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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不離不棄

參考經文:詩篇119篇1~56節

我要遵守祢的法律;求祢別丟棄我!(詩篇119篇8節)

因為反對教廷販賣贖罪券,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將所寫的〈九十五條論綱〉貼在威登堡教堂大門,從此點燃宗教改革之火。確立了基督信仰是因信稱義,唯獨信心,也就是一個人得救與否與行為無關,而是出於信實的上帝對人的拯救。這樣的觀念卻受到一些挑戰,因為當一個人被要求遵行聖經的教導,照著真理去行,好像又可能落入藉著行為而得救的疑慮。不過,我們當然不可因噎廢食,而不遵守聖經的教導。

詩篇119篇一開始,詩人清楚地說:「行為無可指責、謹守上主法律的人多麼有福啊!」(1節)他提醒,遵守上帝話語的人,是有福氣的人。這樣的人不做壞事,只走上帝的道路(2~3節)。詩人指出,法律(聖經的教導)是上帝所賜,祂盼望人能忠誠地遵守(4節)。接著,詩人將焦點轉回自己,他在禱告中,向上帝訴說他的盼望,期待自己能夠忠誠遵守上帝的法律,重視祂所有的誡命,學習祂的公正法則(5~7節)。

從詩人所說的,讓我們清楚知道必須遵守聖經的教導,好讓我們不做壞事,學習上帝的公正法則。不過,詩人還提到一件事,就是:「我要遵守祢的法律;求祢別丟棄我!」(8節)詩人這樣說,讓人感到不解,一個人既然決定要遵守聖經的教導,為何還求上帝不要丟棄他呢?其實,詩人所要傳達的是人的軟弱,雖然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卻往往做不到。「求祢別丟棄我!」這句話,表達出即使我們遵守聖經的教導,卻不是出於自己的本能,而是上帝沒有丟棄我們,讓我們可以離棄惡行,並且能遵行上帝的公正法則。

因此,我們必須很小心謹慎地看待聖經的教導。有時候,有人會告訴我們:「只要好好遵守聖經的教導,上帝就會賜福我們。」這樣的說法,很容易讓人陷入自以為是、可以靠行為得救的陷阱。上帝是信實的,祂的恩典早已賞賜給我們,我們不是靠著遵守聖經的教導求取恩典。遵行上帝的道,是讓自己不做壞事,能走在上帝公正的道路上。即使我們實踐了聖經的教導,仍要抱著感恩的心,因為那是上帝對我們不離不棄,我們才能安穩地走在祂的道路上。


默想:

我願意遵守聖經的教導嗎?若願意,是因為想要得到更多來自上帝的賜福嗎?還是因為知道上帝不離不棄,讓我願意繼續走在真理的道路上呢?

祈禱:

主上帝,我知道祢早已拯救我,是祢對我不離不棄,才使我可以走在真理的道路上為祢作見證。願祢繼續引領我,讓我遵守祢的話,安穩地走在祢的道路上。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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