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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先臨的福音

參考經文:加拉太書3章6節~4章11節

聖經預先看到,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而跟祂有合宜的關係,所以早已把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上帝賜福!」(加拉太書3章8節)

亞伯拉罕因信被上帝稱義,所以保羅說,有信的人就是他的真子孫。「聖經預先看到,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而跟祂有合宜的關係,所以早已把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上帝賜福!』」(加拉太書3章8節)保羅以亞伯拉罕的稱義為典範,指出外邦人因信領受聖靈,即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應許臨到他們。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正是給所有人「先臨的福音」。

律法主義者以為,人可以不靠上帝,只靠行律法來換取稱義;保羅則說,人不能靠行為稱義。保羅引用申命記27章26節摩西對以色列人的勸告,來支持人無法靠律法稱義之論點。那麼,該靠什麼呢?信實的上帝透過耶穌被釘在原被視為咒詛的十字架上,之後從死裡復活,救贖人脫離律法的咒詛,使人在基督裡得生。

接著,保羅用比喻詮釋律法的功用與後裔的身分。當時,一個孩子若未成年,父母會託監護人照顧與督導。保羅說,律法就像監護人,指引人歸向基督,「但是時機成熟,上帝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由女子所生,而且活在法律下,為要救贖在法律下的人,使我們獲得上帝兒女的名分。」(4章4~5節)無論誰受洗歸入基督,就讓基督成為自己最重要的身分,披戴聖靈的標記。「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就以你為繼承人。」(4章7節)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因著「信」,無需再受律法的支配,而是成為後裔,同作上帝的兒女。

學過法術的黃能傑(1853~1927年),曾是東港東隆宮的法師。一天,他在街上聽見宣教師施大闢(David Smith)牧師傳講浪子回頭的故事,內心受吸引。當時,有一個聲音要他跟隨上帝,另一個聲音則要他回東隆宮。他心裡充滿掙扎,最後決心聽從那個跟隨上帝的呼召。黃能傑信主前,常嚴厲對待妻子;信主後,妻子發現他改變許多。更令妻子好奇的是,他常常在讀一本小冊(馬太福音),某晚,她等丈夫就寢後,偷偷起來翻閱那本小冊,直到發現丈夫站在她後面,倆人不禁哭泣,互相請求原諒。從此,上帝的權能臨到這個家庭。後來,黃能傑獻身傳福音,他的長子黃俟命、長孫黃彰輝也都成為牧師,為台灣、甚至普世教會帶來深遠的影響。

先臨的福音就像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呼召和應許,等時機成熟,就會實現。亞伯拉罕信了上帝的應許,因而蒙福;一切信了的人,也要跟他一同蒙福。這先臨的福音,正是上帝大能的彰顯。


默想:

回顧自己的信仰歷程,福音如何改變我呢?

祈禱:

主啊,求祢在我迷失時,帶我回祢懷中,並差遣我去成就祢要帶給這世界的福音。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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