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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要彼此相愛

參考經文:約翰福音13章21~38節

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

今天這段經文,記載了耶穌和門徒到猶太地區去,並為人施行洗禮,施洗約翰則在哀嫩(撒馬利亞境內)為人施洗。那時,約翰的門徒向他抱怨說:「老師,你看,從前跟你在約旦河對岸、你為祂作見證的那一位,現在也在施洗,大家都找祂去了!」約翰則回答:「除非上帝有所賞賜,沒有人能得到什麼。」根據約翰福音4章2節,耶穌事實上未曾親自為任何人施洗。然而,從約翰的回答我們可看到,他很清楚自己的角色與呼召──他只是上帝揀選的僕人,任務就是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約翰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主角,他知道自己就像婚禮上的伴郎,只是配角,真正的主角是娶新娘的新郎。所以,當群眾開始跟隨耶穌時,約翰並不嫉妒,反而滿心喜樂。

現代人往往追求更多被關注、希望被看見,受這種社會價值觀影響,教會很多服事者的心態也慢慢在改變,以致服事的目的失焦。不少服事者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在講台上不宣講耶穌基督的福音,而是高舉自己的豐功偉業;敬拜讚美不是真心頌讚上帝,而是當作個人的舞台表演;有些人為了私慾而在教會爭權奪利,或為了爭當機構董事而明爭暗鬥,諸如此類層出不窮。當服事者的心態失焦,服事只是為了博得名聲與地位,只是想要成為受關注的人,心裡想的只有自己,這樣的服事終將為自己和教會帶來傷害,也會失去喜樂的心。

約翰說:「祂必定興旺,我卻必定衰微。」(30節)約翰把服事的焦點放在耶穌身上,他不在乎自己是否出名,只在乎耶穌被高舉。約翰清楚自己的使命與呼召,在他身上我們學習到:我們不一定要成為最受歡迎的人,也不一定要成為主角。上帝給每個人不同的角色和任務,有時候是台上的角色,有時候是幕後的角色,重要的不是誰比較受關注,而是有沒有完成上帝交付的使命。我們要謹記,基督徒的服事不是為了讓自己被看見,而是為了讓耶穌被看見。

如果我們能清楚,耶穌基督才是主角,這樣我們就能更謙卑地服事上帝和愛人。人生真正的喜樂,並不是靠外在表現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也不是因為別人多麼看得起我們,而是因為我們屬於耶穌,我們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有價值的人。盼望每個上帝所愛的兒女、上帝所呼召的僕人,在服事的道路上,不論做什麼事都能對焦在耶穌身上,為主而活,找到人生完全的喜樂。

今天這段經文記載,耶穌在井邊與一位撒馬利亞婦人相遇的故事。耶穌因趕路疲倦,就坐在井旁,時候約在中午;一位撒馬利亞女人來打水,耶穌就跟她要水喝。在中東地區,一般人通常不會選在炎熱的中午出去,所以那時幾乎沒有人會在井邊出現。婦人選在日正當中、無人會外出的時間來到井邊打水,或許是因為她有一段不想讓人知道的生命經歷。從她避開人群的舉動,可以揣測她或許怕被人看見,或者怕她所做的事被攤在陽光下議論。婦人遇到耶穌之前,內心有很多擔憂,無法面對自己生命的真實景況。經文提到,耶穌「必須經過撒馬利亞」,顯示耶穌是刻意到猶太人會繞道而過的撒馬利亞。耶穌在井邊向婦人要水,其實是要幫助她重新面對自己生命中的軟弱,讓她經歷上帝拯救的恩典。

耶穌用特別的方法幫助婦人面對她的生命真相,在對話中有智慧地從日常生活所需的水,引導婦人思想生命真正需要的活水。對話時,不論婦人說什麼,耶穌都耐心聽她說完,並且接納她所說的話。耶穌知道婦人真正的需要,祂讓婦人感受到被理解、被肯定之後,才慢慢引導她進入問題的核心。從經文可看到,婦人過去有五段婚姻,現在的感情關係也不正常。她一生都在尋找愛來滿足心靈的空缺,但找到的卻都不是真愛,反而帶來更多傷害與痛苦。婦人幾段感情的經歷,實際上反映她內心的空虛。

耶穌主動接觸這位撒馬利亞婦人,帶給她真實的愛。耶穌出於愛,沒有用道德規範糾正她、沒有用言語羞辱她、沒有嚴厲責備她,因為耶穌知道婦人目前最需要的是愛與接納。耶穌透過對話,幫助婦人面對自己生命的難處、羞愧與軟弱。耶穌向婦人啟示真理之後,婦人的心開始轉變,她坦然面對自己生命的狀況,並承認自己的不足與軟弱。她明白,唯有耶穌能滿足她空虛的心靈,因此她懇求耶穌給她活水,使她永不再渴。

婦人原本不敢面對自己不堪的過去,接受耶穌的救恩後,她主動走進人群,大聲分享她的經歷。我們看到婦人生命的轉變,從羞恥不敢見人到主動與人分享、從隱藏生命的軟弱到勇敢承認,這樣的生命轉變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需要經歷的。我們也可以懇求主耶穌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天天經歷祂的恩典。

耶穌跟撒馬利亞婦人對話之後,門徒回到耶穌身邊,他們勸耶穌吃點東西,因為大家都累了、餓了。耶穌卻回答:「我有吃的東西,是你們所不知道的。」門徒很疑惑,彼此議論:「難道有人拿東西給祂吃嗎?」耶穌接著說:「我的食物就是實行差我來那一位的旨意,並且完成祂交給我的工作。」耶穌的回答帶出一個重點:真正讓人感到滿足的,不是食物,也不是休息,而是完成上帝交付的使命。對門徒來說,最大的快樂是填飽肚子、恢復體力的需求;對耶穌來說,最大的喜樂是實行上帝的旨意,完成祂交付的工作。

接著,耶穌用農作物的比喻,說明如何活出上帝的旨意。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說:『再過四個月才是收割的時候。』我告訴你們,看看那片田地吧,農作物已經成熟,可以收割了!」(約翰福音4章35節)耶穌的意思是要讓學生明白,上帝的救恩已經臨到,許多人正渴望聽到福音,他們像成熟的莊稼一樣,等待有人去收割。耶穌這段話不只是對當時的門徒說,也對今天的基督徒說。耶穌提醒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是「現在」,不是等到我們覺得準備好了,或等到環境變好了,才要行動。上帝正呼召我們參與祂的工作,祂要我們去接觸、關懷、陪伴那些心靈飢渴的人。

然而,當我們看台灣教會的現況時,心中不免憂慮。近年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屬三所神學院都面臨招生困難。曾聽一位神學院院長說,校方每年都會辦招生活動,每當老師分享後,都會問:「願意在教會服事的人請舉手。」台下通常有九成的人會舉手。老師若再問:「願意回應上帝呼召,獻身讀神學院的人請舉手。」卻只有少數幾人舉手,顯見願意委身專職傳道的人越來越少。有牧者表示,接下來十年,長老教會將有400位牧者屆齡70歲退休。換句話說,每年至少要有40位道學碩士畢業生受派到教會擔任傳道師。但以近年神學院的低入學率來看,實在是一大隱憂。

或許你會說:「我還年輕、我不夠好、我不適合全職事奉」,但耶穌說:「莊稼已經成熟了,現在就是需要人回應呼召去收割的時候。」我們身邊也有很多像井邊婦人一樣的人,他們心靈破碎、失去盼望,等待有人與他們分享生命的好消息。耶穌在對門徒說話的同時,也在對我們說:「你願意成為那個收割莊稼的人嗎?」

耶穌離開撒馬利亞之後,回到加利利,當地人因為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時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都很歡迎祂。一位官員聽到消息,前來求耶穌去迦百農治好他那病危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要不是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但那位父親仍懇切祈求,耶穌便對他說:「去吧,你的兒子會活的!」那人信了耶穌的話就回去,結果在途中得知兒子已痊癒,他和全家便信了耶穌。

這是耶穌從猶太回加利利後所行的第二個神蹟,藉這個神蹟挑戰當時人們「要看見神蹟才相信」的錯誤觀念,藉此改變他們對信仰的想法。當耶穌對官員說「你的兒子會活」時,這句話並沒有外在可見的證據,但官員選擇相信,並踏上歸程。這一步是信心的突破,他不再堅持眼見為憑的神蹟,乃是順從耶穌的話語而行。

