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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粉絲變門徒

參考經文:路加福音14章25~35節

到我這裡來的人要不是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於他自己,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章26節)

2018年4月1日復活節當晚,百老匯音樂劇《耶穌基督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以全新演員,在美國NBC電視台實況演出,創下當晚960萬人觀看的收視高峰。這齣極具爭議的音樂劇於1971年首演,是音樂劇作曲家安德魯.韋伯(Andrew Webber)與作詞家提姆.萊斯(Tim Rice)的成名作,劇中揉合進搖滾樂與現代舞,正是描述耶穌基督受難前的最後7天的故事。

「有許許多多的人跟耶穌一起走。」(路加福音14章25節)這時的耶穌正像搖滾明星,或格林童話中的吹笛手,身旁圍繞許多粉絲。然而在擁擠的人潮中,耶穌並未迷失在粉絲的吶喊與尊榮裡,祂反倒提出挑戰,要他們好好想想:決定跟隨耶穌的人,要思考成為門徒所付的代價。

「到我這裡來的人要不是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於他自己,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6節)耶穌說這些話,是要拆散人的家庭關係嗎?在耶穌的時代,人的價值來自血緣與家庭,由各人所屬群體賦予與界定,因此耶穌的話,在當時比我們想像中還更挑戰人心與社會。跟隨耶穌的人,首先付上的代價,可能會失去原本的身分;跟隨耶穌的人,將不再由族群、文化、排行、性別或傳統價值觀賦予身分意義。一方面,這正是福音;但另一方面,卻也顛覆我們的社會想像,與自己的身分定位。

25節,台語聖經照原文譯為「若有人就近我,也無怨恨伊ê父母……以及家己ê性命」,這是更強烈的表達。相對當時的社會價值觀,要成為耶穌的門徒,便是選擇祂的價值觀,走上祂教導的那條路,因此在生命的選擇與次序上,將使親人無法理解。耶穌說,跟隨祂的人甚至要恨「自己的性命」,這正是選擇「捨己」的那條路。因此耶穌透過兩個比喻(28~30節、31~32節)告訴我們,要跟隨祂所將付的代價。耶穌說,那代價便是撇下一切。「鹽原是好的,但如果失了味,怎能使它再鹹呢?」(34節)耶穌用鹽來形容門徒的生命,就是要有味道;鹽的味道就是鹹。那麼,成為祂門徒是怎樣呢?就是願意受祂的愛呼召,心甘情願犧牲,付上捨己的代價。

耶穌要祂的粉絲認清,不要以為跟隨祂是一條浪漫的旅程,因為這是一條捨己、刻苦、犧牲之路,不好好計算怎麼可以?但若你已思考周全,那就心甘情願地走上這條路,來成為祂的門徒吧!


默想:

我是耶穌的粉絲或門徒?我願意付上什麼代價跟隨祂呢?

祈禱:

主啊,幫助我遠離罪惡,與祢親近,與祢同行,我願付生命代價,成為祢的門徒,在世上作鹽作光。奉祢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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