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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作誰的奴僕?

參考經文:羅馬書6章15~23節

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而成為義的奴僕。……現在,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作上帝的奴僕。(羅馬書6章18~22節a)

今日的我們,很難想像作奴僕的處境;回到羅馬書的書寫年代,奴僕卻是很常見。因此,保羅以奴僕為例,闡述生活在恩典之下應有的表現。當時的奴僕算是主人的財產,本身是沒有自由的,生活必受到限制。羅馬時代的主僕關係,更是奴僕單向的聽從與順服。此外,作奴僕的只能事奉一個主人,因此耶穌才會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作奴僕的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聽從主人的吩咐,按主人的旨意行。因此保羅指出,當我們還受罪的管轄時,就如同作罪的奴僕,只能順從罪的驅使,做出損害自身或他人的行為。因為奴僕是屬於主人的,只有主人有權利變賣奴僕。保羅將罪與義擬人化,藉此表現出奴僕與主人的關係。保羅也闡明上帝慈愛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所付的代價將我們從罪中贖回,使我們得以轉換主人。我們被重價贖回,歸入耶穌基督,就成為義的奴僕。

作為奴僕既然轉換事奉的主人,就要按著新主人的吩咐去行,因為聽從與順服,是作奴僕的基本態度。從作罪的奴僕,轉換成作義的奴僕,也代表受洗前後的差別,在受洗之後需要活出恩典的新生活,不再受罪的管轄。過去,我們的身體向罪降伏,隨從慾望為非作歹,如今卻要將身體潔淨,成為合乎上帝所用的聖潔器皿。

可能也有人會認為,我們既然已經蒙拯救,不就可以直接脫離奴僕的身分了嗎?為什麼還要繼續作奴僕,而不作自由人呢?保羅自己說,他已成為自由人,但為了主耶穌的緣故,甘願作奴僕。當我們事奉的對象轉換成上帝時,上帝同時也給我們選擇的權利。保羅以罪與義作對比:作為罪的奴僕,所付出的代價是死亡;作義的奴僕,將在基督裡得到永恆的生命。當兩項選擇擺在眼前時,我們的選擇是什麼呢?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1節b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和合本)這正是我們回應蒙召的恩典最好的方式,表明我們願意成為上帝的奴僕。

當時,主人對自家奴僕也有特別的標記,讓人見著那標記,就知道他所事奉的是誰。當我們領受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唯有以事奉祂作報答,因為知道所事奉的上帝,必將我們重新塑造成全新的樣式,使我們從裡到外都煥然一新,讓人見著我們就知道我們所事奉的主人,是滿有慈愛、憐憫又有公義的主,並以此為榮耀。


默想:

作為義的奴僕,我會如何表現,讓人因著我就能認識我所事奉的主?

祈禱:

將我贖回的主,感謝祢使我脫離罪惡與死亡。願我的生命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並成為合祢所用的聖潔器皿。奉主基督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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