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預立處置 讓愛永續 |
一、前言 舊約聖經創世記27章記載一個「預立遺囑的故事」: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裏。」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這故事後來的發展是以撒的小兒子雅各欺瞞失明的父親得到祝福,從此造成兄弟失和。 由以上故事我們獲得許多啟示。 
二、預立遺囑的重要性
假若以撒生活在這世代,他可以在雙眼失明前,死之尚未靠近時預立遺囑。那麼整個以色列歷史就無需重演了。 1.預立遺囑是積極面對生命
台灣醫界積極推動「預立醫療自主計劃」,並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乍聽之下,以為是一種對自己醫療的自主權提升。不錯,但這是另類的預立遺囑,因為您可以讓您的配偶、子女、父母、朋友,在您靠近死亡或終日躺臥病榻時,在照顧或做醫療決策時,不致於在放手、不放手,孝順、不孝順中徘徊、猶豫了。這是一種積極面對生命,凡18歲以上都可以填寫這一份醫療抉擇意願書。填寫完畢正本寄到安寧協會,它將被輸入 IC健保卡中註記,萬一有一天我的病是走向死亡,不可逆時,它保護我不被插管、心臟電擊,作無謂的醫療、失去尊嚴。 2.預立遺囑---無遺憾
記得二十幾年前我是台南新樓醫院院牧,有一位人事室的員工,她非常愛主熱心傳福音,我們常在下班後一起帶著吉他到病房唱詩歌給病患聽。她一直有一個心願想去澳洲大堡礁潛水。員工旅遊讓她達成願望,不料潛水過程中意外身亡。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這種的遺憾、傷心自然不在話下。當時讓父母得到最大的安慰,是在她的書桌抽屜中發現一張「預立遺囑」清楚交代存款的分配,後事的處理等。她的母親傷痛中告訴我,聰明女兒,連這一件事情都替我完成了。 三、結語
不論是預立遺囑或是預立醫療自主計劃都能完成對親人、對自己生命的尊重。因此,尊重選擇,選擇尊重,正是每一位在上帝國度的我們都應該努力活到世上最後一刻。 您我都盡了這份努力嗎?不要等到眼盲、口啞才想到祝福世上的親人,或為上帝國的宣教獻上心力。現在就行動吧!有一個永恆的家鄉,主已為我們預備。這是您我的確信。那一天,我們可以無牽掛平安走天路,多好!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 
照片:吳奇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