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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面對自己的罪

參考經文:撒母耳記下12章1~31節

於是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上主了。」拿單回答:「上主饒恕你;你不至於死。但是,因為你做這事藐視了上主,你的孩子會死。」(撒母耳記下12章13~14節)

拔示芭生下兒子後,上主差先知拿單向大衛發出指責。拿單先是說了一個比喻,讓大衛知道自己所犯的錯,是違背上主的命令又得罪上主的惡事。拿單也進一步傳達上主對大衛的懲罰,就是他犯罪下所生下來的兒子會死。這也是大衛宣判犯罪者的懲罰:「我對永生上主發誓,做這事的人該死!」然而,上主是慈愛、憐憫的神,祂仍饒恕大衛使他不至於死。上主讓大衛的兒子生病,大衛為此禁食哀哭,祈求憐憫。最後他兒子死了,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梳洗整理自己,結束了禁食。大衛知道,上主已經施行了懲罰。

看到大衛一連串的罪行,或許我們也覺得忿忿不平,認為上主怎能允許這種事發生?這是人的迷思,就是認為上主應該對人所犯的罪負責。我們卻忽略了,錯誤的行為是因為人的罪造成的,就如上帝創造之初,亞當和夏娃在隨從自己的慾望下,選擇吃了分別善惡之果。既然是人自己犯罪,就該自己承擔。當上主透過拿單對大衛說話時,大衛也有兩個選擇:一是充耳不聞,二是意識錯誤而悔改。值得欣慰的是,大衛選擇第二條路,意識自己的罪而悔悟,甚至明白他得罪上主是不可饒恕的,已做好赴死的準備。因為大衛悔罪的態度,上主對他施慈愛憐憫,審判他卻沒有收回他的生命,只收回他兒子的生命。大衛知道,犯罪就得付出代價,當他為自己的兒子禁食哀哭時,同時也是為自己的罪懺悔,期望上主憐憫。罪的代價乃是死亡,上主收回了大衛在罪中所生的兒子之生命。

在教會中,我們常說「要認罪悔改」,但大多數時候,我們並沒有真正面對自己的罪,反而常忽略上主對罪的憎惡和審判。或許我們會藉著儀式上的認罪禱告來求主赦免,實際上內心卻沒有認真面對罪所造成的後果。因此,當懲罰臨到時,我們反倒抱怨上主不公平,對我們太嚴苛。我們其實忘了上主不只是仁慈的,祂也是公義的;人必須為所犯的罪付上代價,接受上主的公義審判,才有機會恢復與上主合宜的關係。正如大衛認罪悔改,接受上主懲罰後,他起身到上主的殿敬拜,恢復與上主親密的關係;之後,他也給了拔示芭正式的妻子名分。後來,上主祝福大衛與拔示芭,他們生的孩子所羅門也得到上主喜愛。認罪、悔改、改變、更新,可說是上主對人一連串的施恩、慈愛、憐憫,讓人意識到自己的罪行,給予人改變回轉的機會,並重新領受祝福。


默想:

當我犯錯時,是否意識到自己的罪,為此哀傷並誠心悔改呢?

祈禱:

慈愛、憐憫的上主,求祢使我誠心面對自己所犯的罪,在我受懲罰時能不抱怨,因為知道是祢的警告,為要使我再次回到祢面前,重新與祢和好。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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