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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與我
作者 / 潘虹伃

【編按】每年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所謂「人權」,就是身為一個人,能有尊嚴地活著所需的各種最基本權利。從聖經的教導來看,人是由上帝照祂形像所創造,生而平等,享有自由與尊嚴;因此,「人權與我」對基督徒而言,更是需要深思的重要課題。

「國際特赦組織」起源於英國倫敦。1961年英格蘭律師彼得‧班納森(Peter Benenson)因兩名萄萄牙學生為爭取自由入獄,憤而發起「為自由舉杯」活動且投書到《觀察家報》(The Observer )。

想不到一呼百應,其文章在全世界不斷被翻印激起迴響,人們為了公義與自由而同聲一氣,此事件最後成為人權倡議行動,而班納森也創立了國際特赦組,目前在全球設有70多個辦公室。著名的前南非總統曼德拉,2006年也曾擔任國際特赦組織良心犯大使。

在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國際特赦組織曾針多位台灣良心犯蒐集資料,同時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台灣。許多全球各地的會員與小組都曾為營救政治犯,寫信表示支持。國際特赦組織也曾派研究員調查或旁聽侵犯人權案件之審判。直到1994年5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立案登記,正式加入國際特赦組織全球人權運動。與其他分會一樣,台灣分會對其會員負責,每年定期舉行年度會員大會,為分會最高決策制定機制,並於年度大會中遴選出理監事成員。

我在大學時期參加長老教會的普世活動,開始對人權深感興趣,特別是參與學生基督徒運動(TS CM)後,更覺得社會議題與人權密不可分。2011年在北愛爾蘭做和平與衝突研究,因朋友介紹而投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活動。我們的組織非常有趣而多元,辦公室同仁為了人權教育投入非常多心力,台灣分會為中學生與老師計設人權教育教材推廣、同時組織動員了年輕的翻譯與倡議志工。我同時參加了這兩組志工,也很享受與志工一起為人權打拚的快樂。

台灣分會每年定期4次翻譯工作坊、針對緊急救援案件與織織全球人權報告做中文翻譯。倡議志工更是台灣分會的生力軍,我們每月一次集訓聚會。除了做訓練也會到街頭與人群做人權個案連署,或是舉辦工作坊、擺攤……。我投身過很多的非營利組織當志工,不得不說台灣分會是目前我覺得最照顧與看重志工培力的組織,因為每個人投身其中都帶著熱情,同時我們會主動撰寫個案連署的信件,也會自行辦理人權活動。我的小組長就曾籌畫人權散步的活動,在台北市區以徒步走完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史蹟,並且與我們分會的行動做串連介紹,讓參與者更了解台灣分會的活動,同時記念過去台灣人權的重大事件。

我個人覺得,台灣人對人權議題似乎並不是很關注,很多人的生活繁忙,工時過長,除了柴米油鹽,好似其他事物都佔據太多時間。但事實上,人權看似抽象,卻與我們生活各層面都息息相關。真誠希望大家可以多花一點時間認識一下台灣與世界的人權議題,我們的社會才有光明與盼望。(參考資料: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https://www.amnesty.tw/about/history)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 https://tcnn.org.tw/archives/6453,2023.12.09摘錄。

圖片提供: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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