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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道:基督受難
作者 / 克拉費羅
《基督受難》,格林勒華特,1511~1520年,收藏於華盛頓國家藝術中心。

自從使徒保羅將福音從耶路撒冷往西傳入馬其頓後,基督教信仰開始影響整個歐洲世界。此後,歐洲開始出現和基督教信仰相關的藝術創作,從早期羅馬墓穴壁畫開始,到中古世紀拜占庭鑲嵌畫,而後文藝復興時期的大理石雕刻,以及宗教改革後的音樂作品,我們可以在其中找到基督教信仰的蹤跡。

■釘祂十字架!

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德國畫家格林勒華特(Matthias Grünewald,1470~1528年)曾創作出幾幅描繪耶穌受難的畫作,其中有《嘲弄基督》(The Mocking of Christ)、《基督背負十架》(Christ Bearing the Cross)和《基督受難》(Crucifixion)。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約翰福音19章1節)當耶穌在客西馬尼被捕,之後交給巡撫彼拉多審判時,彼拉多原本想藉著逾越節釋放一位犯人的慣例來釋放耶穌,但是猶太人被祭司長挑唆,選擇釋放曾殺過人的強盜巴拉巴,於是耶穌被交予羅馬士兵,遭受鞭打的刑罰。在羅馬帝國時代,對犯人的鞭打方式十分殘忍血腥,電影《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把耶穌被羅馬兵丁鞭打的過程詳細呈現出來,令人不忍卒睹。同樣,在格林勒華特的畫作《基督受難》中可以見到耶穌身上的鞭傷,甚至可以看到在幾處傷口上還殘留著木頭碎片。

「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約翰福音19章6 節)耶穌被鞭打後,彼拉多想釋放耶穌,但勝不過猶太人群眾催逼,最後仍照猶太人的意思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釘十字架和鞭打都是很殘忍的刑罰,釘十字架對犯人而言是一種過程緩慢的死亡方式,不像今日槍決死刑犯那樣能讓犯人立刻死亡,而是要經歷一段時間的痛苦折磨後才會氣絕而死。雖然今日我們無法親眼見到當時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景況,但透過格林勒華特手中的畫筆,我們見到頭戴荊棘冠冕的耶穌,全身幾乎赤裸,雙手朝上張開,雙腳併攏,一對腳掌扭曲地疊在一起,手掌、腳掌被釘子釘在十字架上。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路加福音23章44~45節)在畫裡面,我們看到十字架背後的天空一片黑暗,右上角的太陽變黑。黑色的背景,一方面忠實地按照聖經的文字記載描繪出來,另一方面也強烈突顯出畫中的主角:十架上的耶穌。

除了十架上的耶穌之外,畫中還有其他人正目睹著耶穌的受難。站在左側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身為母親,馬利亞強忍著悲傷,堅強地站立在十字架旁寸步不移,但是她雙手合握,低下頭來,仍然不忍抬頭看著她那釘在十架上的孩子。畫中另一位女性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她跪在地上,雙手張開,抬頭望著耶穌,流著眼淚,難過地喊叫著。除了位於十字架左側的兩位馬利亞, 右側還有耶穌的門徒約翰。耶穌的十二位門徒中,約翰是唯一一位親眼見證耶穌被釘十字架受難而死。約翰把他親眼見到的一切寫入約翰福音裡,「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約翰福音19章30節)他這樣描述耶穌的死,在畫裡也看到同樣的呈現。

■神的羔羊

在羅馬帝國時期,犯人被釘十字架時,會安一塊牌子在十字架上,牌子上面寫著犯人的罪狀。在格林勒華特這幅《基督受難》畫作裡,我們見到十字架上方畫了一塊牌子,上面寫了四個拉丁文字母「INRI」,這是縮寫,其意思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當耶穌被捕,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時,耶穌親口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大祭司該亞法因為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認定耶穌說了僭妄的話,於是決定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雖然大祭司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但是聖經的啟示清楚見證了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當耶穌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祢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另外,當耶穌來到格拉森人的地方時,有位被鬼附的人看見耶穌,就跑到祂面前俯伏拜祂,並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

聖經中關於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最重要的經文,應是記載耶穌受洗的時候。當耶穌到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施洗時,施洗約翰見到聖靈從天降下來,落在耶穌身上,就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更重要的是,神在耶穌受洗時從天上發出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所以,原本用來述說罪狀的牌子,反倒用來見證這位被釘在十字架受死的耶穌,是基督,是猶太人的王,是永生至高神的愛子。

既然耶穌的身分如此尊貴、崇高,為什麼歷世歷代的畫家描繪耶穌基督時,幾乎都會以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的形象呈現出來?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穌,為何被當成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祂犯了哪條重罪,以至於必須接受如此殘忍痛苦的刑罰?不!耶穌並沒有犯罪,一條罪都沒有。彼拉多多次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出賣耶穌的門徒猶大事後後悔地說: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就連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也見證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作多人的贖價

耶穌不是因為自己犯罪的緣故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是為了拯救祂的子民才接受十字架的刑罰。「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章21 節)主的使者告訴約瑟耶穌降生的目的。「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章28節)耶穌也宣告祂將藉由自己的死,拯救屬祂的百姓脫離罪惡。

十字架的刑罰原是我們每個人當受的,因為我們都因亞當悖逆神而陷入罪惡中,又因著罪惡落在神的忿怒和咒詛之下。我們都像巴拉巴一樣罪惡滔天, 理當接受公義的審判,接受十字架的刑罰。我們應該像那位與耶穌同釘十架的強盜一樣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是耶穌卻代替我們受刑罰,代替我們承擔神的忿怒和咒詛,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為了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讓我們得以與神和好。「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章5節)

當我們欣賞格林勒華特這幅《基督受難》時,我們看到這位「太初與神同在,萬物藉著祂造的」聖子耶穌,「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章7~8節)我們從畫中看到基督的降卑,我們從基督的降卑中看到基督的愛,這愛是白白賜給我們的,我們本是不配得的。願我們因著這長闊高深的慈愛,因著這珍貴無比的救恩,一生一世都不斷向神獻上感恩和頌讚。

文章與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41期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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