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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生存的勇氣

參考經文:創世記38章1~30節

猶大認得這些東西,就說:「她比我更有理。我沒有對她盡應盡的義務;我本應該叫我的兒子示拉跟她結婚。」從此以後,猶大就不再跟她同床。(創世記38章26節)

在人類歷史中,婦女經常處於弱勢,連古代聖經中的婦女也同樣依附在父權及扭曲的社會架構下生存。近年,塔利班政府再次在阿富汗掌權後,昔日好不容易爭取得來的女性權益,頓時又回到過去的悲劇。塔利班政府雖對外聲稱會實現女性的人權,實際上,在塔利班的教條下不但沒有所謂的女性權益,反而對女性下了諸多禁令。2021年8月,一名阿富汗婦女因為沒有穿上罩袍出現在公共場所,被塔利班士兵當街槍斃。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許多美髮沙龍店擔心成為箭靶,紛紛用噴漆將女性廣告照片塗掉。在現代社會中,竟仍存在對女性如此不公義的對待,實在令人感嘆!

在舊約中,記載了不少亂倫的事件。相信有許多人和我一樣,不明白聖經作者為何將那些亂倫的故事毫不保留地寫出來。看到這些不禁令人感嘆,這不應該發生在上帝的選民身上啊!聖經記錄這些故事,讓我們明白一件事:人不會因身分的緣故,而不得罪上主。這也提醒我們反省,沒有人會因基督徒的名分就一生毫無瑕疵,相反地,我們常在罪惡和軟弱中看見上主的憐憫。

今天,我們要把焦點放在塔瑪身上。從經文敘述可以看到,塔瑪是被傳統規範壓迫的女性悲劇典型之一。猶大的長子珥娶了塔瑪,因為珥的行為極邪惡,得罪了上主,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於是猶大對珥的弟弟俄南說:「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對她盡你作小叔的義務,好替你哥哥傳後。」但俄南知道生下來的孩子不屬於他,所以每次跟塔瑪同床,都故意遺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由於二兒子俄南也死了,猶大害怕小兒子示拉娶了塔瑪也會死去,就吩咐媳婦塔瑪回娘家守寡。就這樣,塔瑪被迫一無所有地回娘家。塔瑪是個聰明有主見的婦女,為了讓家族命脈延續下去,也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存權益,用計從公公猶大來懷孕。塔瑪如此犧牲自己的聲譽,確實是為了延續猶大家族命脈,而非為了滿足私慾的淫亂行為。看似亂倫的事件,變成一個合理的行為。從這個故事可見,塔瑪為了生存勇敢突破倫理規範,極力爭取該有的尊嚴和權益。

在現今文明的社會裡,仍有不少女性朋友生活在沒有人權的處境中,這是我們需要努力關心的議題。願每一個女性的生命,都能得到尊重與接納!


默想:

從今天的經文中,可以察覺到哪些人仍活在不公義的社會角落裡呢?我要如何付出實際行動,扶持需要被幫助的人?

祈禱:

公義又憐憫的主啊,求祢使我在生活中實踐公義。在這世界仍有不少人因性別遭受不公平待遇,求主賜下憐憫的心,讓世界有更多的愛、更少的不幸。奉主耶穌的聖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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