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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朝見你,救贖我的主
作者 / 李景行

新《聖詩》113首〈我來朝見祢,救贖我的主〉(I greet thee who my sure Redeemer art,中文各類聖詩集未見編入這首詩)是宗教改革之後所出現的另一種聖詩改革「韻文詩篇」(Psalters)的代表作。作詩者加爾文(Jean Cauvin, later John Calvin, 1509~1564)是法國宗教改革的領導者,也是神學家;他雖然不是一個聖樂家,但是對聖樂的理論,以及在他督促下所完成的聖詩事業卻甚值得注意。

加爾文的宗教改革觀念是徹底的改變,不單教會中的禮拜儀式,甚至教堂的裝飾、音樂也是他所要改革的。他排斥一切樂器,拒絕「人造詩詞」(Hymns of Human Compose),他認為唯有詩篇是基督徒當用的讚美詩詞。他的理由是,因為唯有聖經是人類被聖靈感動而寫出來的讚美詞,所以唯有詩篇是正統而無訛的,可當讚美上帝的詩詞。

加爾文認為人都是有罪的,沒有資格來作歌詞讚美上帝,一定要用上帝自己的話語作歌詞才可以。所以特別鼓勵別人使用詩篇,並配合莊嚴高雅的音樂。他又發現詩篇是散文體,不容易配合音樂,便將詩篇改成押韻的詩體,以便吟唱。他強調三點:一、齊唱,不可分部;二、一拍唱一個字;三、詩篇是押韻的詩體,這種押韻成為長老教會的特色。

因為加爾文秉持這種看法,於是他鼓勵使用詩篇,以取代當時教會的唯一聖詩《拉丁文聖詩》。為此他開始著手翻譯富有格律(meters)的韻文詩篇,自1539年開始至1562年間,前後共23年經過先後的增補,終於把全部的詩篇翻譯完成。由於此韻文的詩篇翻譯於日內瓦,故被稱為〈日內瓦詩篇〉。此讚美詩最初為法文譯本,以後譯成歐洲各國文字成了以後歐陸、英國、蘇格蘭和美洲一切格律化詩篇的典型,也是近代聖詩的鼻祖。

〈日內瓦詩篇〉為教會音樂奠定了典範,但由於詩篇之有限及加爾文之偏於極端,使長老宗於宗教改革後200年內不能分享聖詩這教會寶貴的遺產,至18世紀後教會才覺悟其損失,開始編著合用的讚美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2009年編訂650首的新《聖詩》,從196~252首選用押韻詩篇,作為長老教會歷史的延續和紀念。另外將這首〈我來朝見祢,救贖我的主〉編在113首,以作為對加爾文偉大貢獻的紀念。作曲者為英國籍的賀金斯(Edward John Hopkins, 1818~1901年)。

(作者為退休牧師,曾任新《聖詩》編輯小組召集人)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93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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