筆者的姪子出生時,被醫師檢查出不只有先天性無肛症,還有先天肺動脈瓣膜閉鎖,報告上寫著「消化器官畸形」、「呼吸器官畸形」。我們全家人,特別是弟弟夫婦,本來是滿心歡喜期待新生兒的到來,沒想到卻迎來如此殘酷的打擊。姪子出生後,幾乎都住在加護病房,醫生說這孩子活不過三個月。每次我們去看姪子,只見他小小身軀上插滿了管子,那種難過的心情實在無法言喻。我們都好想看到上帝立刻行神蹟醫治這孩子,但每次收到病危通知都考驗我們的信心,原來我們同樣想要憑眼睛可見的神蹟來確認上帝的真實。身為牧者的弟弟說,那段日子他常以淚洗面,每一餐都食之無味,除了禱告、讀經、唱詩歌,根本無心做其他事。就在弟弟感到絕望時,上帝給他一段話,深深安慰了他。後來他說:「雖然兒子先天有這麼多疾病,但那不是被咒詛,也不是懷孕、生產失敗,而是上帝原本就如此造他,他的樣子是在上帝的心意中。我們如此愛他,難道上帝不會更愛他嗎?」這孩子經過幾次大大小小的手術,在每次看似絕望時,上帝總是用祂奇妙的方式讓他活下來,如今他已經是一個活潑的國中生了。這一路走來雖然坎坷,但我們全家深切經歷了上帝全然的保守與祝福。

盼望我們在生活中學習單純信靠上帝,即使環境看似艱難絕望,也能因著上帝應許的話語,勇敢邁出信心的腳步。

耶穌在耶路撒冷畢士大池子旁,醫治一位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這人因著耶穌的憐憫與醫治,可以站起來,重新過生活,這實在是令人振奮的好消息。那些在畢士大走廊上躺著的許多失明、跛腳、癱瘓的病人,每天等待的就是得醫治。我們可以想像,當有人被醫治時,其他病人一定也感到振奮。我們很難理解,宗教領袖看到這位病人得醫治時,不僅沒替他開心,還指責說是不合法的。

這樣的場景,就真實發生在耶穌的時代。因為耶穌是在安息日醫治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就以此指責這是不合法的。上帝設立安息日,原是要人在祂的恩典裡得安息,使人恢復與上帝的關係。猶太宗教領袖卻把守安息日變得規條化、繁瑣化,他們設下各種限制,例如不能搬運東西、不能治病,甚至連小小動作都被視為「工作」。這些再平常不過的舉動,卻因宗教領袖對律法規條的吹毛求疵,變成是入人於罪的理由。猶太宗教領袖把這些規條變成衡量義與不義的標準,反而讓人失去真正的安息。

耶穌選擇在安息日醫治病人,是要挑戰當時人們對律法的僵化理解。猶太宗教領袖指責病得醫治的人拿褥子是違反安息日的戒律,也進一步要定耶穌的罪。耶穌對他們說:「我父親一直在工作,我也該照樣工作。」(約翰福音5章17節)耶穌明白告訴那些反對的人,上帝的工作不會因安息日而停止,因為真正的安息不是消極的「什麼都不做」,而是積極的「與上帝同在並參與祂的工作」。遵守安息日固然重要,但人若仍被罪惡挾制,活在痛苦絕望中,即使守住安息日的所有規條,也無法得到真平安。耶穌看重的是人的生命價值,因此祂醫治病人的行動是一個深刻的恩典記號。耶穌不是單單讓人「休息」,而是使人從長久的枷鎖中釋放出來,使祂所愛的人都能活在上帝的恩典與自由中。

當我們過慣教會的生活,也當反思自己是否跟猶太人一樣變得教條化?雖然我們懂聖經的道理,也在教會擔任重要幹部,但在處理教會紛爭或人際間的問題時,我們是以什麼標準來衡量呢?設立法規的目的,到底是為了處罰犯錯的人,還是看重人的生命被恢復呢?求上帝賜給我們智慧,讓我們學習像耶穌一樣,信仰不淪於形式,而是在遵守誡命時仍活出愛與憐憫,享受真正的安息與自由。

在安息日,主耶穌醫治了一位在畢士大池邊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之後,猶太人的領袖開始迫害耶穌。他們質疑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人是干犯誡命,耶穌則對他們說:「我父親一直在工作,我也該照樣工作。」(約翰福音5章17節)這句話讓他們更想要殺害耶穌。

在這樣的背景下,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記錄主耶穌對那些質疑的回應。19~23節,主耶穌說祂不是憑自己做事,而是看見天父所做,得到天父指示才會做,包括天父怎樣使人復活、賜人生命和將審判的權交給兒子,目的是要人尊敬兒子。24~30節,主耶穌提醒質疑其身分的人,那聽從耶穌的話,並相信上帝差遣耶穌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不至於被定罪,因為天父本是生命的根源,祂也使兒子耶穌成為生命的根源,並有審判的權柄。當時刻一到,墳墓裡的人將聽見主耶穌的聲音,而且要復活受審判。主耶穌所行的審判不是照自己的意念,而是尋求差遣祂來的天父上帝的旨意。主耶穌不斷強調,一切的事都是祂從天父上帝所看見、所獲得的指示。或許猶太人看重誡命的條文,但耶穌強調祂是遵照天父上帝的旨意,體會天父頒布誡命的心意而做事。

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也有經文中那些猶太宗教領袖的行徑?我們是否看重教義的文字,卻忽略教義背後的信仰精神與意義?我們在教會禮拜、靈修禱告和參與服事,背後的意義是什麼?基督徒的本分又是什麼?在受洗前,當牧師問:「你是否願意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我們都回答:「願意!」然而,在生活中是否真正讓耶穌作生命的主?如果主耶穌是你我的救主,祂要做的事會由你我決定嗎?祂揀選我們,難道只是要滿足我們的需要嗎?教會有時也會隨著時代趨勢或流行文化而改變,但在改變的同時,我們會從上帝的話語尋求上帝的心意、尋求上帝設立教會的目的嗎?

這位在我們的生命作主、在教會作頭的耶穌,謙卑地說:「我不尋求自己所要的,只要實行差我來那一位的旨意。」我們也應該照著從主耶穌的話所領受、學習的,尋求天父的旨意,努力活出基督徒應有的樣式,彰顯上帝設立教會的目的。

在今天的經文,耶穌繼續針對猶太宗教領袖的質疑提出回應。先前耶穌說:「我父親一直在工作,我也該照樣工作。」他們質疑耶穌,怎能說上帝是自己的父親,難道自以為與上帝平等嗎?

在約翰福音5章31~40節,耶穌先是表明:「我若見證自己,我的見證就不足信。」接著照律法規定,提出三個為祂作的見證(參閱民數記35章30節,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一、猶太人曾找過的施洗約翰,他們曾聽約翰見證真理──他表明自己替基督脫鞋子也不配(參閱約翰福音1章26~27節)。二、比約翰更有力的見證,就是耶穌的工作──包括醫病、趕鬼和講論聖經,這些工作可以證明是天父差遣了耶穌。三、天父也為耶穌作見證,然而因為猶太人不信天父所差來的那一位,他們不但沒看見、沒聽見上帝,甚至不願聽從上帝的話。即使他們為了尋求永生,而努力研究為耶穌作見證的聖經,他們還是不肯到耶穌那裡尋求生命。

41~47節,耶穌指責宗教領袖「並沒有愛上帝的心」。他們不接納奉上帝之名而來的耶穌,只在乎彼此恭維,卻不追求上帝的稱讚。耶穌表示,會控告他們的,將是他們一向期望的摩西,因為摩西曾說,上帝要興起一位先知像他,把上帝的話轉告人民(參閱申命記18章18節)。耶穌指責他們,若不相信摩西,當然不會信祂。

