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不信的,在本質上真正的差別到底在哪裡?相信很多弟兄姊妹都會回答:「罪人與蒙恩的罪人。」這話當然是不錯,但很多人說起這句話的時候,他的觀念是對那些因罪而軟弱的人表達包容、接納與安慰,卻忽略了教育、導正與勸勉的部分。 為什麼人要犯罪?因為犯罪很快樂。為什麼犯罪很快樂?因為人的罪性。人通常知道貪婪、偷竊、姦淫、欺騙是不對的,可是仍然繼續去做;明知道什麼符合道德,人反而不太願意去做。這就是保羅說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為什麼人性如此?人類誤用了自由,以為律法是轄制,只要越過律法,可以得到完全沒有限制的自由,卻不知這樣的自由本質就是想脫離上帝,受造物離了創造者如何能存活?只要是受造物,就是有所屬「產權」,人類犯罪其實是想要跟神爭奪「完全屬於自己」的產權,也就是人類始祖所犯的罪。所以聖經才會說,人都是強取豪奪的,又說律法的功用早已刻在每個人的心裡。 所以非基督徒與基督徒到底有什麼不同?一個是知罪而刻意去犯罪,看似活得很快樂,其實在痛苦中;一個是知罪但有抵擋不住罪的時候,看似活得很痛苦,其實在快樂中。兩者聽起來都仍在犯罪,但活出來卻是完全不一樣的生命,也是這樣的差別,決定了誰是蒙恩的。 傑森‧葛雷(Jason Gray)如是說:「我們的內心都是充滿黑暗的,只是呈現的方式有所不同,這個黑暗能夠驅使罪惡感侵擾我們,使我們忘記自己的受造是本於上帝的愛,以至於我們都把愛放在錯誤的位置上,也愛錯方式了。而只有一條路可以使我們脫離這樣的窘境。」 葛雷是創作型的福音歌手,出生於明尼蘇達州,從1999年開始便是一位全職的音樂表演者。他本身有口吃的語言障礙,因此他的作品常常強調「在人的軟弱中,必能找出那剛強的一面」。他長期投入非洲愛滋病孤兒的收養事工,以及其他第三世界國家人道主義方面的社會服務,並在2003年獲選為明尼蘇達州十大傑出青年。 葛雷的〈讓我憶起我是誰〉(Remind Me Who I Am〉這首歌曲,很深刻地描寫基督徒在各種生活處境中與罪的爭戰,其中的過程充滿了掙扎與迷失,當我們忘記當初蒙救恩的喜樂,便陷入慾望、空虛的泥沼,忘記自己所有權是屬於神的。唯有透過認罪的禱告,求神潔淨我們的心,使我們再次憶起活在祂裡面的喜樂,並再次改變自己的行為,方能證明自己永蒙聖靈的保守。 〈讓我憶起我是誰〉(中文譯詞) 當我迷失了方向 忘記了我的名字 讓我憶起我是誰 當鏡中所看見的 不是我要的自己 讓我憶起我是誰 當我無法憶起救恩之樂 我陷入了最孤寂的處境 當我心剛硬如石 離家出走跑太遠 讓我憶起我是誰 當我無法感受祢的愛 害怕自己將永遠不足 讓我憶起我是誰 若我仍是祢所深愛的 能否請祢賜給我信心 請再告訴我一次 對祢來說我是誰 對祢來說我是誰 請再告訴我一次 我肯定又忘記了 忘記我是誰 忘記我是屬於祢的 我是祢所深愛的 我是祢所深愛的 有愛一切就足夠 我是祢所深愛的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https://tcnn.org.tw/archives/13427,2021.09.06摘錄。 圖片提供: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