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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祭司的國度

參考經文:出埃及記29章1節~30章38節

你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舉行就聖職典禮七天。(出埃及記29章35節)

許多基督徒都有參加過牧者「授職」或「就任」感恩禮拜的經驗。對參加者來說,這是一個極為隆重莊嚴且神聖的時刻,眾人在歡喜之餘,也畢恭畢敬地處理大小事,以求典禮的完善;而任職者本身,也戰戰兢兢在上主和眾人面前誓約,表明願意為所賦予的職務盡最大努力。今天的經文,可說是聖經中頭一場的授職禮拜。

出埃及記28章描述,上主選召亞倫為大祭司,和他4個兒子作祭司來事奉祂。上主並為亞倫設計聖服、胸牌,使他可以代表以色列的12支族來到祂面前,並以胸牌來斷定上主的旨意,明白上主對以色列的意向。而祭司們則要協助辦理各種在會幕中的職分,讓上主所設計的會幕,功能可以正常運作。

祭司的職分,早在創世記14章就已經出現了,提到撒冷王麥基洗德是至高上帝的祭司。此外,在埃及和米甸,也都有祭司的存在,聖經就指出,約瑟和摩西都是外族祭司的女婿(參閱創世記41章45~46節;出埃及記3章1節)。但是,以色列民族卻更不一樣,他們是被呼召出來作祭司的國度。當以色列民來到西奈山的時候,上主如此說:「如果你們服從我,守我的約,你們就是我的子民。全世界都屬於我,但只有你們是我的選民,是神聖的國民,是事奉我的祭司。」(出埃及記19章5~6節)

可見,祭司的國度是要聽從上主的話,遵守上主的約定。難怪,在亞倫父子就任祭司的儀式當中,他們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和右腳的大拇指上,都要抹上公綿羊血(29章19~21節),代表他們的耳朵要聽從上主的話、手要辦上主的事、腳要走上主的路,甚至衣服也都要灑上血,表示全人聖化歸屬上主。這是何等美善,卻也何等挑戰的職分。

同樣的記載,也出現在利未記8章,提醒祭司必須分別為聖。但在利未記10章我們卻看到不幸的事: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沒有遵照上主的指示,以凡俗的香火燒香,結果上主當場降火燒死了他們。由此可知兩件事:一、上主的話要仔細聆聽,謹慎辦理;二、祭司(牧者)的工作是高危險的賣命工作。下次當我們參加牧者授職或就任典禮時,提醒自己不僅是外表衣服要潔淨,手和腳也要潔淨,耳朵更要徹底潔淨,好把自己獻給上主,讓祂來使用。


默想:

祭司的職分和牧師有什麼相同或相異之處?

祈禱:

呼召人事奉的上主,謝謝祢使我成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祢的子民,並要宣揚祢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美德。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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