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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恩典的奧祕

參考經文:約伯記11章1~20節

你能了解上帝的奧祕嗎?你能測透全能者的計畫嗎?(約伯記11章7節)

在約伯的朋友當中,瑣法是最嚴厲的一個,他毫不留情猛烈抨擊約伯,認為他胡言亂語,並勸誡他要悔改。他認為約伯會遇到如此的遭遇,一定是犯了很嚴重的大罪;他並錯誤應用若干有關上帝的觀點,指出人要先成為義人,上帝才會接納(參閱約伯記11章13~20節)。瑣法和前兩位朋友的神學觀點大致相同,認為約伯的受苦是因犯罪所致,只是態度上比前兩位更不客氣、更直接。他只想給答案,並不打算安慰與憐憫約伯的處境。

成義若能靠努力達成,那麼上帝在救恩的位置就被取代了。人到底要多清白、多完全才能稱得上是義人?事實上,人無論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改變自己是罪人的事實。沒有一人能靠行為被稱為義,我們被稱義是上帝透過耶穌成全拯救的計畫,使我們因相信耶穌而罪得赦免、被稱為義。如果照瑣法的看法,要先成為義人,才能被接納,那麼我們永遠也無法被上帝接納。

約伯的看法似乎更理直氣壯:「我是犯了什麼大罪,需要受到這麼嚴重的懲罰?」言下之意,似乎只有犯下大罪的人,才會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然而,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罪並無大小之分,罪就是一種達不到上帝標準的狀態。人的法律是這樣的:大罪大懲罰;小罪,小懲罰。但聖經所蘊藏的,卻是恩典的奧祕。

這讓我想起新約中,一位行淫的婦人被法利賽人逮到,帶到耶穌面前,要為難耶穌、抓耶穌的把柄。眾人都等著看耶穌如何處置這婦人,因十誡明明寫著不能姦淫,按照猶太人的律法,那是要用石頭打死的。然而,耶穌卻彎腰在地上寫字,到現在都沒有人確知祂寫了什麼。耶穌起身後,接著對眾人說:「你們當中若有誰沒有犯過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死她。」奇怪的是,人們一一放下手中的石頭,陸陸續續離開。耶穌對婦人說:「沒有人定妳的罪嗎?」「沒有!」她回答。「那麼,我也不定妳的罪,回去吧!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一位原本要被判刑的人,因著耶穌的恩典,罪得赦免。

從約伯與友人的對話中,我們看見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立場,彼此對立與紛爭,甚至把對上帝的了解說絕了。我們必須承認,有些事是奧祕,面對苦難,更要學習去尋求上帝啟示的同在與安慰,智慧與恩典。


默想:

恩典有多奇異,救恩就多廣大。花時間來思考恩典是什麼?

祈禱:

賜下奇妙救恩的上主,感謝祢讓恩典臨到我這麼不配的人身上。求祢幫助我,也以恩典看待身邊周遭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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