猶太人因為輕忽上帝的話,以致偏離上帝的心意。其實,耶穌的工作早在舊約就已載明,他們卻不相信。在創世記中記載,當人類的始祖被蛇引誘犯罪後,上帝對蛇發出咒詛,指出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互相敵對,女人的後裔要打碎蛇的頭,蛇要咬傷這後裔的腳跟(參閱創世記3章15節)。打碎蛇的頭,代表女人的後裔勝過蛇的後裔;咬傷腳跟則像十字架刑罰的結果,受刑者會用腳跟支撐身體試圖減少痛苦,卻導致皮綻肉開的傷口。

我們當省思,自己是否也像猶太宗教領袖一樣死守教條、漠視聖經真理,失去對主耶穌真正的尊重?我們來教會是否變成社交行為?在團契是否只看重吃喝玩樂而不追求真理?徒有外在形式並不會讓我們擁有真正的屬靈生命!主耶穌受天父差遣,遵行祂的旨意而行,我們也應該受主差遣,按照上帝藉使徒和眾先知所寫的,學習主耶穌的樣式,活出屬於上帝的生命力,才能獲得上帝的稱讚。

約翰福音6章1~21節,耶穌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和行在水面的神蹟,是大多數基督徒很熟悉的故事,五餅二魚神蹟更是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可見其重要性。那麼,主耶穌行了神蹟以後,人們的反應如何呢?主耶穌本身的回應又如何?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透過文字詳細而完整地記錄這些神蹟事件,值得我們省思。

1~15節記載,接近逾越節時,有一群人因為在加利利湖邊看見耶穌行的神蹟,就跟隨祂。耶穌看見這群人,像一位有權柄的主人問腓力:「我們到哪裡去買食物,好讓這些人都吃飽呢?」約翰特別註記:「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祂自己已經知道要怎麼做。」(6節)腓力老實地回答說,就是花兩百塊銀子(約當時工人兩百天的工資)去買餅,也不夠每個人吃一小塊。後來,另一位門徒安得烈把一個小孩帶的五餅二魚給耶穌,耶穌就以此行了神蹟。最後經文記錄眾人的反應,跟前一章提到的宗教領袖不同,眾人都驚奇耶穌的能力,說:「這個人一定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主耶穌卻避開他們,獨自到山上去,因為祂知道群眾的意圖。

16~21節記載,門徒傍晚到湖邊,自行搭船往迦百農。在黑夜中忽然起風浪,門徒努力搖櫓,想把船穩住。突然,他們看到一人在水上朝船走來,都很害怕。走在水面上的耶穌對門徒說:「是我,不要怕!」約翰描述門徒接耶穌上船,船立刻到達目的地。

從經文可知,耶穌有行神蹟的能力與權柄。即使群眾因神蹟吃飽,而認出耶穌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祂卻避開他們。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圖,但那並非上帝差祂來世上的目的,祂不是要來作王。耶穌行在水面,則讓門徒知道祂是大自然的主宰。約翰一直提醒讀者,耶穌即使有能力與權柄,祂還是遵行上帝的旨意。

參與教會服事或推動事工總有成功光彩的時刻,但當一切成就後,我們究竟是歡樂慶功、誇耀自己的能力?或是對上帝感恩,並思索接下來祂要如何帶領我們呢?因為再光彩的服事,也不比上帝創造的完美;再大的神蹟,也不如主耶穌復活的奇妙;再令人感動的事,也不如上帝藉著耶穌拯救我們的恩典。當我們完成服事後,也當學習獨自安靜在上帝面前,感謝上帝的帶領並思索祂的旨意。

那些經歷五餅二魚神蹟的人,又到迦百農找耶穌。今天的經文記載這群人與耶穌對話,他們期待能像祖先在曠野吃嗎哪,詢問他們該做什麼才算做上帝的工呢?耶穌是否能再行神蹟讓他們信祂呢?主耶穌強調:「上帝所賜的食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把生命給了世界的那一位。」(約翰福音6章33節)換句話說,耶穌就是生命的糧,天父的旨意是要使相信耶穌的人,能獲得永恆的生命。

猶太人因為耶穌這個說法,就私下議論,並懷疑耶穌的身分。主耶穌則再次強調,祂就是「從天上降下來那賜生命的食糧」。耶穌所要賜的糧,就是祂的身體,為使世人得生命而獻上的。眾人為此爭論,耶穌怎麼能把自己的肉給人吃呢?主耶穌則繼續說,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有永恆生命,能與耶穌連結,也因耶穌而活。群眾聽到耶穌說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都感到不可置信。

其實,舊約中「立約」的動詞就是「切開」之意。在古代近東的立約文化中,雙方會將牲畜剖開分兩半,相對排成兩行,再一同從切開的屍體中走過(參閱創世記15章7~21節);或取立約的牲畜之血灑在身上(參閱出埃及記24章4~8節),這代表對約定的堅持,以及不守約定者的結局。雙方立約後,為了表示彼此信任,會將宰殺的牲畜烤熟並共同用餐,稱為「立約之餐」。主耶穌的回應是要提醒群眾,要追求藉著耶穌的工作與上帝重新立約,成為真正屬上帝的子民。先知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提過,上帝要重新與人立約(參閱耶利米書31章31~32節、以西結書37章21~28節),甚至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中擘餅、飲杯時所說的話,也類似立約的過程。

約翰福音提醒我們,主耶穌即使擁有能力且與天父親近,祂仍順從天父上帝的旨意,成為上帝與人立約的肉與血。耶穌甘願破碎自己成為立約之餐,是上帝對祂的子民的愛。在這個新約中,上帝並沒有要我們走過切開的牲畜;在立約的過程,上帝沒有要我們付出許多代價,只要我們單純相信,並堅守這個約,祂就會藉著耶穌賜下永恆的生命給我們。因此,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裡來的,永遠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5節)

聽了耶穌與眾人的對話,一些原本跟隨耶穌的人對於耶穌說要吃喝祂的肉與血才有真生命感到矛盾,因猶太律法禁止獻人為祭,怎能做這種事?耶穌便問,若看見人子上升回到原來的地方──上帝那裡,他們會怎樣呢?耶穌又說,給人生命的是聖靈而非肉體,祂說的話就是賜生命的靈。從此,好些不信的人退出,不再跟隨耶穌。因此,耶穌說:「要不是出於我父親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翰福音6章65節)接著,耶穌問使徒是否也要離去?彼得立刻回答:「主啊,祢有賜永生的話語,我們還跟從誰呢?我們信,並且知道祢是從上帝那裡來的聖者。」(68~69節)耶穌卻說:「可是你們當中有一個是魔鬼。」(70節b)約翰特別記錄,耶穌這話是指要出賣祂的門徒猶大說的(71節)。

耶穌說:「要不是出於我父親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65節b,現代台語2021年版為:「若毋是父允准,無人會當來我遮。」)耶穌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呢?信耶穌難道不是個人的選擇嗎?難道一個人的信與不信取決於上帝的恩賜嗎?

約翰寫下約翰福音時,多位使徒已經離世,教會則出現像諾斯底主義的錯謬教導,認為物質世界是邪惡的,創造萬物的主是一個次級的神;基督不是帶來人類的救贖,而是帶來有關人類神性源頭的真知識,使人脫離無知和邪惡的物質世界。約翰提醒當時的教會與後來的讀者,那願意跟隨耶穌進而領受上帝所賜永恆生命的人,是因為上帝的啟示與聖靈的引導,並不是倚靠個人才能或智慧就能明白上帝的話語,成為基督徒。約翰福音5~6章多次記錄耶穌對天父上帝的順服:耶穌所做的,是實踐天父的旨意;耶穌是天父差遣,有許多見證為憑;耶穌是天父賞賜的食糧,祂獻上自己的肉與血;跟隨耶穌的人,是天父所賞賜。約翰熱切堅定地對讀者說,主耶穌遵照天父上帝的旨意,以致我們能夠領受上帝所賜的生命。

上帝的計畫與意念,超過人所能想像,也超過人的能力,屬上帝的人也能照著耶穌的樣式與教導,遵行天父上帝的旨意。能夠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都是天父所揀選、耶穌基督所拯救、聖靈所引導的人,並在生命中領受上帝的豐盛恩典。

