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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怒氣

參考經文:雅各書1章19~27節

人的怒氣並不能達成上帝公義的目的。(雅各書1章20節)

情緒,是人對自身需要和客觀的人、事、物關係之間的反應。情緒是一種主觀感受,會造成生理反應、認知互動,並表現出相應的行為。情緒管理則是能察覺這些感受、反應和特定行為,透過協調引導,使個人和他人或群體之間能保持良好的互動。每個人都有情緒,不論是正面情緒或負面情緒,都需要適切表達出來。當與他人意見相左、遭受歧視、羞辱、批評、打壓、背叛……時,最常見的情緒就是發怒。人在怒氣中,一旦情緒失控,就會在言行上發生衝突,導致溝通窒礙,進而互相報復和傷害,造成損人害己,甚至終身悔恨的憾事。

不過,發怒都是惡的嗎?舊約中,大衛曾強奪屬下烏利亞之妻拔示芭,後又為掩蓋她懷孕而設計害死烏利亞。先知拿單奉上帝之命,向大衛說出不義的富人強奪窮鄰居小羊的隱喻時,大衛立即發怒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撒母耳記下12章5b~6節,和合本)大衛此時之怒,可說是義怒。諷刺的是,他口中那該死的人就是他本身。新約中,耶穌因有人在聖殿做買賣,玷汙聖殿而憤怒,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用鞭子把牛羊趕出去。耶穌的發怒,無疑是聖潔之怒!

由此觀之,發怒不全然是惡的。若是出於維護良善、公平、正義、真理,發怒是可允許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個人情緒上的怒氣,常常是出自個人非理性的私意,而不是理性的正義之舉。因此,我們須深思明辨,讓靈性和理性勝過非理性,避免讓魔鬼有可乘之機,以杜絕惡事發生。保羅曾在以弗所書中明確教導,人若發脾氣,不可因此而犯罪,也不可生一整天的氣,不可讓魔鬼有機可乘。保羅明白,人都會有情緒,當負面情緒發生時,應當設法降溫,並在短時間內將怒氣排除,更不要因此作惡而犯罪,讓魔鬼有縫隙滲透。為此,他又提醒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都當從信徒當中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人一樣。

今天的經文勸勉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隨時聆聽別人的意見,不要急於發言,更不要輕易動怒。人的怒氣並不能達成上帝公義的目的。」(雅各書1章19~20節)這實在是當我們怒氣來臨時,亟需致力學習的功課。


默想:

多聆聽、不輕易動怒,是值得我學習的好品格。

祈禱:

主啊,感謝祢的話語持續供給我今世生活的智慧,帶領我進入永生救贖的道路。求祢幫助我多聆聽別人的意見,不要急於發言,更不輕易動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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