅與相同信仰的伙伴談論我們共同瞭解的話題,而不與其他信仰者分享彼此的天地。無論我們喜歡與否,台灣文化是孕育所有台灣住民成長的根源,我們無法完全免除傳統習俗所帶來的生活影響,也無法逃避成長於民間文化的鄰舍對於我們信仰的質疑和挑戰。其中又以祖先崇拜的問題,成為台灣大多數的非基督徒很難認同基督教信仰的主因之一。有一位慕道的親人就問我:「究竟一個人是不是應該為了宗教信仰,而放棄自古以來就流傳已久的本土習俗和禮儀?」

她說,某日宗親會的請帖寄到家裡,希望邀請家人參加活動。不料已信主的親人看到請帖裡面的時間流程,安排有一段祭祖的節目活動,二話不說就把邀請函丟到垃圾桶去。她認為台灣人自古以來就有祭祖的習俗,先不論它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去進行,但過程中所傳達的不過是一種慎終追遠的精神,她不覺得這樣的安排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然而,或許是因為家人大多是基督徒,所以一看到祭祖的活動,就把它當成偶像崇拜,當下就產生反感。可是難道所有皈依的基督徒就都沒有偶像崇拜的行為嗎?她提到曾經聽過一個真實故事,有位原先篤信民間宗教的人非常迷信,每次都會去各地拜拜。後來因緣際會改信基督教成為「虔誠」的基督徒,就把家裡所有的祖先牌位砸掉。結果呢?原先擺放神明和祖先牌位的桌子,現在變成把耶穌的神像置於其上!

她知道基督教是不提倡信徒拜偶像或求神問卜的。但令她感到疑問的是,基督教應該沒有反對緬懷祖先吧?難道,宗教信仰都是讓人萎縮自己的心胸?讓人變得不尊重和你意見不相同的人事物嗎?宗教讓人看見的不應該是厭惡、排擠、去鑽牛角尖,而是光明吧?為什麼一個心裡被上帝的愛充滿的人,會去計較儀式,會去計較過程?如果自己只是誠心去緬懷祖先,怎麼還會在自己的宗教信仰與民間習俗衝突中耿耿於懷呢?她總覺得在信仰中,「心」是很重要的。有很多人知道她現在有去教會,但是卻很驚訝地看到她手上戴著「佛珠」。她很想回應這些人說:「當你心中充滿上帝的時候,你看見我手上戴的,不過就是一串種子、裝飾品,而不是你個人很排斥的那種你自己不能接受的東西。」

基督教信仰與一般民間習俗禮儀的關係是什麼?這是一個困擾基督徒的問題,在基督教的神學上,可說是探索福音與文化對遇的主題。長久以來,基督教會把不同於西方世界所知的文化和耶穌基督的福音對立起來,認為耶穌所宣揚上帝國的好消息完全是與俗世文化無關的,是一種超越人間的「啟示」,可以橫貫古今時空、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地上的文化無論如何高義大德,總是人類墮落之後的「產物」,是需要徹底改變,回轉到聖經所說的敬拜上帝的方向上。然而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耶穌基督所見證的福音,真的不帶有任何人類文化的瞭解嗎?究竟文化意味著什麼?

宋泉盛牧師認為,文化是由多采多姿、形形色色的東西構成的,像科學、藝術、宗教、道德、法律、風俗、習慣等。也就是說,只要有人,即有文化;只要有文化,就有人。具體而言,人是文化的化身,探討文化的意義就是探討人的存在意義。就這一點的了解上,福音與文化不是沒有關係的。(註一)因此,民間習俗和禮儀是文化的一種形式,文化是我們人成長的背景與根源,離開了文化的根,我們什麼都不是。但文化並非全部都是好的,它也有魔性的一面。比方說,「久年媳婦熬成婆,婆婆要把媳婦壓下去」這種文化是暴虐的文化,摧殘人性善良的文化。(待續)

註一:宋泉盛,《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嘉義:信福出版社,1996,頁39。

(本文作者為台北東門教會牧師)

文章來源:台北東門教會
圖片來源:http://park.org/Taiwan/


資料提供單位:台北東門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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