畢德生牧師在《靈魂的牧者》一書中,寫下他牧養的心情:「我們都是在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開一家店。」也許我們可從約翰福音7章耶穌的遭遇來體會這個心境。第6章提到耶穌講完關於生命之糧的信息後,一群跟隨者對耶穌說:「這教導太難了,誰聽得進去呢?」他們因信心動搖而離去。眼見耶穌的挫折,耶穌的弟弟們在住棚節之前,以人的角度鼓舞耶穌到猶太去,好讓門徒能看見祂所行的事:「人要出名,就不能暗地裡做事。」但耶穌拒絕了,祂清楚受呼召來見證上帝的話語,絕不是高舉宗教的旗幟,在迷人的雲端成為聲名大噪的「網紅」,以個人的成就作為見證。

耶穌拒絕前去猶太地,不是因為跟隨者減少的挫折;也不是因為與當局者衝突,以致生命受威脅。耶穌是以「時機還沒有成熟」來回應,「時機」若是上帝自我顯現的啟示、上帝的作為,身為受差遣者,最重要的不是被動等候,而是主動參與在上帝的行動中。但要怎麼研判上帝開始行動了?經文沒指出步驟,而是以耶穌「從上帝主動而出的行動」的文法來陳述,這是個自我主動成就自己的動詞表現。經文提及耶穌到耶路撒冷過節,不是受外界影響而被動決定去或不去;亦非主動的自我決定,而是主動參與在上帝的行動中。16節,約翰如此表達耶穌的行動:「我的教導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出於那位差我來的。」但是,耶穌如何明白其教導是從上帝而來,或是憑自己講的?在這兩句話中,放進一個自我的主動作為:「一個人若『決心要實行』上帝的旨意就會曉得。」認識上帝旨意的關鍵,不在於理解與感動,而是人決心參與在上帝的行動中。

1946年,德蕾莎修女坐火車去印度大吉嶺,在車站聽到一個乞丐不斷說:「我渴。」她把這個情境視為上帝呼召她的異象,就開始持續向總主教表達決心:「以耶穌之名,為耶穌之愛,讓我去吧!如果這項工作是由人來的,就會隨我消散;若這是祂的工作,就會世代傳承下去。……別為我擔心,我將會遭遇什麼一點都不重要。」1948年,她獲得教宗准許獨自離開修會時,又表白:「開始任何事情時,必要背負很多十字架……這種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一定會遭到很多人非議……這項工作是祂的,不是我的。就算這項工作未即展開我便離世,我也清楚知道我已經回應了召喚。」

在住棚節期的最後一天,是祭典儀式最隆重的時刻。那時,耶穌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藉著聖殿禮儀的進行,向群眾宣告:「人要是渴了,就該到我這裡來喝。聖經上說:『那信我的人有活水的河流要從他心中湧流出來。』」(約翰福音7章37b~38節)耶穌以此回應耶路撒冷當局與猶太人民對祂的評論。

「耶穌究竟是誰?」是使徒約翰見證耶穌時探討的主題。從經文可以讀到,眾多對耶穌的評論正在持續發酵。當有人表示:「耶穌是好人。」就有人說:「不,耶穌在煽惑群眾。」當有人揣測:「這人沒有受過教育,怎麼會有這樣淵博的學問?」另外有人則情緒化地汙衊說:耶穌「被鬼附身了」。

面對各樣的評論,耶穌說:「你們要尋找我,但是找不著;因為我要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34節)表明要找耶穌,人的方法是不行的,因為祂不存在於人間政治權威、傳統習俗和自詡的經驗中。要認識信仰,我們或許可以用各種社會科學,從上帝創造的社會與人的本性去了解。然而想真正認識信仰,最終一定要尋求聖靈的引導;若沒有聖靈的感動,人只會以自己的眼光,按自以為是的理解去認知信仰,最後給出「這教導太難了」的結語。

人如何才能認識耶穌?耶穌提供的第一個方向是:「決心實行才能明白上帝旨意」。其次是:「人渴了」;「渴」並非沒有水喝,因此這話不是指每個人說的,而是指那「渴了」之人說的。耶穌在拯救這件事上不行神蹟,是要叫人看見那神祕的權能而降服。耶穌也不走政治作王路線,叫人順服政治的權柄。耶穌等待著,等人「渴了」時,再呼召他來親近自己,飲那叫人永不再渴的活水泉。

基督信仰不是一種技術,讓人可以從上帝那裡得著自己渴望的賜福;基督信仰是讓上帝從我們身上得著祂想要的。因此,我們需要理解,上帝希望與我們的生命有連結,以此作為動力,我們才可能渴慕親近耶穌的救恩。

「渴了」,不是因為對水的渴望,不是要讓自己的渴求滿足,而是明白上帝對我的心意,因而願意接受祂藉著耶穌救贖我。因此,真實生命之「渴」不是因為缺乏,而是渴慕與主更親近。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是活水,是我們的心感受祂的救恩而領受的,因為這樣的「渴」,我們才能歡然汲取那永不枯竭的活水。

某次我騎機車等紅燈時,一群年輕人靠過來問路。我說:「快要轉綠燈了,我正要往那裡去,你們跟著我騎吧!」照經驗,這條三岔路不用待轉,所以綠燈亮時,我直接從內線切進要前往的方向。但這次卻被交通警察攔下來,年輕人也被攔下來。警察問:「知不知道機車要待轉?」我答:「我過去都這樣騎的,你看還有許多人也這樣騎……」就在警察要開紅單時,我突然想到跟著我騎的年輕人都被我害慘了。於是,我對警察說:「這群年輕人是從外地來高雄的旅客,他們向我問路,我告訴他們可以跟著我騎,因為我剛好要去那個地方。結果,我害他們違規了。我違規,你開單,我只能接受。如果可以,請放他們一馬。若不行,是否能把他們的紅單都寄到我的地址?因為我害他們違規,我願意代他們繳罰款。」那位警察愣了一下,接著收起紅單,告誡我說:「去吧!下次不要再犯了!」並向他的同仁揮揮手,讓我們都離開。離去的路上,我因為不必背負犯錯被懲罰的擔子,頓時感到輕鬆和感謝。

人難免軟弱,或因無知而犯罪,或有不得已的苦衷,或是有所疏忽而彼此得罪;因此,我們都需要被赦免與接納,才能繼續好好走下去。約翰福音8章1~11節記載,一位行淫的女人被帶到耶穌那裡。面對眾人質問,耶穌先是在地上畫字,接著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後來眾人離去,耶穌問:「他們都到哪裡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妳的罪嗎?」她說:「先生,沒有。」這女人最後獲得耶穌的應許:「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翰藉著這句話,詮釋耶穌帶給人新生命的救恩,不再視守律法為加入聖潔子民團契的條件,相反地,上帝願意讓律法的公義神聖性被虧負,好成就祂的慈悲憐憫。

這故事提醒我們:「當自以為義的手,握譴責的石頭丟出之前,請先自我反思,以免也砸到耶穌。」黃榮堅教授在《靈魂不歸法律管》一書中省思律法的本質,他說:「律法是否只是一個沒有靈魂形式的東西?因此,所有人類社會善惡美醜和律法都無關嗎?」在這個赦罪的故事中,耶穌為猶太聖潔公義的律法注入一個溫暖且善良的靈魂,提醒「律法的本質,引導大於控訴,在面對律法所謂的公平冷酷時,總要努力以它充滿著的愛來做詮釋。」

在敘述完行淫婦人被耶穌赦免的故事後,約翰福音8章12~30節所開展的第一句話是:「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耶穌的「好,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別再犯罪」,為行淫的婦人在生命的黑暗中點亮一盞燈。不過,律法基於公共、公平的神聖性卻被侵犯了。為了救援一位犯罪的婦女,卻冒犯神聖的律法,有必要嗎?值得嗎?象徵社會主流價值的法利賽人指出,耶穌根本是憑著自己作證,沒有按照律法的標準做出正確的證言,指出耶穌的證言是無效的。那麼,耶穌難道只是因為婦人其情可憫,就給予法外開恩的寬容嗎?

