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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自由與責任

參考經文:哥林多前書8章1~13節

其實,食物並不能改善我們跟上帝的關係;不吃沒有什麼損失,吃了也沒有什麼收穫。但是,要小心哪,不要因你們運用個人的自由而使信心軟弱的人犯罪。(哥林多前書8章8~9節)

基督信仰有其根本教理,供信徒一起遵守實踐,攜手同行天路,不是獨善其身。信徒彼此在善事上相互激勵,在軟弱處相互包容。因為在信仰的道路上,有時因為虔敬度、模式、認知不同,我們需要在信仰的考量下,為他人設身處地著想,而不是一昧以自己的信仰認知為基準。

哥林多城是個信仰熱絡的城市。當他們在廟宇慶典獻祭後,獻祭者會和他的親朋好友一起分享祭祀後的肉品。因此,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算是一種當時社會的社交活動;另外,也有些人將祭祀過的肉品拿到市場出售。所以,有些基督徒為了避免吃到祭祀過偶像的肉品,就只吃素食,但是也有一群信徒認為,吃了這些肉沒關係。這樣的問題在教會內部有了爭執,於是他們寫信詢問保羅。

是否可吃祭祀過偶像食物的問題,牽涉到基督徒的自由與責任。一些自認有知識的信徒,他們清楚上帝只有一位,偶像算不得什麼。如果不信偶像存在,那麼什麼都可以吃,不用為良心的緣故有所懷疑。然而,對於信心較軟弱者,他們因過去習慣拜偶像的緣故,覺得吃祭肉會深感不安,汙穢了良心。那些信心軟弱信徒看見有知識的人坐在偶像廟裡吃、喝,對他們的傷害必然很大!切記,這些人也是耶穌救贖的對象,如果因為所謂有知識的信徒在信仰上的自大、毫無顧忌,導致那些軟弱的人失落了信仰,就是破壞了拯救的恩典,是得罪耶穌了。保羅勸勉不要讓人們因為看見他們的所作所為,以致信仰陷入迷惑。他提出一個重要的信仰原則──信仰使人自由,但也要為自由負起對他人的責任。這提醒我們,信仰不是只單顧自己的事,而是也需要關照到別人。

基督徒享有耶穌救贖後的自由恩典,在飲食上不受拘束。有些事物本身是中性的,關鍵在於行事的動機和態度。我們遇到類似的問題時,可以捫心自問:我的所作所為是否能榮耀主、造就別人的生命、彰顯基督的愛心?有時,因人因事制宜,不一定有絕對的處理方式,或哪個觀點才全然正確,而是要相互扶持提攜、相互包容。最基本的原則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


默想:

自由的運用要經過愛心的檢驗;人的價值勝過知識原則。

祈禱:

親愛的主,我感謝祢!因為祢的犧牲使我享有不被罪惡挾制的自由。我願意學習此典範,甘心樂意為了別人的信仰需要而節制自己,使人得益蒙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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