耶穌的證言,依據的是什麼?15節,耶穌強調自己對律法的認知,不是為了斷定世人是否犯罪,祂使用律法的目的不是為了審判,就如3章17節所說:「因為上帝差遣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祂來拯救世人。」在8章16節,耶穌澄清祂並不是隨便說說,而是依據「那位差我來的父親跟我一起判斷」。耶穌進一步指出,人們若認識頒布律法的父上帝的心意,就會知道,祂使用律法的精神,給予婦人光明的宣判證詞,是符合律法中上帝的心意,是正確且有效的。

耶穌的態度讓我重新省思律法一詞的標準用法,難道按律法的字面規定評斷,就能代表上帝嗎?律法的位階能等於上帝嗎?從耶穌的辯駁來看,並非如此。耶穌清楚,法利賽人使用律法並不是為了引導婦人歸正,而是在「公義」的背後隱藏著陷害祂的陰謀。當魔鬼使用律法時,律法就不會是神聖生活的引導,而是企圖違背上帝設立律法的初衷,藉以控告人,使人反而沉淪無法得救。

黃榮堅教授在《靈魂不歸法律管》一書中,反思法律的侷限性時感嘆說:「雖然法律某種程度管得到人外在舉動,但法律對人在內心究竟選擇要做天使或魔鬼,天生無能為力。靈魂可能會背叛法律,掌握法律權限的人可以自己制定法律或自己解釋法律,那麼一旦魔鬼掌握法律權限,任意扭曲正義,法律也拿魔鬼沒辦法。」這也是為什麼民主政治除了要有以民意為依歸的立法院之外,還需要專業的大法官來平衡多數黨對法律的曲解,並賦予人民罷免權的政治設計。因此,重要的不只是法律本身,更是人使用法律的動機究竟是良善的祝福,還是魔鬼的惡念。律法不是上帝,良善才是。

當選擇成為一種自由,你購物時會怎麼選?為何選這個,不選那個?選擇的標準是什麼?愛爾蘭管理大師查爾斯‧韓第(Charles Handy)在《你拿什麼定義自己?》一書中說:「除非你有個標準,有個分辨好壞的辦法,否則無法在諸多購物品牌之間做出選擇。沒有一個標準,選擇只會增加壓力。」此外,自由選擇還有另一個受限因素是:「錢夠嗎?」亦即:金錢也成為經濟有多自由的標準。因此,韓第說:「在人找到『金錢』的足夠定義之前,不會有真正的自由可以做選擇。」換句話說,當人感到「足夠」(已經很多)、並覺得「更多」是無謂的追求,才不會受限於狹隘的眼光。

在耶穌的時代,自由並不是個人「想做就去做」(Just Do It)的選擇,而是一種對自己歸屬的傳統效忠之理解。因此,當耶穌說真理會使人得自由時,猶太人無法理解,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已歸屬上帝,不就是自由的人嗎?身為猶太人的耶穌當然知道,這種歸屬感是猶太民族不被同化的必要堅持。但耶穌的話也提醒,當人被所屬的文化、社會、血脈、性別影響時,就很難自由地朝上帝創造的新世界邁進。耶穌不是單單主張自由,而是強調真理帶給人自由;唯有真理能讓人不因罪惡的本性,選擇放棄自由。唯有真理能幫助我們不因恐懼而「認魔鬼作父親」,選擇不讓罪惡挾制我們。這樣的自由,並不是人的生存權,也非選擇的自由。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曾在演講中提到,華人社群對新加坡的國家認同感越來越深,許多來自中國的移民已經融入新加坡社會。「新加坡的華族不再是落葉歸根,而是落地生根。我們有自己的故事可以說,而且一定要把它說得精采。」李顯龍的話對台灣人深具啟發,因為不少台灣人的祖先來自中國,但他們並不追求葉落歸根,而是選擇在台灣落地生根,把自己在台灣得自由的故事說得精采。

生命不是權利,而是恩賜;上帝既賜下生命、呼召生命,也會取去生命。因此,身為跟隨耶穌的門徒,我們的生命不再是自己的。耶穌所說的自由是基於真理,因此,當我們意識到上帝賜予可貴的生命自由,便要好好回應:以感謝的心領受、以忠心跟隨,並以自由的心選擇如何被上帝使用。從古至今,一切被上帝選召的人,都不是照自己的心意而活、也不願受環境限制,而是選擇讓自己的生命為了值得為之生、為之死、又是充滿真理的上帝國而活。

你是一個會堅持原則、為了護衛自己而大聲說話的人嗎?或更直白地說:你會與人吵架嗎?為什麼而吵?是為了堅持原則,還是為了你自己被否定而抒發不滿?吵架後,那個想藉著大聲說話護衛自己的靈魂,結果有受到護衛嗎?有時看見他人吵架,假若是不相干的陌生人,我們通常會因為是非難辨而走避,以免被波及。但若是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彼此吵架,你會怎麼面對呢?

假若爭吵是在教會裡面發生的呢?大多數人認為,宗教是講求和平的,宗教之地應是安詳的,好使人的靈魂得安寧,因此一點點尖銳的聲音都不該出現。耶穌教導的八福提到:「促進和平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有人將此詮釋為和平等於忍讓寬容,委屈是愛的表現,為了見證耶穌,彼此讓一讓啊!但倘若真理遭汙衊、愛心遭誤解、進步遭阻礙,以及謠言成事實呢?難道每次都要忍讓那傲慢、說話大聲的人嗎?

約翰福音8章記載,猶太人與耶穌正為了耶穌究竟是誰、耶穌與亞伯拉罕的關係為何而激烈爭辯。你若是跟隨耶穌的人,當然會認同耶穌說的是「真理」。但你若是堅持傳統信仰的猶太人呢?恐怕也會吐出情緒謾罵的字眼,如:撒馬利亞人和有鬼附身。

面對謾罵,耶穌以三個回應護衛自己的心不受傷害。首先,耶穌澄清自己沒有鬼附身,猶太人卻侮辱祂(49節)。其次,耶穌說祂不求自己的榮耀,但有一位將為祂主持公道(50節)。第三,耶穌並不企圖說服那些猶太人,只是肯定地宣告那遵守祂教導的人將永遠不死(51節)。在此,耶穌堅持辯駁的目的不是為爭求個人榮耀。特別在50、54節,耶穌兩次表明祂不為自己求榮耀,而是父上帝賜祂榮耀。這勉勵我們,但願天父有一天也能夠為我們的堅持作見證,確認我們所堅持的是正確的。

爭議是人生的一部分,我們很難避免,因此我們不能一遇到爭議就只想逃開。耶穌正面迎向爭議,提供可採取的兩種態度。一、護住自己的心,讓自己可以像耶穌那樣,用「我是」(ego eimi)自我肯定,把所領受的真理呈現出來。如箴言4章23節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發出。」(和合本2010版)二、為所堅持的理念背起十字架,獻上生命活出堅持,期待在最終的結局,我們能感受到天父上帝肯定的榮耀。

約翰福音見證「耶穌是基督」時,有個和共觀福音不一樣的寫作方式,就是運用許多象徵記號來詮釋福音,引導人認識耶穌就是基督。在6~15章中,約翰描述耶穌一再引用出埃及記3章14節中上帝的自述「我是」(ego eimi),來見證自己就是那位被上帝差來的基督,為要做拯救的工作。

9章5節,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我就是世上的光。」對應「光」這個象徵,是耶穌醫治失明者的神蹟。故事中,門徒對天生殘疾的苦難不解,因為對苦難的恐懼與排斥,他們看見天生失明者,就引用當時猶太人普遍的負面觀點,遠遠指著他問耶穌:「老師,這個人生來就失明,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的罪或是他父母的罪呢?」(2節)這是所有宗教對此生命課題的共同反應,但耶穌的回答卻很不同,祂說這人失明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

曾有一位母親帶著傷心來找我,說她的兒子因為身體某種特殊缺憾,無法參加一個職業甄試。這讓她很自責,因為她把這種缺憾遺傳給兒子,影響了他的前途。我安慰她說:「沒有父母願意把身體的缺憾遺傳給兒女,這並不是人所能選擇的。其實,上帝藉著遺傳在我們身上刻印了與我們父母相同的記號,是期待我們因此更信靠祂,去經歷一個雖有缺陷卻蒙上帝賜福的美好生命。」我又把一位姊妹的見證跟她分享:「某姊妹是一位糖尿病患者,有一次她分享這個病痛時說,她不把糖尿病視為惡疾,而是把它視為父母留給她的恩典記號,並感謝父母生下了她。」

耶穌的回答拒絕了這種以討論替代關懷的企圖,耶穌堅定拒絕「一個人的苦難是因他的罪、或家族的罪所引起」的觀點,提醒「面對既成事實的苦難,追究為什麼的答案都是一種重擔」。耶穌引導人將注意力轉向舉頭仰望慈愛的天父上帝,把生命的苦難轉化為上帝差遣的使命,使苦難成為我們彰顯上帝作為的機會。

面對門徒的詢問,耶穌以象徵性的比喻回應:「趁著白天,我們必須做差我來那位的工作;黑夜一到,就沒有人能工作。我在世上的時候,我就是世上的光。」(4~5節)「白天」象徵當人面對苦難時,引導人迎向未來所採取的正面態度,會讓受苦者因著耶穌的光而不再自責,並有力量挑起生命的重擔。「黑夜」則象徵負面的審判,最終只會帶著受苦難的人沉入黑暗。

約翰福音9章1~12節敘述耶穌在安息日醫治生來失明的人之後,故事跳脫苦難的主題,進入律法層面,探討「法」是否優先於「情」與「理」。「情」是指生命的需求與溫暖,「理」則指實況。

法利賽人針對耶穌醫治失明的人,案情調查如下:13~16節是他們根據事實查核,指出耶穌違反安息日律法,觸犯以色列人與上帝的約,若不懲處,將對以色列團體帶來公共危機。其次,他們指犯戒律的人不可能是上帝的子民,因此耶穌行的神蹟不算上帝救贖的恩典。17~23節是一群法利賽人去訊問那生來失明、被耶穌醫治的人,怎麼看待耶穌?他的回答是:「先知。」還有一群猶太人領袖把他的父母找來問話,他們早已商討,若有人承認耶穌是基督,就要將其趕出會堂。24~33節記載,猶太領袖再次把失明者找來,警告他要說實話,因為「我們知道耶穌是一個罪人」。他們藉著交叉詰問恐嚇這人,他則辯護說,耶穌若不是從上帝那裡來的,什麼都不能做。最終他們判決,將這個被耶穌醫治的人逐出會堂。

身為律法的維護者,法利賽人有責任公平地執法,無論犯法者是誰。然而,倘若他們能注意到,法外的作為反而給人祝福時,他們是否還應該堅持律法的原則,去實踐律法的公平性?在約翰敘述的故事中,耶穌邀請我們更深刻思考律法之外更深沉廣闊的意義:「我到這世上來的目的是要審判,使失明的,能看見;能看見的,反而失明。」(39節)耶穌讓醫治優先於執法,並引導人們從醫治的神蹟思想,那位超越律法判決的審判者是誰?

在法律專業中,法官林勤綱生前常以基督信仰精神做出判決。《天下》雜誌曾專訪過林法官,他談到過去也曾幫地主進行拆屋還地的官司。當他看到被告擠在陰暗狹小的違章建築中,屋內破舊的搖籃裡還躺著一名嬰兒,讓他想到自己困苦的童年,不禁反問:「我是幫凶嗎?」經過內心交戰,他決定放棄收入豐厚的律師工作,轉任法官,期許自己「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明燈」。有一次,林勤綱的兒子問他,當法官最有成就感的案子是哪一件?他說,自己當法官沒有成就感,因為兩造到法庭都是流過淚的。「法官沒有辦法挽救既成的傷害,最多只能療傷止痛,哪裡還會有成就感!」他不認為執法者是要對被告有所傷害,而是要救回這人。

如何理解耶穌是好牧人的形象?耶穌如何關懷跟隨祂的人?約翰福音9章記載,一位失明的人被耶穌醫治後,卻因承認耶穌是基督而被趕出猶太會堂,成為孤單的邊緣人。耶穌知道這事就去找他,表達對他的接納。第10章,約翰福音則用「我是門」與「我是好牧人」兩個隱喻象徵來突顯耶穌的牧者形象,讓人知道耶穌來的目的,是要使人得生命,而且是豐豐富富的生命。

耶穌說:「我就是羊的門。」(7節b)從這個門被召喚進出、屬於牧人的羊,才能受到保護,被帶領出門尋找青草/糧食,走在人生被引導的道路上。羊群回來時,也必須從唯一的窄門進到被圈住的地方,得享保護與安息。詩篇118篇20節說:「這是耶和華的門,義人要進去!」(和合本)「義人」是指渴慕進到聖殿敬拜上帝的人,「門」則是他敬拜、得享安息的必經之途。至於那不從門進羊圈,卻從別處爬進去的,則是賊、是強盜。這表示,人若跟隨錯誤的對象,聽從他們的聲音進出世界,將陷入充滿競爭和比較的偷、搶、殺之中,人生就一點也輕鬆不起來。

「我是好牧人」(11、14節)是第二個隱喻象徵。在羊圈過夜的羊,分成許多不同群體,牠們認得自己牧人的聲音,牧人一呼喚,牠們就跟隨。牧人也認得每一隻羊,他數著羊,然後走在前頭讓羊跟隨。這讓人聯想到詩篇23篇所描繪牧人與羊群的美妙互動:我的靈魂能夠甦醒,是因為牧人呼喚我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是牧人的羊,因此我雖行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因「612人道支援基金」(用以支援反送中被捕示威者)信託人身分,被以涉嫌犯下《香港國安法》罪名逮捕。直到他須出席教宗方濟各的喪禮及樞機團會議,香港法庭才准他離港10天。在羅馬期間,許多人要他留在安全之地,揭露中國對宗教自由的侵害、呼籲重新評估會傷害地下教會的〈中梵協議〉,並為香港民主運動爭取支持。但他拒絕了,仍返回香港;他相信只有與羊群(人)同在才能善盡牧人的使命。返香港之後,即使自由受限,只能「入監獄聊聊天,又去法庭坐坐」,但是他不離棄信徒,比身處海外更有力。陳樞機主教是跟隨耶穌的好牧人,不是看到豺狼來就逃跑的雇工。他認同受苦者,親自同在牧養,成為香港教會行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的見證。

獻殿節,猶太人又稱光明節(Hanukkah),他們期待上帝應許的彌賽亞再次降臨聖殿,為他們點燃不熄滅的燭火。在這種特殊渴望的情結下,群眾對耶穌自我宣稱是好牧人和羊的門,感到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於是,他們要耶穌別再讓他們懸疑了,請坦白告訴他們,祂是不是基督?對此,約翰福音給予明確的答案:耶穌就是那重燃聖殿光芒、成為救贖中保、受差來的基督。

只是,猶太人仍然存疑,原因在於人總傾向聽自己所愛、所渴望的。相信的關鍵往往不在於理解,而是遇見時的聆聽──這既非聲波的傳遞,也不是理性的鋪陳,更不是數字的羅列,而是彼此願意放下既有觀點,互相作見證,在相遇後同行。在聖殿現場,那無法對耶穌說「阿們」的群眾,從此不再跟隨。約翰福音記下耶穌對其不信的回應:「我已經告訴過你們,可是你們不信。我奉我父親的名所做的事就是我的證據。但是,你們不是我的羊,所以你們不信。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得牠們,牠們也跟隨我。」(25~27節)面對人的不信,耶穌一方面把祂奉上帝的名成就的事當作證據,另一方面則用互屬的關係感嘆現實的遺憾──祂無法叫所有人都靠過來,只有屬祂的羊才願意聆聽祂的聲音,並跟隨祂。

過去,我曾經受到多位牧師的牧養,有些牧師就是讓人感到有隔閡,雖然他們對我有教導,卻沒有親密感。然而別擔心,只要有一位值得跟隨的牧者就夠了。後來,我擔任牧職也很久了,耶穌所說那種「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得牠們,牠們也跟隨我」的互屬感,也越來越深刻。一方面是,我在面對信徒離開自己牧養的教會時,可以放過自己,不再過度自責。另一方面,我更珍惜這種彼此相屬的契合感,使我能按著上帝的引導來牧養這些信徒。

有句話說:「有些東西因為有價值,所以有人愛;有些東西因為有人愛,所以有價值。」從信仰生活和在教會服事的經歷中,我深刻感到自己是屬於後者。我在牧職上的價值,並不是因為我有很好的能力,也不是因為我有夢最美,或是因為我很成功。更寶貴的是,因為我從父上帝感受到與祂合一的親密感,是這份親密感讓我聽見耶穌呼喚我名字的聲音,使我緊緊跟隨祂。

今天,我們讀到聖經中最短、卻給人深刻印象的經文:「耶穌哭了。」簡單幾個字,卻豐富表達了耶穌的愛與憐憫。耶穌的眼淚不只是對拉撒路之死的哀傷,也是與悲傷者一同哀哭的真摯情感。當馬利亞來到耶穌面前,哭著說:「主啊,要是祢在這裡,我的弟弟就不會死!」耶穌看見也感受她的悲慟,然後,「耶穌哭了」。這不是因為耶穌無能為力,而是祂體會人在面對死亡時的無助與絕望。耶穌的眼淚是祂對人苦難的回應,也是祂對人的痛苦感同身受。這讓我們知道自己不是獨自流淚、承擔苦難,因為耶穌看見也知道我們的苦楚。耶穌不只安慰她們的悲傷,而且改變她們的生命,藉著拉撒路的死而復活,所有人都見證了上帝的大能。

《台灣教會公報》曾經刊載日本宣教師井上伊之助(Inoue Inosuke,1882~1966年)的故事。井上伊之助的父親井上彌之助離開故鄉日本,來台從事提煉樟腦油的工作,1906年遭原住民殺害。當時井上伊之助仍是神學院的學生,正在參加退修會的他得知噩耗時,大喊:「我要拿武士刀,砍光番社中的每一個人。」這話嚇壞當場所有的人。老師對他說:「我知道失去至親的痛苦。上帝能夠了解你的苦楚,因為祂也曾經失去過自己的兒子。」老師的話安慰了井上伊之助的心,讓他知道上帝同感他的悲慟,使他漸漸從悲傷與仇恨的枷鎖中掙脫出來。

有一天,井上伊之助突然明白要怎樣為父親復仇了。「我要用上帝的福音改變台灣的原住民,讓他們放棄取人性命的惡習,也讓他們知道並願意接受上帝的愛。」井上伊之助後來攻讀醫學,獲得醫師許可證,向日本政府申請來台灣,1911年到新竹山區行醫,也常徒步到偏遠部落為原住民提供醫療。1966年,井上伊之助辭世,​他的墓碑上刻有泰雅族語Tminun Utux,意思是「上帝在編織」,見證上帝在他一生的作為,以及他對台灣原住民的深厚情感。

耶穌的眼淚讓我們知道,上帝沒有對我們的痛苦視而不見。希伯來書4章15節告訴我們:「我們的大祭司並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軟弱;相反地,祂曾經像我們一樣在各方面經歷過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大祭司就是耶穌,祂實在經歷身為人的軟弱;耶穌的眼淚安慰了我們的憂傷,祂甚至為我們的罪而流血,使我們得到新的生命。當我們流淚時,我們不會孤單,因為耶穌也為我們流淚。

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不少猶太人就信了耶穌。耶穌的教導和神蹟吸引了許多人,讓法利賽人和祭司長們感到威脅。他們怕群眾的心轉向耶穌,擔心耶穌的宗教影響力會動搖他們的權力。他們甚至擔心,若讓耶穌繼續傳道並吸引眾人,恐怕會引起羅馬人的注意,以致干預他們對聖殿的掌控。

為除滅耶穌,大祭司該亞法獻了一個惡毒的完美計謀──讓一個人替全民死!作者約翰認為,這個政治性的算計,卻無意間成為對基督救贖計畫的預言。因為,耶穌將為全人類而死,帶來真正的救贖。從那時開始,猶太人的領袖們計畫殺害耶穌;甚至要求,若有人知道耶穌的行蹤,必須報告,好去逮捕祂。耶穌被通緝了!

在宣教之路上,許多信仰前輩都遭遇像耶穌被逼迫的危險。來自蘇格蘭的巴克禮牧師(Thomas Barclay),26歲就來到台灣宣教,期間時常寫信向英國長老教會報告在台灣的宣教情況。有一份巴克禮手寫的書信,被收藏在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的史料珍藏館,當中就提到1885年他在二崙客庄教會的受辱事件。那時,30多歲的巴克禮牧師受教士會之託,前往屏東協助二崙客庄教會協調禮拜堂的產權爭議,卻遭當地村民強烈反對。儘管官方承認教會的合法權利,但村民仍多次施壓,甚至使用暴力驅趕信徒。

巴克禮牧師來到二崙時,主日禮拜前教會外就集結許多村民,當他講道完,村民們就抬著糞桶闖入教會,將糞便潑向信徒和牧師。後來,巴克禮牧師和信徒們躲進房間角落、關起門,那些人又追去,用石頭破門而入,在整個房間和牧師、信徒身上潑灑糞便,臭氣沖天。牧師於是站到門外,任他們用糞便從他頭上淋到腳,沒有閃躲,讓他們淋到爽快為止。但有些人覺得不夠,還朝不抵抗的信徒抓頭髮、拔鬍鬚、脫衣服,又打他們。巴克禮牧師選擇不抵抗,默默忍受,直至施暴者離去。當時,他根本沒有衣服可換,只好穿上睡衣,狼狽離開。卻又有人拿刀追過來搶他的東西和文件,把他的衣服都割破了。即使遭遇如此侮辱和傷害,巴克禮牧師在他的書信中仍為當時所有信徒的勇氣讚美上帝,無怨無悔。

耶穌在傳道過程中,同樣遭遇許多逼迫,甚至生命的威脅,耶穌仍堅定完成使命。巴克禮牧師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甘願為真理付上代價卻不後悔,這是現代基督徒不容易的功課!

逾越節前六天,耶穌來到伯大尼,這裡是祂曾使拉撒路復活的地方。馬大熱心服事,拉撒路與耶穌同席,馬利亞則以珍貴的哪噠香膏倒在耶穌腳上,並以頭髮擦拭,屋內充滿香氣,這一刻是那麼溫馨美好。然而,這件事卻引起猶大的批評,認為應該把香膏賣了幫助窮人。哪噠香膏極為昂貴,相當於當時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約翰為此下了註解,指出猶大真正關心的是錢,不是窮人,更不是耶穌。因為猶大當時負責管理耶穌與門徒的財務,卻利用職務之便來中飽私囊(約翰福音12章6節)。

猶大的話反映了人性的醜陋,是一種「假正義」或「假公益」的偽善,想用堂皇的理由掩飾自己的貪婪與不義。猶大不是真的關心窮人,可能是想占有那筆錢,或想抹殺別人奉獻的心意;他看重金錢勝過耶穌的價值,他在乎的是利益。相反地,馬利亞愛耶穌勝過貴重香膏的價值,她在乎的是耶穌,甘願完全奉獻給主。馬利亞毫無保留地獻上最珍貴的香膏,而猶大則斤斤計較金錢,這種錯誤的價值觀最後讓他為了三十塊銀子出賣耶穌。

被譽為台灣「乞丐之父」的施乾(1899~1944年),淡水人,於台北工業學校(台北工專前身)畢業後,任總督府商工課技師,他的工作是從事台北「細民」(社會底層階級邊緣人,尤其是乞丐和街友)的調查工作。施乾悲天憫人的情懷,使他不顧家人強烈反對,辭去總督府職務,1922年變賣家產興建「愛愛寮」,作為乞丐救濟收容所,提供食宿與技藝訓練,讓他們能養活自己並活得有尊嚴。施乾的妻子施照子(本名清水照子)受他無私愛心的感動,不顧家人強烈反對,1934年從日本嫁到台灣,與施乾一同照顧貧民。

1944年,施乾突然腦溢血去世,留下4名年幼的孩子,與將近200名貧窮的院民。年僅35歲的施照子選擇背負這一切,獨自承擔愛愛寮的運作。她本可選擇返回日本,回到舒適的生活,卻因著愛與信仰,在愛愛寮奉獻超過60年,直到93歲辭世。施照子曾說:「我只是平凡的弱女子,都是靠主耶穌的愛與恩賜,才能持續事業至今。」她與先生不計代價為弱勢獻上一切,正如馬利亞為耶穌獻上的香膏,因為有愛而更顯珍貴。

猶大看重金錢,計較利益,最終出賣了耶穌;馬利亞則看重耶穌,毫無保留地獻上最好的。這樣的愛是不計代價的,也影響了後世許多忠心跟隨主的人。

耶穌在即將進入受難的最後幾天,以麥子落在地裡死了才能結出許多籽粒的比喻,向門徒預示自己的死亡與復活。當時耶穌正面對十字架的苦難,那將是經歷死亡與犧牲才能完成的救贖工程,只是門徒仍未完全明白耶穌的使命。耶穌向每個願意追隨祂的人發出挑戰與邀請:「誰要事奉我,就得跟從我;我在哪裡,我的僕人也要在那裡。」(約翰福音12章26節a)

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首任醫療宣教師馬雅各醫師(James Laidlaw Maxwell)來到台灣,在府城西門外的看西街創設禮拜堂和醫館。當時民風保守,民眾對馬雅各醫師的醫療傳道很排斥,開始散播謠言、騷擾禮拜堂和醫館。主日禮拜時,更有人衝進禮拜堂咆哮辱罵,打算破壞禮拜堂,最後馬雅各醫師被迫轉往高雄旗後。府城的醫療佈道所,6月16日創設,7月9日關閉,這短短24天卻是高家恩典的開始。在《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師回憶錄》(2001年)一書中,高俊明牧師講了祖父高長的故事。1864年,28歲的高長離開福建泉州,到台南找到大姊,並在姊夫的雜貨鋪工作。後來高長創業失利,只想靠賭博贏錢。有一天,他買了香燭要去廟裡拜拜,求神明保佑他晚上賭博贏錢。行經看西街,遇見民眾圍聚,原來是一名外國人在講道。「這個外國人,哪會講阮的話?」高長越聽越著迷,竟忘了要去廟裡求神。此後,高長常去聽道理,馬雅各醫師請他協助一些工作,也教他讀聖經、吟聖詩。1866年8月12日,高長和其他三人在旗後新落成的禮拜堂接受宣為霖牧師(William Sutherland Swanon)施洗,成為基督徒。高長受洗後,更接受傳道者養成班(台南神學院前身)的訓練,學習講道、教唱聖詩和聖經等課程,成為台灣本地第一代的傳道者。

高長一生沒有學過漢字,只懂羅馬字拼音的白話字,一生卻為主作了最美的事奉。他在台南看西街遇見了耶穌基督,就一路跟隨祂。高俊明牧師說:「我的祖父高長,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一個信徒,第一個傳道者,第一個因傳道而下獄的神職人員。」

耶穌不只呼召我們成為一個基督徒,更呼召我們跟隨祂,和祂一起走。讓我們跟著耶穌走過順服、犧牲與愛的道路,因為耶穌說:「我在哪裡,我的僕人也要在那裡。」事奉主的道路雖然艱難,卻是上帝所喜悅的。「那事奉我的人,我父親一定看重他。」這是耶穌給我們的勉勵。

在世界的標準中,領袖通常是被服事的對象,而不是服事別人的人。然而,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親自為門徒洗腳,以自己的行動教導門徒愛的服事。耶穌的行動使我們看見,真正的偉大來自謙卑的服事。在這段耶穌為門徒洗腳的經文裡,約翰特別用「愛」作為洗腳行動的序言。即使在世上最後的階段,耶穌還是「愛世上屬於祂自己的人,並始終如一地愛他們」(約翰福音13章1節b)。約翰提醒我們,耶穌為門徒服事的基礎,重點是「愛」。

不論門徒們的表現如何,耶穌都一一為他們洗腳。當時的猶太社會,僕人才會為賓客洗腳;然而,耶穌卻主動為門徒洗腳。耶穌是至高上帝的兒子,卻願意放低自己的身段,做最卑微的工作。耶穌為所有的門徒洗腳,即使知道猶大即將出賣祂,引用詩篇的話「那吃過我的飯的人竟用腳踢我」來形容門徒之一的猶大即將背叛傷害祂,但耶穌仍然「始終如一地愛他」。耶穌不是只有口頭教導門徒要彼此相愛,而是親自示範如何服事他人。

《月光下的十字架:老牧師與我的十四堂重生課》一書描寫,遭遇生命低谷的年輕牧師荷西‧路易斯‧那瓦荷 (Jose Luis Navajo),如何藉著一位老牧師「星期一的課」,使他的人生和牧會重新得力的故事。有一天,荷西和太太受到親近的人惡言攻擊,甚至揚言全家都不想再聽他講道。荷西夫婦不只沮喪流淚,心也被撕裂了。荷西抱著哭泣的妻子說:「原諒他們。」他勉強自己說出合於信仰的話,想要安慰彼此,但傷害卻像惡夢揮之不去。到了星期一,荷西帶著被傷害的心來到老牧師家裡,驚訝發現老牧師竟為那些傷害自己的人寫了一份禱告筆記。老牧師看他驚訝的樣子,嚴肅地說:「我很快就明白,一旦我不再愛他們,我就必須停止事奉他們。用對的心態去事奉你不愛的人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用怨懟去伺候他們,只會摧毀他們。」因為,「基於傷害所說出來的話語是有毒的箭,而從怨懟出發的行動是致命的鏢。」荷西翻著禱告筆記,看著清單上被加上去的名字,看著攻擊者的名字變成了祝福的記號,他的心被激動,也慢慢了解愛與饒恕的意義。

我們不是上帝,也難以理解攻擊傷害我們的人,但無論如何,我們是否願意像耶穌服事出賣祂的猶大一般,始終如一地愛他?

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之後即將面對十字架的使命,祂告訴門徒:「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耶穌這條新的命令,是要門徒像祂那樣去愛人:像祂一樣為人洗腳、像祂一樣為眾人的罪被釘十字架、像祂一樣接納三次不認祂的門徒。

美國耶穌會士丁松筠神父(George Martinson, S. J.),1967年搭著免費的貨船輾轉來到台灣,那時24歲。丁松筠神父將一生最美好的歲月、才華與熱情都奉獻在這塊土地上。他不只是一位神職人員,也曾是歌手、演員、製作人、導演,甚至是孩子們熟悉的英文老師「Uncle Jerry」。丁神父曾說:「如果我可以救人,或讓人得到幸福,世界是否有我,才會有所分別!」相信這是丁神父愛世界的動機。丁神父來台灣之前,有學長建議他,先去買一把吉他;果然,那把吉他為他打開一條不一樣的服事之路,是一條愛人的路。

丁神父在光啟社服事多年,他用音樂學中文、用節目說故事、用笑容感動人心。曾與丁神父在光啟社共事的黑幼龍說:「受到他的影響,你也會變得更快樂。」黑幼龍提及丁神父的為人,說他愛人如己,從不生悶氣,有一次丁神父與人有爭執,事後還專程去到對方的家裡道歉,因為若不道歉,他心裡會一直有疙瘩。這個簡單的想法卻蘊含著耶穌「彼此相愛」的精神,讓黑幼龍感到敬佩。愛,並不是沒有衝突,而是在衝突後仍願意去和解,愛對方到底。

2017年5月31日,在光啟社樓上耶穌會會院的寢室裡,丁神父以跪在床邊祈禱的姿勢安息主懷。在他75歲的人生中,為台灣奉獻了超過半世紀的愛。有朋友曾問他,退休會後回到美國嗎?他說:「不會!我會死在台灣。」因為:台灣是他實踐愛的地方。

這世界不缺知識、不缺話語,但永遠缺少真正的愛。這世界也不缺酸民、不缺霸凌別人的人、不缺冷漠的人,但缺少願意挺身而出讓世界變得更好的人。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給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不是選擇性的建議,而是祂給每一位跟隨者的核心使命。耶穌沒有要求門徒建造宏偉的聖殿,也沒有吩咐他們發展偉大的宗教制度,而是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今天,這個命令仍然是對我們說的話。在這個越來越分裂、冷漠、彼此攻擊的世界中,主耶穌呼召我們用愛作見證,讓人因為我們彼此相愛,看見主耶穌對這個世界的心意。


默想:

我是否願意效法基督的愛,即使面對背叛與傷害?

祈禱:

天父上帝,感謝祢先愛我。求祢幫助我實踐彼此相愛的命令,在包容與饒恕中回應祢的愛。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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